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信息来源:鞍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09-02浏览次数:次
鞍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 ||||||||
填报单位:鞍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项目地址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日期 | 处罚内容 | 处罚机关 |
1 | 鞍人防罚[2022]1号 | 鞍山谛赢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项目 | 鞍山市铁西区解放路292号 | 未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修建,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2022.8.5 | 对鞍山谛赢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给予警告,并限期缴纳易地建设费。 | 鞍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2 | 鞍人防罚[2022]2号 | 鞍山中南世贸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 鞍山市铁东区建国大道810号 | 未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修建,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2022.8.18 | 对鞍山华达置业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0万元整,并责令其在后续项目中补建防空地下室。 | 鞍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