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信息来源:鞍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09-02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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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填报单位:鞍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相对人名称项目地址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日期处罚内容处罚机关
1鞍人防罚[2022]1号鞍山谛赢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项目鞍山市铁西区解放路292号 未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修建,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2022.8.5对鞍山谛赢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给予警告,并限期缴纳易地建设费。鞍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鞍人防罚[2022]2号鞍山中南世贸中心开发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建国大道810号未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修建,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2022.8.18对鞍山华达置业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0万元整,并责令其在后续项目中补建防空地下室。鞍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