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鞍山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
(2021—2035年)的通知
索 取 号 101102000-2022-001 发布机构
信息名称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
产生日期 2022-06-12 文  号 鞍政发〔2022〕1号
关 键 词
内容概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鞍山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鞍山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

(2021—2035年)


为进一步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9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辽政发〔202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不断提高全民科学素质,认真落实《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相关工作安排,为实现新时代鞍山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突破作出积极贡献。

(二)奋斗目标

到2025年,全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6%,科普供给侧改革成效显著,科学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弘扬,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推动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新提高。

到2035年,全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26%,城乡、区域科学素质发展差距显著缩小,科普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科普服务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基本完善,科学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

二、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重点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先进技术、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推动公民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科学生活方式,提高劳动、生产、创新创造技能,在“十四五”时期实施5项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一)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将弘扬科学精神贯穿于青少年教育全链条。坚持立德树人,积极开展科学家精神进校园行动和科普大篷车进校园活动,推动青少年科学兴趣、科学梦想、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养成,激励青少年树立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科技强国的理想志向,培育青少年创新意识,培育学生崇尚科学和勇于创新的价值观。(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科协,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团市委)

2.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推动科技实践教育进课堂、进教材、列入教学计划。推行场景式、体验式、沉浸式学习,激发学生求知的内在驱动力和想象力。推动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含科普类)积分制的实施。公益普惠发展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缩小城乡、校际办学水平差距,推进优质教育资源普惠共享。完善青少年综合素质评价,鼓励有创新潜质的学生个性化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协)

3.实施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育计划。对有科学家潜质的学生进行个性化培养,构建科学、多元的发现和培育机制。将科学素质提升和创新人才培养贯穿教育各阶段,探索科技创新后备人才贯通式培养新模式。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人工智能竞赛等各类青少年科技创新实践活动,以实践活动激发学生的科学兴趣,在竞赛中选拔人才。(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科协,责任单位:团市委、市职教城管委会、辽宁科技大学、鞍山师范学院)

4.全面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加强各层次师资队伍建设,全面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将科学精神纳入教师培养过程,注重科学精神、科技知识、创新能力培训,加大对教师的培训力度和经验交流。深入开展“送培到基层”活动,大力培养培训科技辅导员。(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协)

5.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推进建立校内外科学教育资源有效衔接机制,密切校馆合作,完善中小学校与科技馆、博物馆、科普基地等场所的联系机制,建立“市-县(区)”二级科普场馆协同发展体系,组建科普场馆联盟,形成鞍山市青少年“大科普”格局,助力教育“双减”科普活动。动员市内科研院所、实验室、高等学校、企业等开发开放优质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鼓励科学家、工程师、医疗人员等科技工作者参与青少年科普教育活动。注重提高家长科学教育意识和能力。加强科学启蒙教育,培养少年儿童的科学兴趣和好奇心。(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科协,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气象局、市职教城管委会、辽宁科技大学、鞍山师范学院)

(二)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6.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大力弘扬雷锋精神、鞍钢精神、英模精神,宣传以雷锋、孟泰、王崇伦为代表的鞍山英模事迹,树立新时代产业工人先进典型,组织开展“中国梦·劳动美”、最美职工、巾帼建功等活动,造就更多“钢都工匠”,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和勇于开拓创新的文化氛围。(牵头单位: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广电局、团市委、市妇联)

7.实施技能鞍山创新行动。围绕工业强市、“双鞍”融合、现代服务业、数字鞍山、智造强市,广泛开展职工技能创新行动,提升“大国工匠”和职业技能人才创新能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注重发挥鞍山职业技术学院、鞍山市职教城在培养高技能人才方面的作用,建设劳模和职工创新工作室。组织开展“五小”、“双创周”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牵头单位: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团市委、市科协、市职教城管委会)

8.提升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和创新创业技能。构建学历教育、技能提升、就业培训相统一的产业工人职业教育发展体系。重点围绕钢铁、菱镁、装备制造,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举办“振兴杯”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等农业转移人口的职业技能培训,为农民进城提供技能支撑。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牵头单位: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团市委、市科协、市职教城管委会)

9.发挥企业家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示范引领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提升企业家科学素质,提高企业家的创新能力、社会责任和科技视野,培育一批有较高科学素养的本地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注重发挥企业家推动技术创新的关键作用,引导企业家成为科技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和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推动者。鼓励、支持企业建设技术创新中心、专家工作站等创新平台,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创新型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牵头单位: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工商联)

(三)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0.培养农民树立相信科学、和谐理性的思想观念。围绕生态环境、能源资源、绿色生产、黑土地保护、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卫生健康、移风易俗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世界气象日、全国防灾减灾日、乡村环保科普行动、“科普之冬”等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开展科技培训、田间指导、科技示范、送技术下乡等农村科普活动,帮助农民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建设省级美丽宜居乡村,助力乡村振兴。(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科协、市气象局)

11.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分层分类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带头人、返乡入乡创业者、专业种养能手等高素质农民,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面向“三农”的职业教育,实施农业科技人员素质提升计划、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计划,深入开展农村电商技能人才、农民经纪人、农村科技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举办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组织参加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乡土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实施农村妇女科学素质提升计划、巾帼科技致富带头人培训计划,促进农村妇女有效参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妇联、市科协)

12.推动科技助力乡村振兴。鼓励动员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乡村振兴智力服务,建立和推广科技小院、专家大院、院(校)地共建等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模式。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围绕推进农产品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加强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从业人员特别是核心人员、技术骨干的技能培训。支持科技水平高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开展科技示范活动,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实现农户和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科协、市供销社、市职教城管委会、辽宁科技大学、鞍山师范学院)

(四)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3.加强老年人科普服务。依托社区科普大学、老年大学、社区学院、养老服务机构等,组织志愿者开展科技志愿服务活动,面向老年人普及智能应用、食品安全、身心健康、应急处置等知识。充分利用区域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科普园地、党建园地等阵地为老年人提供科普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协)

14.实施银龄科普行动。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发挥老科协、老教授协会等组织作用,组建老专家科普报告团、讲师团等科技志愿服务队,利用其经验优势、智力优势,深入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开展科普报告、技术服务、技能培训、健康咨询等形式的科普活动,打造富有特色、群众喜爱的银龄科普服务品牌。(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科协)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5.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进一步强化对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认识,立足完整、全面、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提高科学决策能力,树立科学执政理念,增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本领,更好服务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16.加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教育培训,推动各级党校将科学素质教育纳入教学安排,把科学素质教育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长期任务和重要内容。加强前沿科技知识、全球科技发展趋势学习,突出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培养,增强把握科学发展规律的能力。大力开展面向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培训工作。(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科协、市社科联、市委党校)

17.在公务员管理中落实科学素质要求。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任职考察中,强化科学素质有关要求并有效落实。(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三、科学素质建设重点工程

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以构建主体多元、供给优质、机制有效的全域、全时科学素质建设体系为抓手,提高科普供给效能,着力夯实基础、发展特色、着眼未来,建设多层次高质量、多样态高效能的科普生态,在“十四五”时期实施4项重点工程。

(一)产业科普助力工程

1.科普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科技创新主体科普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科普在服务产业发展中的推动作用,推进科技资源科普化,探索“产业+科普”模式,推动科普事业与科普产业发展。紧紧围绕鞍山重点产业和产业集群,开展科技展览、科技咨询、创新方法培训、科技成果转化、科技论坛、专家建议等多种形式的科普服务,助力鞍山打造东北地区重要制造业基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2.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鼓励国家及省市科技计划(工程、专项、基金等)项目承担单位和人员,结合科研成果及任务,打造鞍山科普本土化品牌。积极落实在相关科技奖项评定中列入科普工作指标,探索将科普工作实绩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科研管理部门将科普工作纳入科技创新相关工作考核。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建功立业,争做科学知识的传播者。(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公众科学传播工程

3.繁荣科普创作。支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等重大题材开展科普创作。提升科普文化产业的创意水平和整体实力,推进科技与文化艺术融合,打造科普“网红”,支持“科学+”创作,形成具有鞍山特色优秀科普原创作品。扶持科普创作人才成长,培养、吸引和留住科普创作领军人才。(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协,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

4.提升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支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开展科学传播,鼓励公益广告增加科学传播内容,实现科普内容多渠道传播。引导主流媒体加大科技宣传力度,创新科普形式、增加科普内容、增设科普专栏。加强媒体从业人员科学传播能力专业培训。促进媒体与科学共同体的沟通合作,增强媒体科学传播的专业性和权威性。(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协,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

5.加强智慧科普建设。结合数字鞍山、智造强市建设,推动科普工作向智能化、智慧化发展,促进科普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的融合。加强“科普鞍山”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平台和技术溯源,强化科普信息落地应用,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向偏远和相对落后地区倾斜。(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协,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大数据管理局)

(三)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6.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政府引导、多渠道投入的科普设施建设机制,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服务均衡化、广覆盖。推动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完善社会资金投入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和法规,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投入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7.完善现代科技馆体系。加强实体科技馆建设,推进数字科技馆建设,统筹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社区科普馆建设,提高覆盖率和利用率。鼓励在博物馆、图书馆等主体场馆加入科普元素,提升科普服务供给能力。建立科普资源共享机制,推动优质科普资源下沉。(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

8.构建多元科普基地体系。深入开展科普教育基地创建活动,丰富科普活动内容,加强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管理。鼓励和支持各行业、部门依托科学基础设施建立科普教育、研学等基地,提升科普服务能力。引导和促进风景名胜区、机场、车站、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强化科普服务功能。(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旅广电局)

(四)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

9.加强应急科普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政府部门、社会机构、科研力量、大众传媒等有效协调联动的应急科普机制,增强应急科普的协调性、精准性。坚持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集中式应急宣传相统一,储备和传播优质应急科普内容资源,推动应急科普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建立应急科普专家队伍,提升各级应急管理专职人员和媒体人员的应急科普能力。(牵头单位:市科协,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

10.健全基层科普服务体系。积极构建市级统筹主导、区县(市)组织实施、乡镇(街道)抓好落实,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站)等为阵地,以志愿服务为重要手段的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动员学校、医院、科研院所、企业等社会力量组建科技志愿服务队,建立完善科技志愿服务激励机制,推进科技志愿服务常态化。(牵头单位:市科协,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

11.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开展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拓展社区图书室、社区大学等平台的科普服务功能,打造基层科普阵地。推动科教资源向农村倾斜,向基层倾斜。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利用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防灾减灾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时间节点,设计开展各类科普活动,做到重要工作科普先行。(牵头单位:市科协,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

12.加强专兼职科普队伍建设。大力发展科普场馆、科普基地、科技出版、新媒体科普、科普研究等领域的专兼职科普人才队伍。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设立科普岗位。建立专兼职科普人员的职业能力提升机制,强化科普人员能力培训。(牵头单位:市科协,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职教城管委会、辽宁科技大学、鞍山师范学院)

四、组织实施与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科学素质规划纲要协调机制,将公民科学素质发展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要将本规划纲要相关任务纳入本部门本系统工作规划和计划,履行工作职责。市科协要履行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做好综合协调、沟通联络等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共同推进科学素质建设。各地区政府要负责领导当地的科学素质规划纲要实施工作,把科学素质建设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本地区总体规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单位: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保障经费投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办法》有关规定,有关部门要统筹落实科普所需经费。市县(市)区政府要按照规定,安排经费支持科普事业发展。大力提倡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采取资助科普项目等方式,为科学素质建设投入资金。(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科协)

(三)加强督促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区、各部门落实《鞍山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做好全市科普统计工作,适时掌握科普资源开发和配置状况。大力宣传科学素质建设工作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并根据有关规定,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统计局、市科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