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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公安局助力复工复产12条举措
信息来源: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22-05-25浏览次数:


1.企业诉求“马上办”。开通“警企一键达”企业服务诉求直通车微信小程序,企业根据公安100条服务清单,结合自身需求提出服务诉求,公安机关提供“一对一”上门服务,实现企业诉求高效办理和公安精准服务。

享受主体:所有企业

办理方式:线上办理

具体落实办法: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警企一键达”按步骤注册,提出服务诉求后,公安机关提供“一对一”上门服务,实现企业诉求高效办理和公安精准服务。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人:市公安局营商专班 王哲

联系方式:电话5593400  传真5593400

 

2.爆破许可“电子办”。即日起办理“爆破作业人员许可”事项的企业,可通过提交电子版材料的方式申请办理。

享受主体:爆破公司从业人员

办理方式:线上办理

具体落实办法:办理“爆破作业人员许可”事项的企业,可通过微信提交电子版材料的方式申请办理。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人: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张景库

联系方式:电话13942266699

 

3.户籍业务“优先办”。在全市派出所窗口开通复工复产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居民户口簿“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制发。

享受主体:复工复产群众

办理方式:线下窗口办理

具体落实办法:全市派出所窗口开通复工复产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居民户口簿“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制发。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人: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 张毅

联系方式:电话13942229377

 

4.户口迁移、居住证“延期办”。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户口迁移证件,经网上核验后证件有效期限延长至疫情结束后40日。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居住证,有效期限延长至疫情结束后60日,6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时限连续计算。

享受主体:户口迁移证、居住证件到期人员

办理方式:线下窗口办理

具体落实办法: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户口迁移证件,经网上核验后证件有效期限延长至疫情结束后40日。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居住证,有效期限延长至疫情结束后60日,6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时限连续计算。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人: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 张毅

联系方式:电话13942229377

 

5.保安员证核发“上门办”。为企业提供“保安员证核发”事项上门服务。

享受主体:符合条件的保安公司

办理方式:线下上门办理

具体落实办法:为企业中需要办理保安员证量大的保安公司提供“保安员证核发”事项上门服务。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人:市公安局行政审批支队 史大川

联系方式:电话18841278254

 

6.行政审批“帮助办”。在市局行政审批大厅开通企业复工复产“绿色通道”,对复工复产企业提供帮办指导服务。

享受主体:复工复产企业

办理方式:线下窗口办理

具体落实办法:在市局行政审批大厅开通企业复工复产“绿色通道”,对复工复产企业提供帮办指导服务。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人:市公安局行政审批支队 史大川

联系方式:电话18841278254

 

7.金融机构验收“容缺办”。实施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工程验收“容缺机制”,保障新建银行金融网点在疫情期间能够顺利通过公安机关验收,助力我市金融业发展。

享受主体:银行业金融机构

办理方式:线下窗口办理

具体落实办法:实施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工程验收“容缺机制”,保障新建银行金融网点在疫情期间能够顺利通过公安机关验收,助力我市金融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人:市公安局单位内部保卫管理支队 肖广利

联系方式:电话13841233210

 

8.机动车检验“快速办”。协调具备条件的机动车检验机构提供快速检车服务,对重点运输企业提出机动车(5台及以上)检验需求的,开展延时检车服务或者提供快速检车通道。

享受主体:符合条件的企业

办理方式:线下办理

具体落实办法:协调具备条件的机动车检验机构提供快速检车服务,对重点运输企业提出机动车(5台及以上)检验需求的,开展延时检车服务或者提供快速检车通道。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人: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尹巍特

联系方式:电话15941240666

 

9.补换领驾驶证“专窗办”。交管局车管所业务大厅开辟专门窗口,为重点运输企业车辆登记和驾驶人补换领驾驶证开辟“专门服务通道”,减少等待时间。

享受主体: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驾驶人员

办理方式:线下窗口办理

具体落实办法:交管局车管所业务大厅开辟专门窗口,为重点运输企业车辆登记和驾驶人补换领驾驶证开辟“专门服务通道”,减少等待时间。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人: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尹巍特

联系方式:电话15941240666

 

10.禁行区域通行证“网上办”。为因疫情影响已到有效期的禁行区域通行证的车辆进行延期处理,相关车辆可以继续使用原通行证通行,同时如有新增车辆申请禁行区域通行的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线上申请办理业务,以保障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享受主体:所有车辆运行驾驶人员

办理方式:线上办理

具体落实办法:为因疫情影响已到有效期的禁行区域通行证的车辆进行延期处理,相关车辆可以继续使用原通行证通行,同时如有新增车辆申请禁行区域通行的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线上申请办理业务,以保障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人: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 李扬帆

联系方式:电话13842289999

 

11.涉企案件“专班办”。严厉打击涉企涉疫违法犯罪,对阻碍企业复工复产、扰乱企业生产秩序各类违法犯罪组成工作专班实施重点打击。

享受主体:复工复产企业和群众

办理方式:重点打击处理

具体落实办法:严厉打击涉企涉疫违法犯罪,对阻碍企业复工复产、扰乱企业生产秩序各类违法犯罪组成工作专班实施重点打击。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人:市公安局刑侦局 张军

联系方式:电话18841250009

 

12.制假售假“即查办”。开展护农护粮“惊雷2022”专项行动,对制售假劣农资犯罪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办一起,切实保障春季农业生产。

享受主体:广大群众

办理方式:重点打击处理

具体落实办法:开展护农护粮“惊雷2022”专项行动,对制售假劣农资犯罪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办一起,切实保障春季农业生产。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人: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  杨忠勇

联系方式:电话1390492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