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全民
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索 取 号 101102000-2022-005 发布机构
信息名称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产生日期 2022-05-15 文  号 鞍政发〔2022〕5号
关 键 词
内容概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鞍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鞍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


全民健身是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十三五”时期,我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健身热情日益高涨,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3.6%。为推进全民健身事业深入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和健康需求,助力健康中国和体育强国建设,依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辽政发﹝2022﹞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和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聚焦体育强市目标,以“健康中国、运动鞍山”为主线,注重特色,强化均衡,促进融合,科技赋能,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体育需求,推进鞍山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促进鞍山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作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体育场地设施方便可达,健身组织网络覆盖城乡,体育赛事活动丰富多元,科学健身指导更加普及,城乡居民的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不断提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7.5%,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3.9名。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1.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认真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系统梳理可用于建设健身场地设施的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废旧厂房、仓库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城市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等其他设施资源,着眼群众就近健身需求,优先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新建或改扩建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健身广场、田径场、足球场等不少于15个,投放城乡全民健身场地器材400套。

积极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改造完善场馆硬件设施,鼓励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完善管理机制和模式,积极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

认真贯彻国家体育总局《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办法》(体群字〔2017〕61号),坚持属地化原则,坚持建管并重,加强城乡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管理,及时维修破损健身器材。

(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市文旅广电局〔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加强各级体育总会建设,县级以上地区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体育总会。完善以各级体育总会为枢纽,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协会为支撑,基层体育组织为主体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每年增加市级体育协会1-2个,到2025年市级体育协会达到45个以上。加强职工体育协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行政村(社区)多样化体育健身组织、健身活动站(点)建设,提高城乡基层体育组织覆盖率。加大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力度,推动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通过开展运动项目培训、赛事活动、健身指导等推广普及运动项目,引导体育社会组织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和服务供给能力,扩大全民健身服务的覆盖范围,发挥体育社会组织的人才、技术优势,推动全民健身服务多元化、专业化,为市民广泛参与健身活动提供更加优质、更为丰富的体育服务和产品。

(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市文旅广电局〔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市总工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持续开展新年登高、纪念“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题词、全民健身日、群众冬季运动推广普及等主题活动,积极对接辽宁省十大全民健身系列品牌活动,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创新性、品牌性、传统性全民健身活动,每年举办不少于200场次活动,带动30万人次参加活动,推进全民健身生活化、经常化。一是强化全民健身活动与重大体育赛事、重大节庆活动的有效联接,开展好鞍山市传统的群众体育活动。举办元旦登高、千山马拉松赛事、万人千台乒乓球赛、农村万人篮球赛、全国群众自行车骑游活动、社区运动会等比赛和活动。二是以“把赛事活动办得丰富多彩、办到群众身边”为出发点,按照“因时、因地、因需、小型多样”原则,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类传统体育赛事活动。推动“非奥项目”的开展,重点开展台球、武术、棋类、太极拳、健步走等传统体育项目。广泛开展广受市民喜爱的“足、篮、排、乒、羽、网”运动,推动各级各类体育赛事的成果惠及更多群众,促进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全面协调发展,提升我市城乡居民全民健身意识和体育人口的比例,增强全民健身的渗透力和影响力。三是稳步推进社区体育、农村体育、职工体育、青少年体育、残疾人体育、老年体育的发展,鼓励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举办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线上线下全民健身竞赛和活动。

(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市文旅广电局〔市体育局〕、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残联、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工会、三冶集团有限公司工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一是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认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试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开设线上科学健身大讲堂,增强健身指导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管理,完善注册登记制度,科学有序扩充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提升指导服务率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三是鼓励社会体育指导员进入各个项目协会,协助开展各项公益活动。鼓励鞍山籍奥运冠军、退役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等参与开展志愿服务,推出“冠军进社区”等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项目,开展线上线下志愿服务。

(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市文旅广电局〔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打造中国国球名城

一是充分发挥我市乒乓球事业发展的基础优势,积极申办和承办国家、省级乒乓球赛事,持续做大做强鞍山市万人千台乒乓球系列赛、鞍山市乒乓球俱乐部站点联赛等传统赛事,打造具有影响力的乒乓球品牌赛事,普及和推广乒乓球项目,引导企业、机关、农村、学校和街道社区普遍开展乒乓球运动,营造建设“国球名城”的浓厚氛围。二是构建完备的人才输送网络。构建市级体校、县(市)区体校、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和体育俱乐部为一体的乒乓球训练网络,发现和挖掘具有潜力的乒乓球项目后备人才,夯实人才基础,持续为国家、省输送优秀运动员。三是依托国家乒乓球培训中心,定期邀请鞍山籍国手来鞍教学,积极探索打造集培训、教学、训练、住宿、康养为一体的全国著名综合性乒乓球培训基地。

(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市文旅广电局〔市体育局〕、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总工会、职教城管委会、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工会、三冶集团有限公司工会、辽宁千山旅游集团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重点运动项目服务供给

1.普及群众性冰雪运动。紧密结合实际,加强对户外滑雪场和室内冰场的建设。以“辽宁省百万市民上冰雪”为主题,积极开展冰雪运动,培育以冰雪运动为核心的品牌赛事和产品,吸引市民积极参与到冰雪运动项目中来。充分发挥冰雪运动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作用,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冰雪系列活动,推动冰雪运动进机关、进校园、进厂矿、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满足群众冰雪健身需求。以北京冬奥会为契机,开展线上线下冰雪知识教学,宣传冬奥知识和冰雪运动,加强冰雪知识普及,引导社会力量举办业余冰雪赛事。

(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市文旅广电局〔市体育局〕、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总工会、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工会、三冶集团有限公司工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三大球”运动的普及和开展。推动建立更多“三大球”社会培训机构,促进“三大球”社会化发展。因地制宜规划和建设一批小型多样、简易便民的“三大球”场地。构建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三大球”竞赛格局,鼓励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组建“三大球”队伍,开展联赛、达人赛、嘉年华等丰富多彩的活动。统筹“三大球”资源,积极鼓励和协调体育单项协会、退役运动员、体校教练员、社会“三大球”指导员下基层进行指导和服务,支持街道(乡镇)建立“三大球”队伍和组织,为我市“三大球”发展打下坚实群众基础。

(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市文旅广电局〔市体育局〕、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总工会、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工会、三冶集团有限公司工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促进全民健身均衡发展

1.缩小城乡间全民健身服务差距。推动各级体育管理部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职能,重点改善农村地区全民健身服务供给,在场地设施配备、健身组织发展、赛事活动开展、社会体育指导等方面给予适当政策倾斜。依托乡村振兴工程,提倡利用农村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等资源,建设农民健身工程。扩大农村地区社会体育指导员规模,传授科学健身技能,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农民健身活动,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质量。

(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市文旅广电局〔市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促进重点人群健身活动开展。着眼满足职业人群健身需求,依托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健身指导服务,开展小型多样的职工健身活动。根据老年人健身需求特点,统筹规划建设公益性老年体育健身设施,发挥老年体育协会组织在开展老年群体健身活动中的作用,创新推广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推动全民健身的残健融合,建设“残障友好”型生活与健身环境,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和康复机构,促进残疾人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积极开展少数民族健身活动,促进全市民族体育发展。强化基层妇女健身团队建设,广泛开展妇女体育健身活动。

(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市文旅广电局〔市体育局〕、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市残联、市民族和宗教局、市妇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1.深化体教融合。一是落实《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和《鞍山市加强体育人才培养建设体育强市的实施意见》,建立体育部门与教育部门长效合作机制,搭建协调高效的平台,推进我市体教融合工作。二是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将乒乓球、羽毛球、体操、篮球等传统优势体育项目纳入中小学教学课程,确保体育课程开齐、开足、上好,指导学生掌握至少2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并不断完善中考体育考评办法,形成多项目、多选择考评测试举措。三是以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为依托,支持学校与各级各类体校联办运动队,推动“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建设,逐步形成小学、初中、高中组成对口升学一体化模式,解决体育人才升学断档问题。四是丰富赛事供给,建立体育部门与教育部门常态化联动开展赛事活动机制,持续办好“奔跑吧·少年”、青少年夏令营等活动,分学段(小学、初中、高中)、跨区域(各县区及学校)利用课余时间组织校内比赛、周末组织校际比赛、假期组织跨区域比赛,形成“广泛参与、区域联动”的竞赛格局。

(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市文旅广电局〔市体育局〕、市教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体卫融合。坚持大健康理念,探索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在医学检查、体质测定、健康评估、运动健身、预防治疗和康复保健等方面协同合作的健康服务模式。引导中小学生树立强身健体观念,加强校内外体育活动,控制儿童青少年近视和肥胖的发生与发展。

(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市文旅广电局〔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促进体旅融合。拓展马拉松、自行车、徒步等群众参与广、旅游拉动功能强的赛事活动。持续开展春季梨花节、夏季徒步节、秋季采摘节、冬季冰雪节四季系列文旅体活动。举办千山马拉松、全国登山露营健身大会暨徒步大会、“鞍山味道·南果飘香”全国群众自行车骑游活动、冬季冰雪嘉年华活动等休闲运动,打造体育旅游融合发展品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徒步、马拉松、登山、骑行、攀岩、户外营地等体育旅游活动。突出“冰雪+温泉+民宿”特色,打造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赛事,争创国家、省级示范基地。

(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市文旅广电局〔市体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全民健身智慧发展

依托国家、省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社会组织、赛事活动、国民体质监测等管理数据纳入统一平台,促进平台数据开放共享,为制定政策、供给服务提供精准依据。

探索建设智慧社区健身中心和“室外智慧健身房”,推进智慧健身路径、体育公园、体育场馆建设,以数字化升级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

(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市文旅广电局〔市体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以城市东部国家5A级千山风景名胜区为依托,大力发展体育旅游产业,形成特色体育旅游品牌;以城市西部奥体中心为平台,积极承办国家级高水平体育赛事,发展赛事经济;以城市南部各类健身中心和体育俱乐部为依托,发展体育培训业,开展青少年体育培训和群众体育活动,挖掘和培养更多体育后备人才,增加我市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在国家和省专业队储备量;以城市北部大型体育综合体为依托,打造集体育文化推广、体育健身、比赛竞技、休闲娱乐、体育商贸业于一体的健身商贸服务圈,发挥其示范效应和辐射带动作用;以城市中部健身场所、公园、广场、社区为依托,打造多元化全民健身综合服务体。利用海城西柳服装集聚区的优势,发展体育服装制造业;利用台安县辽河文化旅游资源,筹办露营、徒步、户外拓展训练等活动;充分发挥岫岩自然资源和玉文化优势,适时举办滑翔伞、攀岩、山地自行车等新兴体育赛事,形成全域联动体育发展态势。

(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市文旅广电局〔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

1.普及全民健身文化。以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为引领,加大全民健身宣传力度,讲好群众健身故事。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全民健身公益讲座,普及科学健身知识,营造科学健身氛围,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传承和保护民俗民间体育项目,推广传统体育文化。发挥奥运冠军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推动全民健身向更高层次发展。

(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广电局〔市体育局〕、市民族和宗教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全民健身激励。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模范市和模范县(市)区创建,营造全民健身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鼓励以发放体育消费劵等形式,引导激励更多居民参与健身消费。

(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市文旅广电局〔市体育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成立鞍山市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鞍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有关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贯彻落实,建立健全由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的组织机构,统筹组织、协调、配置全民健身资源,协同财政、金融、税收、土地等部门解决全民健身计划实施中出现的具体问题,整合文旅、教育、卫健等部门相关职能,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工作开展,形成各层级的部门联动的全民健身组织体系。各县(市)区政府要同步出台本地区实施计划。

(二)拓宽投入渠道。各级政府应在经费、机构、人员编制等方面给予支持,尤其应该加大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服务的投入力度。各县(市)区政府应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进一步扩大城乡全民健身服务的覆盖面,提升全民健身服务质量。扩大政府向社会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数量,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逐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

(三)落实政策措施。严格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排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用地布局和规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保障体育用地需求。完善扶持政策和管理办法,促进社会体育组织规范发展。

(四)加强安全保障。对各类健身设施的安全运行加强监管,确保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加强赛事活动监管,严格履行赛事活动申办和审批程序,建立完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和应急保障机制。坚持防控为先和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附件:鞍山市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鞍山市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