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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科技局支持科技企业抗击疫情健康发展措施十条
信息来源: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22-05-25浏览次数:

1.围绕疫情防控,征集科技创新需求,强化抗击疫情科技支撑。支持企业针对疫情协查系统、大数据时空伴随联查预警分析系统、交通运输车辆智慧防控等领域开展技术攻关与试验,并加快应用推广。

享受主体:全市相关领域企业

办理方式:按照省科技厅工作安排,组织企业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服务平台(http://218.60.151.64/)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指南申报,填报企业科技创新需求,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及推荐,争取政策支持。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人:市科技局科技企业服务科  包明玉

联系方式:5215863、5215803(传真)

 

2.围绕主导产业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平台多层次科技资源集合的作用,优先支持抗疫相关企业组建专业技术创新中心,集聚疫情防控科创资源。

享受主体:在我市区域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符合我市产业支持重点,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行业优势企业、技术人才具有比较优势和较好发展前景的骨干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

办理方式:登录鞍山科技服务网(网址:www.askjfw.com)完成单位注册和单位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申报。我局将根据各县(市)区初审推荐文件,经相关领域专家综合评审评估后,择优确定拟新建市专业技术创新中心名单。

具体落实办法:对获批组建的市级专业技术创新中心,按照《中共鞍山市委、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实施“钢都英才计划”的若干政策(2.0版本)〉的通知》(鞍委发〔2022〕5号)文件精神,给予10万元后补助补助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人:市科技局规划与平台科 李冰

联系电话:5225702、5215803(传真)

 

3.加强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服务企业作用,为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团队(创客)在科技创新研发、试验等方面提供便捷条件。及时兑付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券,帮助企业和创新团队节省检测服务费,降低研发成本。

享受主体:在鞍山市注册纳税的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团队和创客。

办理方式:登录鞍山科技服务网(网址:www.askjfw.com)完成单位注册和单位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点击右上角的“仪器共享服务”,点击菜单栏的“共享券”,然后根据提示进行申请账户等操作。

 

具体落实办法: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券采用电子券形式事前申请事后补助。申请兑现方式为常年申请、定期兑现。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人:市科技局规划与平台科 李冰

联系电话:5225702、5215803(传真)

 

4.落实科技政策后补助资金。会同市财政局,尽快落实2021年科技后补助资金,督促科技资金尽早拨付到企业。

享受主体:在鞍山市境内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或在鞍山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以及其它科技中介机构等。

办理方式:市科技局通过官网、鞍山科服网及各大微信群面向社会发布通知,明确提出各类奖励性后补助项目和单位的申请标准和有关指标要求,并注明具体申报方式。配套支撑政策以获批文件为依据。

具体落实办法:依据《钢都英才政策2.0》《关于强化科技战略支撑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关于加快鞍山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相关条款内容,积极兑现2021年科技创新政策后补助资金。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人:市科技局规划与平台科  李冰

联系电话:5225702、5215803(传真)

 

5.落实企业税收政策。会同税务部门,加快落实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政策。

享受主体: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办理方式:企业自行在税务申报系统申报,税务部门按税法规定予以减免。

具体落实办法:2021年我市419家高新技术企业在税务申报系统中自行申报所得税减免。2022年申报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待省厅公示后可凭入库编码办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现省科技厅正在推荐公示中。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人:市科技局科技企业服务科  包明玉

联系电话:5215863、5215803(传真)

 

6.落实科技金融保障。会同合作银行,对在鞍山市科技金融服务平台贷款企业开通绿色通道,保障续贷;鼓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降息降费,确保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21年同期融资成本。

享受主体: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办理方式:征集企业融资需求,并将需求提供给鞍山市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合作银行,由合作银行进行贷前审查。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责 任 人:市科技局科技企业服务科  包明玉

联系电话:5215863、5215803(传真)

 

7.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减免在孵企业、团队房租,优先支持在孵企业享受各项科技政策。

享受主体:各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在孵企业、团队

办理方式:市科技局在法定办公时间受理在孵企业、团队享受政策申请。按照享受政策类型,由对口科室分别接受申请。

具体落实办法:对符合《中共鞍山市委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实施“钢都英才计划”的若干政策(2.0版)>的通知》(鞍委发〔2022〕5号)政策的在孵企业、团队优先给予落实。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人: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奖励科  关胜

联系方式:5216298、5217006(传真)

 

8.支持科技特派赋能乡村振兴。鼓励农业科技企业和农民合作社依托各级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和科技特派团(组),开展“抗疫情 助春耕”等系列活动。在相关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农业科技企业和农民合作社,优先支持其申报各类农业科技项目和农业科技创新平台。

享受主体:农业科技企业和农民合作社

办理方式:个性化办理

具体落实办法:依据《鞍山市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促进农村创新创业实施方案》(鞍政办发〔2017〕80号)、《全力支持科技企业抗击疫情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鞍科发〔2022〕号)等文件精神,由相关主体向市科技局提交开展科技特派服务的工作简报等证明材料。市科技局及时向相关主体宣讲各类农业科技项目和农业科技创新平台的申报条件和申报流程,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申报备案工作。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人:市科技局农村科技科  刘勇军

联系方式:5210821、5215803(传真)

 

9.优化不见面审批。疫情期间,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实现“零跑动、不见面”办理,由于不能赴辽阳、沈阳现场体检,健康证明容缺后补。

享受主体:聘用外国专家企业

办理方式:工作日线上平台办理。网址:http://fwp.safea.gov.cn,企业提供聘用外国人员健康情况说明及后补体检证明材料的承诺。

具体落实办法:不见面,线上提交材料办理。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人:市科技局外国专家与国际合作科  张丽科

联系方式:5217151、5215803(传真)

 

10.优化在线服务。发挥鞍山市科技服务网、科技局微信工作群等线上平台作用,做好政策咨询、业务培训和一对一指导服务。加大鞍山科服网科技政策宣传力度,为疫情期间科技型企业了解科技创新政策、强化成果对接服务等方面提供重要科技支撑平台。

享受主体:科技型企业

办理方式:企业可以登录鞍山市科技服务网(网址:http://www.askjfw.com/books/index.html)或随时在微信上查看最新版“科技政策口袋书”。

具体落实办法:加大科技政策的宣传力度,为科技型企业宣讲科技政策并进行详细的政策解读。同时,为企业能更方便地了解最新科技政策,我们对国家、省、市最新出台的有关科技政策进行梳理、补充和完善。目前,最新版“科技政策口袋书”已正式上线。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人: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监督科  马也

联系方式:5216538、5215803(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