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在我市开办工人技师培训机构的建议》
第0048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22-05-31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李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开办工人技师培训机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工作,大规模、高质量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速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

一、开展技能提升行动,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为推进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2019年我市下发了《关于印发<鞍山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转发<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鞍人社﹝2019﹞63号)、《关于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鞍人社﹝2020﹞28号)、《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鞍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鞍人社﹝2020﹞38号)等系列文件,加强政策支持力度。2019年至2021年,我市开展企业职工、下岗职工、退伍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12625人次,新增高技能人才10781人。

二是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充分发挥我市7个省级职工技能提升平台和23个市级职工技能提升平台的技能培训作用,加强职工技能人才素质培训。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岗位练兵、技术攻关、技术协作等活动,引导广大职工走创新路、吃技术饭。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重点扶持科技型企业建立市级职工技能提升平台,每个给予15万元支持资金,助力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近年来,省市两级工会在上述职工技能提升平台建设工作中共计投入支持资金500万元。

下一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将继续深化,不断壮大技能人才队伍、提高技能人才素质。

二、加强培训机构建设,搭建职工继续教育平台

一是鼓励我市技工院校积极探索多元投入、多方合作的办学体制改革,积极引入具备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实力的企业,以独资、合资等多种合作办学方式共建混合所有制“二级产业学院”。鼓励优质企业对接主体专业创办“校办工厂”合作模式,满足生产、教学双向需求,最终实现人才培养的社会效应最大化。

二是积极培育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社会培训。目前,全市备案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已达55家,包括辽宁科技大学、鞍山师范学院、鞍山技师学院等高校、职业院校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这些培训机构均能面向社会及企业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能够保证正常学习时间的人员,均可按需求参加相应的技能培训提升技能。

三是积极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提供职工培训平台。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意见,以服务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面向我市企业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着力打造一支数量充足、技能精湛、结构合理的优秀技能人才队伍,为我市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三年期间针对辽宁紫竹集团有限公司、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衡业集团有限公司、福鞍控股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焊工、化工工艺、汽车维修、电工等技能培训项目,共培训1746人。

我们将继续鼓励支持校企合作,加大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培训力度,鼓励和支持企业与鞍山技师学院等培训机构联动,组织生产一线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带动更多人重技能、学技能,同时加强技工院校社会培训,利用线上、职工业余时间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提升企业职工技能水平,培养出更多符合企业生产发展需求的优秀技能人才。

三、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深化产教融合储备优秀人才

技工院校是技能人才培养的主阵地,技工院校的教育方向和质量是培养高技能实用人才的基础。我市的技工教育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院校人才培养与企业用人需求紧密结合。

一是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组建产教联盟集团。积极组建由行业、龙头企业+学院的实体化运作的产教融合联盟集团,通过产业与专业、实践与教学、培养与就业相结合等方式,将企业与学院等联盟主体和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紧密连接,共同构建产教融合联盟之间相互贯通,协同促进对接的合作机制。我市技师学院立足鞍山产业链、生产链,积极与创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沟通合作,利用鞍钢集团、福安集团、辽宁紫竹等企业,组建装备制造产教融合联盟集团;在鞍山市公交公司、鞍山市交通运输汽车维修协会中优选企业组建交通运输产教联盟,发挥企业资源人才管理等优势。保证毕业生职业能力与素质持续满足行业、企业需求。

二是对接岗位标准,打造精品专业。切准企业岗位技能标准需求脉搏,以订单班、冠名班、定向班等形式开展合作,实行“一岗一专业”、“一企多岗位”、“多企一方向”的差异化人才培养方案,满足同一岗位用工需求大,同一企业岗位类别多,小微企业集约用工的不同需求,提供“量身定制”的人才培养。根据企业发展需求,合理制定计划,变招工为招生、变招生为招工,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增强校企合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形成人才培养规格与企业需求无缝对接。完善职业院校用人机制,加大高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引进力度,鼓励职业院校引进大师、工匠、企业优秀技术人员以及民间工艺大师等到校兼职任教。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办好有质量、类型特色突出的职业技能培训,着力补短板、激活力,以服务就业为宗旨全面提高技能人才培养水平。

四、完善使用激励机制,激发职工爱岗敬业

一是贯通技能人才与技术人员职业发展通道。建立职业技能等级与专业技术等级相互衔接、相互转换的管理机制,贯通产业工人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员职业发展通道,对符合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的产业工人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鼓励用人单位对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在学习进行、岗位聘任、职务晋级晋升等方面,比照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相应层级工程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二是同市人才办、财政局研究起草《鞍山市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若干规定》,并制定了激励技能人员技能成才的相关措施。制定了《鞍山市高技能人才项目培训奖励实施细则》《鞍山市职业技能竞赛奖励实施细则》,加大了对优秀技能人才的奖励力度。

三是根据省厅要求,每年组织技能人员参加评选活动,重点推荐“鞍山工匠”等高技能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并参加中华技能大奖、“辽宁工匠”及省级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技术能手等荣誉评选。鼓励行业主管部门、群团组织、行业协会、企业及社会各方面力量,以多种方式对高技能领军人才进行特殊奖励,提升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让更多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4日


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在我市开办工人技师培训机构的建议》
第0048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5-31

李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开办工人技师培训机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工作,大规模、高质量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速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

一、开展技能提升行动,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为推进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2019年我市下发了《关于印发<鞍山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转发<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鞍人社﹝2019﹞63号)、《关于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鞍人社﹝2020﹞28号)、《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鞍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鞍人社﹝2020﹞38号)等系列文件,加强政策支持力度。2019年至2021年,我市开展企业职工、下岗职工、退伍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12625人次,新增高技能人才10781人。

二是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充分发挥我市7个省级职工技能提升平台和23个市级职工技能提升平台的技能培训作用,加强职工技能人才素质培训。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岗位练兵、技术攻关、技术协作等活动,引导广大职工走创新路、吃技术饭。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重点扶持科技型企业建立市级职工技能提升平台,每个给予15万元支持资金,助力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近年来,省市两级工会在上述职工技能提升平台建设工作中共计投入支持资金500万元。

下一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将继续深化,不断壮大技能人才队伍、提高技能人才素质。

二、加强培训机构建设,搭建职工继续教育平台

一是鼓励我市技工院校积极探索多元投入、多方合作的办学体制改革,积极引入具备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实力的企业,以独资、合资等多种合作办学方式共建混合所有制“二级产业学院”。鼓励优质企业对接主体专业创办“校办工厂”合作模式,满足生产、教学双向需求,最终实现人才培养的社会效应最大化。

二是积极培育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社会培训。目前,全市备案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已达55家,包括辽宁科技大学、鞍山师范学院、鞍山技师学院等高校、职业院校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这些培训机构均能面向社会及企业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能够保证正常学习时间的人员,均可按需求参加相应的技能培训提升技能。

三是积极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提供职工培训平台。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意见,以服务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面向我市企业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着力打造一支数量充足、技能精湛、结构合理的优秀技能人才队伍,为我市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三年期间针对辽宁紫竹集团有限公司、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衡业集团有限公司、福鞍控股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焊工、化工工艺、汽车维修、电工等技能培训项目,共培训1746人。

我们将继续鼓励支持校企合作,加大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培训力度,鼓励和支持企业与鞍山技师学院等培训机构联动,组织生产一线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带动更多人重技能、学技能,同时加强技工院校社会培训,利用线上、职工业余时间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提升企业职工技能水平,培养出更多符合企业生产发展需求的优秀技能人才。

三、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深化产教融合储备优秀人才

技工院校是技能人才培养的主阵地,技工院校的教育方向和质量是培养高技能实用人才的基础。我市的技工教育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院校人才培养与企业用人需求紧密结合。

一是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组建产教联盟集团。积极组建由行业、龙头企业+学院的实体化运作的产教融合联盟集团,通过产业与专业、实践与教学、培养与就业相结合等方式,将企业与学院等联盟主体和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紧密连接,共同构建产教融合联盟之间相互贯通,协同促进对接的合作机制。我市技师学院立足鞍山产业链、生产链,积极与创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沟通合作,利用鞍钢集团、福安集团、辽宁紫竹等企业,组建装备制造产教融合联盟集团;在鞍山市公交公司、鞍山市交通运输汽车维修协会中优选企业组建交通运输产教联盟,发挥企业资源人才管理等优势。保证毕业生职业能力与素质持续满足行业、企业需求。

二是对接岗位标准,打造精品专业。切准企业岗位技能标准需求脉搏,以订单班、冠名班、定向班等形式开展合作,实行“一岗一专业”、“一企多岗位”、“多企一方向”的差异化人才培养方案,满足同一岗位用工需求大,同一企业岗位类别多,小微企业集约用工的不同需求,提供“量身定制”的人才培养。根据企业发展需求,合理制定计划,变招工为招生、变招生为招工,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增强校企合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形成人才培养规格与企业需求无缝对接。完善职业院校用人机制,加大高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引进力度,鼓励职业院校引进大师、工匠、企业优秀技术人员以及民间工艺大师等到校兼职任教。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办好有质量、类型特色突出的职业技能培训,着力补短板、激活力,以服务就业为宗旨全面提高技能人才培养水平。

四、完善使用激励机制,激发职工爱岗敬业

一是贯通技能人才与技术人员职业发展通道。建立职业技能等级与专业技术等级相互衔接、相互转换的管理机制,贯通产业工人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员职业发展通道,对符合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的产业工人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鼓励用人单位对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在学习进行、岗位聘任、职务晋级晋升等方面,比照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相应层级工程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二是同市人才办、财政局研究起草《鞍山市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若干规定》,并制定了激励技能人员技能成才的相关措施。制定了《鞍山市高技能人才项目培训奖励实施细则》《鞍山市职业技能竞赛奖励实施细则》,加大了对优秀技能人才的奖励力度。

三是根据省厅要求,每年组织技能人员参加评选活动,重点推荐“鞍山工匠”等高技能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并参加中华技能大奖、“辽宁工匠”及省级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技术能手等荣誉评选。鼓励行业主管部门、群团组织、行业协会、企业及社会各方面力量,以多种方式对高技能领军人才进行特殊奖励,提升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让更多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4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