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政办发〔2022〕18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鞍山市2022年国家园林城市复查
迎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鞍山市2022年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鞍山市2022年国家园林城市复查

迎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成〔2022〕2号)要求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排,国家园林城市的复查工作今年全面展开。为扎实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巩固和深化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成果,全面完成迎检任务,按照通知要求,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新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家园林城市复查重点内容和《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针对我市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把复查迎检工作与我市基础设施建设总目标结合起来,抓重点、促整改、求实效,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进一步巩固我市园林绿化成果,提高全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水平,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复查,促进我市城市生态文明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成立鞍山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迎检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王忠昆担任。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

(二)制定方案,自测评估。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对照《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及《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及任务分解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行全面分析评估(自测),逐条落实,查漏补缺,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

(三)组织迎检材料撰写及佐证材料收集。高质量、高标准完成迎检资料整理和编制任务,确保每条迎检任务做到材料清晰、内容充实。

(四)组织开展全市迎检模拟检查。根据检查结果,按照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复验整改结果,确保达标。

(五)制订实地复查迎检方案。做好迎检路线和现场检查点的准备工作,强化实地复查期间城市精细化管理各项指标任务,加大城市园林绿化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巩固我市园林绿化工作成果,以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实地复查。

三、工作步骤

(一)落实任务,全面整改(即日起—复检组现场复检)。各责任单位按照《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要求认真落实责任,进行逐项整改确保全部达标。市迎检办组织人员通过明查暗访形式,对全市迎检工作进行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市迎检领导小组每周召开调度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推进工作开展。

(二)迎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专家组实地复查(拟于8月上旬—10月31日)。制定迎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实地检查工作方案。按照复检要求,完成迎检资料,制定迎检路线,组织全市性模拟检查,检查迎检工作落实情况,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做好相关各项工作。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家园林城市复查组反馈的问题,全面深入开展整改工作,查漏补缺,落实责任,及时通报整改完成情况。

(三)迎接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抽查(拟于11月1日—12月31日)。做好迎接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抽查准备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迎检文字材料、图片资料,完成专题片编辑制作。定期部署复查迎检工作任务,不定期组织开展全市迎检模拟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再整改、再巩固,并做好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其它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迎检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一名副职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各项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迎检工作目标责任制,任务分解到单位,责任落实到个人。各级要加强对迎检工作执行情况的督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二)对照标准,周密部署。对照《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对我市城市园林绿化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周密部署各项工作,实现迎检工作的精准对接。

(三)突出重点,全面整治。

1.深入开展“绿美鞍山”绿化专项行动,集中打造30条市区两级示范路,完成2021年、2022年两个年度口袋公园建设,对10座公园进行改造提升,将“绿美鞍山”绿化专项行动向背街小巷延伸,确保全市绿地无裸露地面,无缺株断条,绿地完整健康。

2.开展闲置土地绿化建设专项行动,充分挖掘闲置裸地、荒地、废弃地、严重污染地等土地潜能,进行绿化建设,增加城市绿地面积,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改善城市居住环境。

3.常态化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各级城市绿化和城市管理部门要对全市园林、市政、环卫等公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治和修复,切实提高公用设施完好率。要确保市容街景美观卫生,临街墙体要粉饰刷新,施工场地凡有碍景观的要予以遮挡。抓好迎检期间扬尘治理等环境保护工作,提升环境质量。

4.开展占绿、毁绿以及损坏和破坏绿化行为专项整治。在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实地复查前,市、区绿化部门要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占绿、毁绿专项整治活动,对各种违法建设、擅自占绿、毁绿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进行查处。

5.开展户外广告整治。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严格按照城市广告管理规范和标准要求,对全市设在园林绿地中的各类广告进行清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广告要及时整改,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广告要坚决清除。

6.开展迎检路线专项整治。按照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要求拟定迎检路线,并对沿线进行全面整治。各级绿化管理部门要对公园、游园、广场、街头绿地进行全面整改,实现精细化管理;市水利局对市区段河渠要加强管理,保持水面清洁,沿岸绿化要精细管理;各级综合执法部门要对环卫设施进行全面整治,沿线各种违章设施一律撤除,同时加强无证摊贩管理,取缔各种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维护城市良好的公共秩序;公安机关要加强迎检路线的车辆管理,实现城市交通畅通,车辆停放整齐有序,确保迎检路线达到复查要求。

(四)密切配合,完善资料。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和市迎检办要求,及时、全面、准确提供迎检工作有关资料。市迎检办要做好全市迎检工作的资料汇总和整理编辑工作。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新闻宣传部门要根据迎检要求,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及时宣传和报道相关工作进展。要充分运用报纸、网络、电视、广播、户外广告、公交车车体广告等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园林绿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以及近年来我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情况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成果,使广大市民了解迎检工作有关情况,动员全市人民积极参与园林绿化,形成公众参与、社会协同办绿化的良好氛围。

 

附件:1.鞍山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及任务分解表


附件1

鞍山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

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扎实做好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检工作,全面完成迎检任务,成立鞍山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忠昆 市长

副组长:陆荐援 副市长

成 员:屈海文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新闻传媒中心主任

    杜利刚 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玉娜 市民政局局长

    张 弘 市财政局局长

    陈望新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栾卫国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于 军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高 飞 市水利局局长

    宗培楠 铁东区区长

    丁坤斌 铁西区区长

    韩 松 立山区区长

    赵宇旭 千山区区长

    郑思南 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李海东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刘仕君 千山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于军(兼),办公室副主任由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组成。各成员单位指派一名工作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沟通。


附件2: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及任务分解表


鞍政办发〔2022〕18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鞍山市2022年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鞍山市2022年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鞍山市2022年国家园林城市复查

迎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成〔2022〕2号)要求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排,国家园林城市的复查工作今年全面展开。为扎实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巩固和深化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成果,全面完成迎检任务,按照通知要求,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新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家园林城市复查重点内容和《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针对我市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把复查迎检工作与我市基础设施建设总目标结合起来,抓重点、促整改、求实效,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进一步巩固我市园林绿化成果,提高全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水平,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复查,促进我市城市生态文明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成立鞍山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迎检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王忠昆担任。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

(二)制定方案,自测评估。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对照《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及《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及任务分解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行全面分析评估(自测),逐条落实,查漏补缺,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

(三)组织迎检材料撰写及佐证材料收集。高质量、高标准完成迎检资料整理和编制任务,确保每条迎检任务做到材料清晰、内容充实。

(四)组织开展全市迎检模拟检查。根据检查结果,按照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复验整改结果,确保达标。

(五)制订实地复查迎检方案。做好迎检路线和现场检查点的准备工作,强化实地复查期间城市精细化管理各项指标任务,加大城市园林绿化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巩固我市园林绿化工作成果,以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实地复查。

三、工作步骤

(一)落实任务,全面整改(即日起—复检组现场复检)。各责任单位按照《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要求认真落实责任,进行逐项整改确保全部达标。市迎检办组织人员通过明查暗访形式,对全市迎检工作进行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市迎检领导小组每周召开调度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推进工作开展。

(二)迎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专家组实地复查(拟于8月上旬—10月31日)。制定迎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实地检查工作方案。按照复检要求,完成迎检资料,制定迎检路线,组织全市性模拟检查,检查迎检工作落实情况,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做好相关各项工作。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家园林城市复查组反馈的问题,全面深入开展整改工作,查漏补缺,落实责任,及时通报整改完成情况。

(三)迎接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抽查(拟于11月1日—12月31日)。做好迎接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抽查准备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迎检文字材料、图片资料,完成专题片编辑制作。定期部署复查迎检工作任务,不定期组织开展全市迎检模拟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再整改、再巩固,并做好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其它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迎检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一名副职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各项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迎检工作目标责任制,任务分解到单位,责任落实到个人。各级要加强对迎检工作执行情况的督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二)对照标准,周密部署。对照《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对我市城市园林绿化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周密部署各项工作,实现迎检工作的精准对接。

(三)突出重点,全面整治。

1.深入开展“绿美鞍山”绿化专项行动,集中打造30条市区两级示范路,完成2021年、2022年两个年度口袋公园建设,对10座公园进行改造提升,将“绿美鞍山”绿化专项行动向背街小巷延伸,确保全市绿地无裸露地面,无缺株断条,绿地完整健康。

2.开展闲置土地绿化建设专项行动,充分挖掘闲置裸地、荒地、废弃地、严重污染地等土地潜能,进行绿化建设,增加城市绿地面积,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改善城市居住环境。

3.常态化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各级城市绿化和城市管理部门要对全市园林、市政、环卫等公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治和修复,切实提高公用设施完好率。要确保市容街景美观卫生,临街墙体要粉饰刷新,施工场地凡有碍景观的要予以遮挡。抓好迎检期间扬尘治理等环境保护工作,提升环境质量。

4.开展占绿、毁绿以及损坏和破坏绿化行为专项整治。在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实地复查前,市、区绿化部门要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占绿、毁绿专项整治活动,对各种违法建设、擅自占绿、毁绿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进行查处。

5.开展户外广告整治。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严格按照城市广告管理规范和标准要求,对全市设在园林绿地中的各类广告进行清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广告要及时整改,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广告要坚决清除。

6.开展迎检路线专项整治。按照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要求拟定迎检路线,并对沿线进行全面整治。各级绿化管理部门要对公园、游园、广场、街头绿地进行全面整改,实现精细化管理;市水利局对市区段河渠要加强管理,保持水面清洁,沿岸绿化要精细管理;各级综合执法部门要对环卫设施进行全面整治,沿线各种违章设施一律撤除,同时加强无证摊贩管理,取缔各种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维护城市良好的公共秩序;公安机关要加强迎检路线的车辆管理,实现城市交通畅通,车辆停放整齐有序,确保迎检路线达到复查要求。

(四)密切配合,完善资料。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和市迎检办要求,及时、全面、准确提供迎检工作有关资料。市迎检办要做好全市迎检工作的资料汇总和整理编辑工作。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新闻宣传部门要根据迎检要求,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及时宣传和报道相关工作进展。要充分运用报纸、网络、电视、广播、户外广告、公交车车体广告等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园林绿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以及近年来我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情况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成果,使广大市民了解迎检工作有关情况,动员全市人民积极参与园林绿化,形成公众参与、社会协同办绿化的良好氛围。

 

附件:1.鞍山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及任务分解表


附件1

鞍山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

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扎实做好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检工作,全面完成迎检任务,成立鞍山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忠昆 市长

副组长:陆荐援 副市长

成 员:屈海文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新闻传媒中心主任

    杜利刚 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玉娜 市民政局局长

    张 弘 市财政局局长

    陈望新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栾卫国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于 军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高 飞 市水利局局长

    宗培楠 铁东区区长

    丁坤斌 铁西区区长

    韩 松 立山区区长

    赵宇旭 千山区区长

    郑思南 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李海东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刘仕君 千山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于军(兼),办公室副主任由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组成。各成员单位指派一名工作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沟通。


附件2: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及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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