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
在我市注册登记的创业者
二、受理部门:就业创业服务部
三、受理地址:鞍山市铁西区三道街81号劳动大厦
四、联系电话:0412-8559190
五、设立依据:《鞍山市创业孵化园管理办法》
六、受理条件
1.创业项目属于投资小、见效快、有实际应用价值,有市场前景的企业;
2.噪音小、无毒无害无污染、无大型设备;
3.吸纳就业人员较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
4.企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并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
七、申请材料
1.企业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代表《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用工备案手续;
4.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鞍山市申请进驻创业孵化园企业评估表》;
6.初审合格的企业提交项目幻灯片。
八、办理流程
1.向市人才服务中心创新创业部(培训部)提出进驻孵化园书面申请。
2.申请企业填写《鞍山市申请进驻创业孵化园企业评估表》,并向拟进驻孵化园的“创业孵化项目评估论证小组”介绍企业情况。
3.“创业孵化项目专家论证小组”组织对企业进行考察、评估、认证。
4.“创业孵化项目专家论证小组”提出进驻创业孵化园企业审定意见,报市人才服务中心批准后,企业办理入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