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行政执法领域工作进展及经验做法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司法局发布时间:2022-05-15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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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精神为指引,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举措,按照《辽宁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有关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牵头协调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扎实完成执法监督基本工作的成果之上,不断开拓进取,实现了多项工作创新。

一、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执法行为合法公正透明。为确保“三项制度”在全市执法领域得到切实贯彻执行先后狠抓专题培训、现场指导、督促检查、限期整改等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目前,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已得到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得到基本落实,截至2021年底全市装备执记录仪1969台、其他辅助记录设备393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率达100%。

2、确保执法主体合法化。为保证行政执法部门管理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结合我市机构改革后的实际情况,市司法局完成了市本级53个执法单位的主体审核确认及公示工作其中:法定行政机关29个,法律法规授权机构10个,受委托机构14个。为下一步全市行政执法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3、实现部门权责明晰化市司法局织市本级32个主要行政执法部门梳理形成了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其中包括行政许可事项322项、行政处罚事项2092项、其他执法事项742项。清单的建立使执法事项依据更加精准、权责更加明晰。

4、推进执法队伍专业化。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用三年时间完成了全市73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培训考核工作。组织开展了执法监督专项考评,分批次对20个执法单位共2500多名一线执法人员进行本执法领域业务和法律知识测试,多层面,多方式提升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针对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开展了对30家行政执法部门的系统内部培训和考核,完成了7个县市区司法局的督查,并由各县(市)区司法局组织本地区新法培训考核。

5、推进执法监督精准化。为及时分析解决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把握协调监督方向,紧密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执法领域以及容易引发热点舆情的执法活动,市司法局先后对40个主要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了执法情况调研工作,针对发现的执法问题,现场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及工作建议,实现多方位精准化监督。

6推进执法争议协调工作法治化。制定出台《鞍山市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 将我市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执法争议的解决纳入了法治化的管理轨道,为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制度保障。

7、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方式多元化。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制定出台了《鞍山市关于进一步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实施方案》,不断完善行政裁决工作体制机制,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方案》的实施,将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在解决矛盾纠纷、建设法治政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构建“活力鞍山”中的重要作用。

8、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农业、应急等领域综合执法队伍组建、职能确认、职权划分、法制审核部门占比等环节严格把关,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期完成了队伍组建,顺利开展工作。在推进乡镇街一支队伍管执法、开发区综合执法改革等工作中,积极配合市委政研室、编委办,推进改革顺利进行。解决执法争议,开展个案监督,在审批、城市管理等领域,针对办案程序、适用法律等环节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监督意见,监督整改,取得了实效。

9、重拳整治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严格落实《辽宁省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和《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大力开展个案监督工作2020年,对铁东区某审批人员下达执法监督函,督促该单位将其调离审批岗位。2021年至今,已接到8件群众投诉举报,市司法局依照职责认真开展了协调监督,群众满意度达到100%。自2020年起,我市32家执法部门在省内率先公布了行政执法监督举报电话,在我市五家重点企业设立了“辽宁省执法监督点”。 

围绕法治营商建设目标,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模式

1、加强源头控制,严格涉企执法计划管理制度。认真开展鞍山市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制定公示工作。自2021年起,为确保在六大重点执法领域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顺利实施市司法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托辽宁省“互联网+监管平台”,通过横向协调推动市直29家行政执法部门,纵向指导监督7个县(市)区、3个开发区管委会,覆盖全市144个执法主体,全方位落实,完成了100%随机抽取制定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推进了部门间联合执法工作,真正实现了涉企执法“一次检查,综合体检”的营商服务理念。

目前,全市法治营商建设工作已经取得新突破,一是首次采用两个行政执法机关联合工作共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工作模式;二是首次实现了全地区行政执法机关在互联网+监管系统制定计划的模式;三是首次在平台制定联合执法检查计划;四是实现了平台使用全省领先;五是率先制定了《鞍山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操作规程》,规范化工作省内领先,得到了省司法厅、省市场局的认可。

2、创新执法模式,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清单化。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市司法局组织相关部门赴营口自贸区考察学习包容免罚工作经验,成功复制并实施行政执法“包容免罚”模式,结合本地实际将我市市场监管、住建规划、文化监管、劳动监察等22个行政执法领域全部纳入其中,形成了鞍山市包容免罚事项清单》。根据《清单》明确的免罚内容,对市场主体发生符合规定情形的1308项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予处罚。鞍山市《包容免罚事项清单》公布实施,实现了从“以罚代管”到“信用监管”的转变,并将逐步引导市场建立内部自律监督机制,助力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优化,为新经济、新业态、新从业者提供有别于过往的相对宽松、自由的成长环境,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全方位振兴发展。如果有人想更加详细的了解有关事项,可以拨打我们的咨询电话,号码是5542016。

 

市司法局

2022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