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安排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鞍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04-28浏览次数:

根据上级关于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公开公示的要求,结合本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现将2022年度中央、省级、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示如下。

一、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2022年中央下达我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2186.6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省直拨)2186.6万元。

1、海城市30.2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省直拨)30.2万元。

2、台安县355.2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省直拨)355.2万元。

3、岫岩县1798.2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省直拨)1798.2万元。

4、铁东区0.4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省直拨)0.4万元。

5、铁西区1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省直拨)1万元。

6、立山区0.6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省直拨)0.6万元。

7、千山风景区1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省直拨)1万元。

二、2022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2022年省下达我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3846万元,其中:按建档立卡人口数量分配资金2714万元,按监测对象数量分配资金1132万元。

1、海城市54万元,其中:按建档立卡人口数量分配资金44万元,按监测对象数量分配资金10万元。

2、台安县624万元,其中:按建档立卡人口数量分配资金442万元,按监测对象数量分配资金182万元。

3、岫岩县3162万元,其中:按建档立卡人口数量分配资金2222万元,按监测对象数量分配资金940万元。

4、铁东区0.8万元,其中:按建档立卡人口数量分配资金0.8万元。

5、铁西区2万元,其中:按建档立卡人口数量分配资金2万元。

6、立山区1.2万元,其中:按建档立卡人口数量分配资金1.2万元。

7、千山风景区2万元,其中:按建档立卡人口数量分配资金2万元。

三、2022年市本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2022年我市安排市本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5316.7万元,其中:防贫类保险693.46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412.46万元,饮水安全保障550万元,安全住房补助270万元,教育补助75.5万元,全口径贷款贴息813.28万元,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庭院自干项目补助600万元,健康扶贫902万元。

1、海城市64.46万元,其中:防贫类保险22.46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42万元。

2、台安县869万元,其中:防贫类保险101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400万元,饮水安全保障180万元,安全住房补助75万元,教育补助13万元,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庭院自干项目补助100万元。

3、岫岩县3301.24万元,其中:防贫类保险57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800.46万元,饮水安全保障360万元,安全住房补助195万元,教育补助62.5万元,全口径贷款贴息813.28万元,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庭院自干项目补助500万元。

4、铁西区10万元,其中:饮水安全保障10万元。

5、千山区170万元,其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70万元。

6、市财政局社保基金专户902万元,其中:健康扶贫902万元。

鞍山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4月28日


2022年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安排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鞍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4-28

根据上级关于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公开公示的要求,结合本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现将2022年度中央、省级、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示如下。

一、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2022年中央下达我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2186.6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省直拨)2186.6万元。

1、海城市30.2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省直拨)30.2万元。

2、台安县355.2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省直拨)355.2万元。

3、岫岩县1798.2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省直拨)1798.2万元。

4、铁东区0.4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省直拨)0.4万元。

5、铁西区1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省直拨)1万元。

6、立山区0.6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省直拨)0.6万元。

7、千山风景区1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省直拨)1万元。

二、2022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2022年省下达我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3846万元,其中:按建档立卡人口数量分配资金2714万元,按监测对象数量分配资金1132万元。

1、海城市54万元,其中:按建档立卡人口数量分配资金44万元,按监测对象数量分配资金10万元。

2、台安县624万元,其中:按建档立卡人口数量分配资金442万元,按监测对象数量分配资金182万元。

3、岫岩县3162万元,其中:按建档立卡人口数量分配资金2222万元,按监测对象数量分配资金940万元。

4、铁东区0.8万元,其中:按建档立卡人口数量分配资金0.8万元。

5、铁西区2万元,其中:按建档立卡人口数量分配资金2万元。

6、立山区1.2万元,其中:按建档立卡人口数量分配资金1.2万元。

7、千山风景区2万元,其中:按建档立卡人口数量分配资金2万元。

三、2022年市本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2022年我市安排市本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5316.7万元,其中:防贫类保险693.46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412.46万元,饮水安全保障550万元,安全住房补助270万元,教育补助75.5万元,全口径贷款贴息813.28万元,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庭院自干项目补助600万元,健康扶贫902万元。

1、海城市64.46万元,其中:防贫类保险22.46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42万元。

2、台安县869万元,其中:防贫类保险101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400万元,饮水安全保障180万元,安全住房补助75万元,教育补助13万元,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庭院自干项目补助100万元。

3、岫岩县3301.24万元,其中:防贫类保险57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800.46万元,饮水安全保障360万元,安全住房补助195万元,教育补助62.5万元,全口径贷款贴息813.28万元,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庭院自干项目补助500万元。

4、铁西区10万元,其中:饮水安全保障10万元。

5、千山区170万元,其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70万元。

6、市财政局社保基金专户902万元,其中:健康扶贫902万元。

鞍山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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