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鞍山市推进“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协调发展
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 取 号 101103000-2022-009 发布机构
信息名称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鞍山市推进“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协调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产生日期 2022-04-18 文  号 鞍政办发〔2022〕9号
关 键 词
内容概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鞍山市推进“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协调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鞍山市推进“一圈一带两区”区域

协调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进“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协调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22﹞6号)精神,全方位融入“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结合鞍山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履行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坚持改革开放创新协同发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发挥比较优势,全面落实鞍山市十三次党代会会议精神,建立健全区域协同发展体制机制,推动产业协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生态文明、社会民生等领域全面融入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和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为新时代鞍山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沈阳现代化都市圈。推进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建设成效显著,融合发展水平大幅提升,主导产业支撑作用不断增强,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持续深入,都市圈副中心城市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巩固提升,基本建成东北地区重要制造业基地、“一带一路”物流节点城市和北方重要休闲旅游目的地。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力争达到30%。

辽东绿色经济区。岫岩县以打造“辽东绿色经济区”为目标,积极建设“有魅力”的生态城市,打造“有乡愁”的生态乡村,发展壮大“有钱景”的生态产业,积极构建辽宁中部和南部的生态飞地、生态屏障、生态宝库,探索形成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的“岫岩模式”。加快建设生态环境样板区、绿色产业示范区、生态体制改革试验区、绿色生活先行区,打造东北地区生态经济大县,全面建设“中国玉都、生态水乡”。

三、全面融入沈阳现代化都市圈

(一)构建深度融合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1.共建国家级综合性钢铁产业基地。紧抓鞍本重组战略机遇,整合都市圈钢铁产业资源,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重点推进西鞍山铁矿、鞍山五矿陈台沟铁矿、鞍钢矿业尾矿固废综合利用等项目建设,打造国家铁矿石产业安全保障基地。以鞍钢为盟主,依托鞍钢集团钢铁研究院、鞍钢国家级重点实验室,联合国内冶金行业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打造钢铁科创中心,推动都市圈钢铁产业创新发展。充分利用好煤焦油、焦炉煤气制氢、碳等钢铁副产品资源和技术优势,大力发展精细化工、新型功能材料、新能源电池等产业,打造特色产业集群。强化与沈阳汽车产业配套协作,规划建设鞍山中德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引进一批知名汽车零部件企业,与沈阳乘用车产业共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汽车全产业链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相关县(市)区、开发区〕

2.共建世界级菱镁产业基地。进一步强化与营口、辽阳等地合作,着力打造海城牌楼菱镁产业转型升级试验区;大力推进海镁混改等项目,借助沈阳市科研院所、高校等技术攻关服务平台,在鞍建设菱镁产业技术创新中心,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加速菱镁资源整合与技术进步,推动产业链价值链向高端迈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相关县(市)区、开发区等〕

3.强化数字产业合作发展。依托鞍钢、云数科技、希思腾科等重点企业,加强与沈阳东软集团等优势企业合作,共同打造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智能制造等新兴产业链条;加速实施数字产业园、鞍钢工业互联网二级标识解析节点等项目,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进程。〔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管理局、市科技局,相关县(市)区、开发区等〕

4.推动文旅健康产业融合发展。围绕千山、汤岗子温泉、千山老院子等鞍山特色旅游资源,推动老工业基地文化、英模文化、钢铁文化、岫岩玉文化等融会贯通;与都市圈各市建立利益共粘机制,共享文旅资源优惠政策,共同设计精品旅游路线,携手开展文旅营销互动活动,共建区域性文化创意中心。大力发展银发经济,依托汤岗子温泉省级特色小镇,推动都市圈各市中医诊疗技术及中医药产业与汤岗子医院康复理疗技术融合发展,共建亚洲知名医养康养基地;谋划建设老龄装备产业园,发展功能代偿、康复器械、健康监测等老龄人适用产品,建设都市圈老龄康养旅居目的地、老龄装备制造业集聚地和老龄消费集散地。〔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县(市)区、开发区等〕

(二)构建高效流动的资源要素市场

1.强化特色商贸物流中心功能。依托钢铁产业供应源头和钢材现货交易市场集聚优势,加快推动鞍山陆港项目建设,支持德邻陆港为头部企业,加快整合都市圈钢材市场,打造东北最大的钢材现货交易中心,为都市圈城市提供钢铁、矿石等物流服务支持。发挥辽宁西柳服装城国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作用,支持海城西柳建设国家级纺织服装产业集群供应链信息发布平台,拓展内外贸结合业务。依托农贸、玉石、宠物、观赏鱼等专业市场优势,整合都市圈商贸资源,推动特色市场专业化、规模化发展,共同打造都市圈生活消费品集散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相关县(市)区、开发区等〕

2.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加强与辽宁股权交易中心的交流与合作,为鞍山优质企业提供股权与融资、多层次资本市场、投资与融资、股权估值等方面的专业培训,提升鞍山企业挂牌融资能力;共同打造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和征信平台,共建区域性金融中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发展局等)

3.强化教育领域合作。研究组建高校教育科研协作联盟,在人才培养、平台共享、科研合作、协同创新、教师互聘、文献共建、师生互访等方面开展合作。加强与都市圈各市中小学名校合作,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教育教学交流活动,共同促进中小学教育质量提升。推进教育品牌化发展,共同举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联合开展教师培训,提升专业技能水平;研究建立产教融合发展联盟,协商共建共用院校科研实验室、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和实训基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职教城管委会等)

4.提升人才就业创业服务质量。积极参与建立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一体化就业服务平台,共同出台就业服务区域性、跨城乡均等化措施,共同组织召开就业推介会、招聘会;联合共建创业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创业辅导、信息咨询、技术支持等创业服务,制定出台创业培训、项目推介、场地提供、资金扶持、税费减免等一系列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

(三)构建高度共享的开放与服务平台

1.强化对外开放与合作。全面落实“共建共享沈阳中欧班列框架协议”,提升我市钢铁等大宗物流承载能力,共建以沈阳为集结中心的国际物流跨境通道。共同举办全球工业互联网大会、沈阳农博会等国内外知名展会;积极参与京津冀招商引资促进周、中国沈阳国际制造业博览会、中韩投资贸易博览会、辽宁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活动;与都市圈各兄弟城市协同构建智慧城市。〔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相关县(市)区、开发区等〕

2.强化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共建共享。积极参与共建大型仪器设备共享联盟、技术创新联盟、产学研联盟等,联合提升技术攻关能力和科技服务质量,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和研发难点。推动东北科技大市场鞍山分市场挂牌,加大成果发布及技术需求对接力度,提高成果转化落地效率。探索在沈阳设立协同创新区,支持鞍山企业在沈阳设立研发中心,研究建立“研发在沈阳,生产在周边”的合作机制,推动一批研发设计在沈阳“飞地”、转化落地在鞍山的优质项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相关县(市)区、开发区等〕

3.强化政务服务合作。全力落实好“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一网通办框架协议”、“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信用一体化框架协议”和“沈阳现代化都市圈检验检测联盟框架协议”,推动政务服务标准统一,流程、要件、时限同步和数据互通共享;参与建立都市圈统一的公共事务治理联动平台,共同打造最优质的营商服务环境。(责任单位:市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等)

4.强化文体交流合作。参与共同建立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体育创新发展联盟,加强体育赛事合作,积极参与都市圈各市举办的各类赛事活动;探索与都市圈各市、特别是沈阳市联合举办体育赛事或设立鞍山分赛场。积极参与推动都市圈内图书馆、文化馆以及大型体育场馆互相开放,试点推进图书馆开展读者信息馆际互认和图书通借通还服务。(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等)

5.共同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推动门诊通用病历机制、双向转诊机制、防疫互助机制和医疗机构诊断结果互认;推进创立医学影像去胶片化管理新模式,与沈阳优质医疗机构建立专科联盟,促进“健康辽宁影像云”项目落地,开展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彩超和远程病理等服务,实现都市圈优质医疗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等)

(四)构建完善融通的基础设施网络

1.完善交通路网设施建设。加速实施沈海高速鞍山北互通立交及北出口连接线项目,加快推进鞍山军民合用机场扩建项目前期工作,启动鞍台高速、沈辽鞍城际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实施城市道路改造工程,全面提升公路通达能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县(市)区、开发区等〕

2.完善能源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统筹优化城乡配电网,加快推进500千伏主干网架、海城市析木500千伏输变电、鞍山华润热电等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发展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优化用能结构,推进鞍山集中式风电、龙潭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建设。加大水资源开发利用和城市水系保护力度,加快推进岫岩石湖水库等项目前期工作,筹划实施引南济粮引水工程,打造水清岸绿的水生态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国网鞍山供电公司,相关县(市)区、开发区等〕

(五)构建生态环境同保共治的绿色宜居城市

1.强化大气和水土环境联防联治。共同建立都市圈环境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完善临界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协同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影响。实施干流断面达标水利工程,加大沿线退耕封育力度,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开展水污染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对沿河重点污水处理厂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出水达标排放。积极参与都市圈联合应急处置演练,全面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

2.强化生态修复治理。实施南沙河等重点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合理布局绿化空间,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深入推进落实《鞍山市城市更新专项行动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到2024年,完成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面积1000公顷,实施人工造林125万亩。〔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相关县(市)区、开发区等〕

3.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增强森林、湿地等碳汇能力,加快碳汇交易市场建设。积极探索“无废城市”建设,支持推广尾矿、冶炼废渣、炉渣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推进鞍钢矿业东部尾矿再选、鞍钢钢渣处理升级改造等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支持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相关县(市)区、开发区等〕

四、积极推进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

(一)夯实绿色发展基础,提升生态屏障新功能

1.强化森林资源管护,推进重点林区生态保护、管理、监测工作。充分挖掘林区生态资源潜力,发展循环低碳经济,科学有序延长种植、养殖产业链,放大林区生态效益,将林区建设成为辐射辽宁东部以至东北地区的干鲜果基地、中药材基地、山野菜种苗基地和苗木基地。(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岫岩县政府)

2.加强江河湖泊湿地保护治理。增强水源涵养能力,加快推进岫岩水源保护区上游污水截流管网工程、石湖水库和第二水源工程等重点水源项目建设。深化流域综合治理,巩固大洋河、英那河等干支流污染防治成果,坚持以水定产,倡导合理用水,建立水资源监控体系,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岫岩县政府)

3.加强耕地保护,优化生态安全屏障功能。提高耕地质量和农田生态功能,通过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种植结构调整,以及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推进受污染土壤的治理与修复,有效实现土壤的安全利用。加快以田、林、路、渠为基础的电网、林网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强化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以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与传统基础设施建设并举,全面促进城乡绿色发展。(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岫岩县政府)

(二)优化绿色发展空间布局,构建区域发展新格局

1.构建空间新格局,完善城镇功能。依托岫岩山地植被和水系湿地,构建“一核四区”的绿色发展空间格局,以清凉山、龙潭湾、药山自然保护地的核心区,以及具有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功能的生态极重要区为主体,构建辽东山地丘陵绿色生态屏障。重点打造三河环抱、四水拥城、山水相依、环境优美的生态宜居型山水园林城镇。优化绿色城镇空间,构建“大集中、小分散、蓝绿融城”的城乡空间布局。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切实提升防洪防涝消污减灾等综合能力。(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设计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岫岩县政府)

2.推动特殊类型地区加快转型。重点在非金属矿加工、岫玉、石材加工行业,选择重点企业,优化厂区内能流、物流路径,采用先进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和高效末端治理装备,加快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步伐,创建绿色工厂,持续降低工业生产过程中的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产生量,加速向“三低”行业集聚,营造有利于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岫岩县政府)

(三)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开创生态经济发展新局面

1.推进绿色农业产业发展。强化农产品品种、品质、品牌建设,推进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建设,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大力推进农产品加工和林业清洁生产,推广“秸秆-畜禽养殖-粪便-有机肥-果园(菜园)-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秸秆-基质-食用菌基地-菌糠-生物饲料有机肥-生态养殖和有机农业”等生态循环种养模式,推动农村生活废弃物循环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田废弃物回收利用、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构建农业循环产业链,提高农业附加值。(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岫岩县政府)

2.打造干鲜果、山野菜、中药材、苗木产业,加快林下经济发展。引导利用退耕还林土地资源、林间空闲地发展榛子、核桃、板栗、梨、猕猴桃等优势干鲜果,培育壮大农业合作社,促进产业化经营,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延伸中药材产业链条,提高林地生态功能,拓宽农民收入渠道。扩大育苗基地的生产能力,将岫岩打造成辐射辽宁东部以至东北地区的干鲜果、中药材、山野菜种苗、苗木基地大县。(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岫岩县政府)

3.加快培育新兴产业。在总结国有林场碳汇项目开发经验基础上,全面有序推进集体林权和个人林权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工作,推进碳排放权等绿色生态产品市场交易,全力构建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的“岫岩模式”。积极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探索农牧结合、产加配套、粮饲兼顾、种养循环、集约发展的循环农业发展道路。培育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电商企业,促进互联网与农业紧密融合。(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岫岩县政府)

(四)做大做强旅游产业,建设辽东全域旅游示范区

1.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岫岩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岫岩全域旅游规划》,强化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构建内外通达的交通环境,对接沈阳桃仙机场、大连周水子机场等空港,对接沈阳观光老火车等特色铁路旅游线路,加快庄河至岫岩高速建设进程;依托现有国道、省道、县道,梳理干线路网,形成“高速+国道+景区直达道路+旅游风景道”的快旅慢游的交通体系。充分利用水系、山体、绿地及公共中心开发休闲绿道系统。依托旅游大环线,沿线重点旅游片区及交通枢纽,完善旅游咨询、宣传、投诉处理、应急救援等服务功能。推进智慧旅游建设,建设智慧旅游云数据中心,实现“一部手机游岫岩”。强化旅游区的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景区功能。(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市交通运输局、岫岩县政府)

2.构建全域旅游新格局。围绕打造“中国玉都”北方旅游名城的目标,深入挖掘岫岩特色历史民俗文化资源,以玉石文化为龙头,以核心景区开发为带动,推进精品旅游目的地建设,打造百亿旅游产业,培育新型经济增长极。重点发展以玉皇山为龙头的“玉皇山-洋河”旅游发展带和以“药山”为龙头的哨子河旅游发展带,形成全县旅游发展的支撑主轴。坚持区域化联动、组团化发展、一体化推进,打通全县20大旅游景区景点。以全域旅游创建统领全县经济发展,促进旅游业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实现旅游业全域共建、全域共融、全域共享的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岫岩县政府)

3.培养旅游业发展新业态。推动旅游与大农业、工业的融合,打造省内知名的乡村旅游品牌,形成工业旅游产品。以岫玉为核心,构建集加工、商贸、展览、文创、旅游等多环节的产业链体系,形成辽东玉石产业集群。以前营子食品工业集聚区为依托,开展食用菌加工、猕猴桃、五味子、山野菜、水果、柞蚕茧工业加工项目与旅游结合,开发观光研学、娱乐体验、工业文创等旅游产品,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市农业农村局、岫岩县政府)

(五)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区域发展支撑能力

加快完善交通运输网络,发展绿色交通体系,提高交通能效。加快本岫庄(本溪-岫岩-庄河)高速公路建设,打通庄河与岫岩东北部矿产资源腹地的公路交通网连接,改善岫岩矿产资源外运条件。加快推进石湖水库建设、第二水源工程、大洋河全域综合整治及城镇段防洪景观工程建设。完成第二水源地高压输电线路架设,完善城镇供水基础设施,积极创建节水型城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通过加快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加强雨水利用,进一步完善城市供水结构。加快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保障农业生产供水,尤其是重点保障重点农田的灌溉用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岫岩县政府)

(六)增进人民群众福祉,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切实解决重点民生问题,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完成35个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造,在雅河办事处建设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利用原西山小学闲置用地扩建特殊教育学校,实施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加强满族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争取将岫岩满族民间鼓乐晋升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将满族药枕晋升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推进卧龙山山城遗址保护修缮工程。(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旅广电局、岫岩县政府)

(七)探索区域协同发展新路径,提升开放合作水平

充分发挥辽东地区独特的地缘优势,增强区域发展开放度,扩大开放合作领域,加大通道全方位开放互通,深化区域合作,构建互利共赢的开放体系,探索区域协同发展新路径。扩大农业领域开发合作,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去沈阳、北京等大、中城市设立鲜活农产品直销点,健全农产品产地营销体系。开展旅游资源整合开发,全面推进与沈阳、大连、丹东旅游资源的深度对接合作,打造跨区域精品旅游线路,实施“盖东—庄北—岫西”“凤西—岫东”旅游产业功能区建设,实现旅游资源整合、利益共赢,带动岫岩旅游升级增效。充分发挥玉文化产业园电商直播基地作用,鼓励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做大做强,推进建立实体与网络互补、营销与旅游兼容的现代营销模式,积极带动岫岩玉雕产业的发展。加强对内对外贸易合作交流,依托食用菌、岫玉、旅游产业优势,加强主导产品贸易基地建设,开拓食用菌、镁粉等欧洲外贸业务,开展跨境电商业务、贸易与通关环节业务外包等贸易合作方式,积极探索多种贸易合作和交易方式,促进岫岩外贸水平的提升。围绕建立大交通、大枢纽、大物流格局,促进岫岩融入沈阳2小时经济圈,加强与周边城市互联互通。加大区域产能合作,利用岫岩特色农产品、岫玉和康养资源,以及岫岩处于沈阳、大连、丹东和营口的中心区位优势,开展区域间产能合作对接。(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广电局、岫岩县政府)

(八)完善创新体制机制,着力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

增强区域发展活力,建立健全促进绿色发展的政府制度体系和市场制度体系,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研究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实施路径,增强区域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激发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动力和活力,在大洋河等流域推广水环境治理、土地整备开发、投融资三位一体的财务模式。深入实施碳达峰行动,加强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煤炭消费总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禁止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严格抑制高碳投资。鼓励镁砂等重点行业企业制定达峰目标和行动方案。大力推进林业碳汇项目。发挥林业独特的“固碳”作用,积极推进林业碳汇项目,探索使用碳汇经济建立生态补偿长效机制。按照“先行先试、滚动开发”的原则,推动实施森林经营碳汇开发和碳汇造林项目。全面总结国有林场碳汇项目开发经验基础上,有序推进400多万亩集体和个人林权碳汇项目开发,加快项目设计、审定、备案、监测等前期工作进程,尽快实现碳减排量核证、签发、交易。(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岫岩县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市级统筹,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市级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领导小组下设2个专项推进组,分别为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专项推进组和辽东绿色经济区专项推进组。各有关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研究部署本区域、本领域推进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和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的具体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督导,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二)狠抓任务落实

要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抓好工作落实,围绕重点任务谋划推进一批具有代表性、引领性的高质量项目、重大工程和改革创新举措,明确时间节点,主动作为,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取得突破。

(三)强化督导考核

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制度,采取定期调度总结、不定期通报、组织开展评估等形式,及时跟踪掌握发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抓好抓实。

附件:鞍山市推进“一圈一带两区”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


附件

鞍山市推进“一圈一带两区”建设

2022年工作要点


为加快推进“一圈一带两区”建设,根据《鞍山市推进“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协调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按照项目化、清单化、工程化要求,制定2022年工作要点如下。

一、推进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建设

(一)产业发展方面

1.共建国家级综合性钢铁产业基地,打造国家铁矿石产业安全保障基地。推进西鞍山铁矿采选项目完成征地拆迁、规划设计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年内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千山区政府)

2.共建世界级菱镁产业基地。充分发挥我市菱镁资源世界第一优势,着力打造海城菱镁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编制《世界级菱镁产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推进菱镁资源整合与技术进步,提升国内国际市场定价话语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海城市政府、岫岩县政府)

3.加强与沈阳汽车产业协同发展。规划建设鞍山中德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力争年内完成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引进相关企业入驻园区。(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强化数字产业发展。加快数字产业园建设,引进一批数字企业入驻,入驻率不低于85%。(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

5.协同打造旅游精品路线和文旅品牌。围绕千山、汤岗子温泉、千山老院子等鞍山特色旅游资源,推动老工业基地文化、英模文化、钢铁文化、岫岩玉文化等融会贯通,共同设计精品旅游路线;共同开展四季游营销互动活动。〔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相关县(市)区〕

(二)要素市场方面

6.加快推进鞍山陆港项目建设,力争年内完成规划设计、可研编制等项目前期工作,保税物流中心主体工程基本完工;积极主动承接沈阳市钢铁物流市场转移,打造辐射东北地区乃至全国的钢铁物流大市场,全面融入共建共享沈阳中欧班列集结中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立山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7.持续推进辽宁西柳服装城国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运行,扩大市场采购贸易出口额,力争全年实现市场采购贸易出口额5亿美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海城市政府)

8.加强与辽股交合作。利用“线上+线下”模式,搭建辽股交专家与我市企业对接平台,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利用辽股交培训平台,为企业提供资本市场服务,开展2次资本大讲坛县区行活动。〔责任单位:市金融发展局、相关县(市)区〕

9.加强教育人才资源交流与合作。参与组建高校教育科研协作联盟,在人才培养、平台共享、协同创新等方面开展合作;加强与都市圈各市中小学名校合作,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教育教学交流活动;参与建立产教融合发展联盟,协商共建共用院校科研实验室、职业技能鉴定和实训基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职教城管委会、相关县(市)区等〕

(三)对外开放与服务平台共享方面

10.共同参与和举办大型展会。组织我市相关企业参加全球工业互联网大会、辽宁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辽宁国际农业博览会、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中国国际数字和软件服务交易会等展会,为企业提供外向发展的通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相关县(市)区等〕

11.联合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共同参加辽宁-长三角、辽宁-珠三角、辽宁-京津冀招商促进周,积极融入国内大循环,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相关县(市)区等〕

12.强化细分行业科创平台建设。紧抓沈阳创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契机,借助沈阳科研院所、知名高校,依托鞍钢、海镁等龙头企业,共建钢铁、菱镁细分行业科创平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3.共建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服务平台。完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大型仪器共享券使用效率,进一步促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14.建立“揭榜挂帅”科研攻关机制。围绕我市产业发展的战略布局,大力宣传“揭榜挂帅”政策,征集科技创新入库需求,争取省级“揭榜挂帅”项目不少于4个;适时开展市级“揭榜挂帅”项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15.共建共享都市圈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共同完善平台服务功能建设,收集整理我市检验检测机构资源信息,推动数据共享,助力我市企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四)基础设施方面

16.完善高速路网建设。加速实施沈海高速鞍山北互通立交及北出口连接线项目,启动鞍台高速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相关县(市)区等〕

17.加强能源水利设施建设。推动海城析木500千伏输变电项目按期复工,加快推进华润热电完成项目核准;启动石湖水库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相关县(市)区等〕

18.联合组织和参与体育品牌赛事。积极参与都市圈各市组织的马拉松、徒步节、武术文化节、国际青少年足球赛、校际冰球联赛、电竞大赛等品牌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相关县(市)区等〕

(五)生态环境方面

19.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落实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和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共享,制作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日报。与都市圈城市共享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共同应对污染天气,减少区域传输。(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0.共同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合作机制。共同签订“沈阳现代化都市圈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框架协议”,举行突发环境事件联合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二、推进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

(一)生态治理方面

1.实施森林抚育经营和推进林业碳汇工作,实施岫岩县长白山森林带建设项目工程,人工造乔木林4000亩。推进碳汇造林项目和森林碳汇开发项目。(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岫岩县政府)

2.加快推进岫岩石湖水库项目前期工作。重点推进可研报告及18个前置件的编制及批复工作。开展石湖水库项目前期林地调查摸底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征用林地组卷上报及林地征用审批工作。(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岫岩县政府)

3.开展岫岩县重点河段考核断面达标攻坚行动。加强水土保持,推进中小流域综合治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岫岩县政府)

4.实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程,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配套设施排查工作。完成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任务。启动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岫岩县政府)

(二)产业发展方面

5.组织企业参加第二十届中国国际农交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岫岩县政府)

6.推进绿色农产品和有机食品精深加工基地建设。推进省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岫岩县政府)

7.加快推进岫岩县牧牛镇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建设,确保所有项目在2022年7月底前由县级完成验收工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岫岩县政府)

8.鼓励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做大做强,依托玉文化产业园电商直播基地作用,逐步建立实体与网络互补、营销与旅游兼容的现代营销模式,推进岫岩玉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旅广电局、岫岩县政府)

(三)文旅康养方面

9.策划开展辽东绿色经济区四季文化旅游主题宣传推广活动。春季举办千亩映山红旅游节和岫岩旅游推介会;夏季举办“廉洁岫岩一日行”文化旅游品牌推广活动;秋季举办中国(鞍山)岫岩玉文化博览会;冬季举办云岫农场冰雪嘉年华活动。(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岫岩县政府)

(四)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10.全力推进中国三峡新能源350兆瓦风电项目建设,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力争年底前实现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岫岩县政府)

11.推进公路网络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干线公路网建设,开工建设饶盖线盘道岭隧道,拟于2023年末建成通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岫岩县政府)

12.推进能源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岫岩龙潭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农水供水等水利工程建设。落实青苔峪河治理工程。(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岫岩县政府)

13.推进绿色城镇项目建设。推进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和新建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居民污水收集项目的前期手续工作。(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岫岩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