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我市市级林长名单和责任区域的公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自然资源局发布时间:2022-06-02浏览次数:次
2021年11月24日,中共鞍山市委办公室、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鞍山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明确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森林草原四级林长管理体系,着力推进六方面主要任务,包括:一是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生态保护;二是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生态修复;三是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灾害防控;四是深化森林草原领域改革;五是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监测监管;六是加强林草基层基础建设。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市已全面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长制工作体系。鞍山市林长由市委书记余功斌、市长王忠昆同志担任,副林长由九名市级领导同志担任。市和县(市)区、开发区设立林长制办公室,市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陆荐援副市长担任;县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办公室主任由县级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现将最新的市级林长名单和责任区域向社会公告。《鞍山市市级林长名单》和《鞍山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市级领导同志责任区域》详见附件。
附件1:鞍山市市级林长名单
林 长:余功斌 市委书记
王忠昆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 林 长: 张彦琳 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副市长
郭志强 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委宣传部部长,市委办公室主任、市委网信办主任、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市委教育工委书记
柯长松 市委常委、副市长
刘占明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李宏振 市委常委、副市长
施光磊 副市长
陈志刚 副市长
孙 平 副市长
陆荐援 副市长
附件2:鞍山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市级领导同志责任区域
序号 | 责任人 | 责任区域 |
1 | 张彦琳 | 铁东区 |
2 | 郭志强 | 铁西区 |
3 | 柯长松 | 台安县 |
4 | 刘占明 | 鞍山经济开发区 |
5 | 李宏振 | 海城市 |
6 | 施光磊 | 立山区、鞍山高新区 |
7 | 陈志刚 | 千山区 |
8 | 孙 平 | 千山风景区 |
9 | 陆荐援 | 岫岩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