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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通告
信息来源:鞍山日报发布时间:2022-08-25浏览次数:

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我省多地也发生本土疫情。为进一步筑牢我市疫情防控坚实防线,最大限度地保证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市指挥部在8月11日发布通告的基础上,就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补充通告如下:

全市各级各类机关、学校、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培训机构、托儿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机场、车站、宾馆、酒店、药店、宗教场所、监所、洗浴场所、KTV、密室逃脱、剧本杀、歌舞厅、酒吧、棋牌室、电影院、旅游景点、物流园区、货车停车场、生产车间、建筑工地、商场、超市、饭店等公共场所要严格开展扫码(易鞍码)验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工作,全面做好进入人员风险排查。

请广大市民朋友要全面落实个人疫情防控责任,进入公共场所时要自觉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对因违反防疫规定或未落实防疫要求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单位(场所)及相关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补充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科学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