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政办发〔2022〕22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鞍山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鞍山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鞍山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