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审计局发布时间:2022-09-30浏览次数:

2022年8月,市审计局局长阚小阳受市政府委托,向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作了《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现予以公告。

根据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市审计局对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较好地执行市人大批复的2021年财政预算,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总体平稳。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局具体组织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编制方面存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编制不科学和部分代编预算未细化到部门和地区等问题;二是预算执行方面存在个别农业补助资金未及时拨付和跨级次支付铁东区欠缴取暖费等问题;三是非税收入管理方面存在提前确认非税收入和少确认当年非税收入等问题;四是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绩效目标批复下达不及时和代编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不规范等问题。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20个重点单位的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预算管理质量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稳步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编制管理有待规范;二是预算执行管理仍需加强;三是个别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够规范;四是个别单位政府采购管理不够严格;五是部分项目绩效管理尚需完善。

三、市县联动一体化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县(市)、区财政收支管理,部分民生工程项目,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26项民生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财政收支管理有待规范;二是部分民生工程项目进展缓慢;三是部分惠民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四是部分补助类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

四、重点专项资金和重点项目建设审计情况

(一)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2018年至2020年鞍山市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就业创业和技能提升相关政策未能全面有效落实;二是创业担保贷款和职业技能提升相关资金管理不严格;三是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二)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海城市2018年至2020年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二是个别项目存在前期论证和设计不充分、项目推进缓慢、未按规定建设、资产闲置和收益不佳等问题;三是部分中标单位违规分包建设工程等。

(三)林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2018年至2020年岫岩县林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林地造林成活率低或造林地块实际保存率低;二是个别退化林修复补植苗木未及时补种;三是个别重叠造林重复发放造林补助资金等。

(四)市属国有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截至2020年底鞍山市本级所属19户国有企业应收款项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工程款和成本费用在应收款项挂账二是应收款项余额不实;三是未计提坏账准备;四是应收款项确认依据不足等。

(五)城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2019年至2021年鞍山市城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存在滞拨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现象;二是部分改造项目未按期开工或完工;三是部分工程项目质量不达标等。  

五、审计建议

(一)完善预算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强预算一体化管理,切实细化预算安排,落实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加强预算绩效全链条管理。全力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严控一般支出,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二)严格财经法纪,强化部门预算约束。压实部门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规范资金和资产管理,勤俭办事业。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善预算执行监督机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增强预算约束力,避免无预算支出,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三)兜牢民生底线,统筹推进生态建设。持续加大就业、教育、住房、医疗、社保等民生领域保障力度,突出保障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扎实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助力绿色发展和生态建设。

(四)加强资金管理,促进重大政策落实。严格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管好用好项目资金,提升重点项目财政保障能力。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严格项目立项管理,完善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监督考核机制,推进项目建设实施,狠抓工程建设质量,促进项目发挥实效。

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2-09-30

2022年8月,市审计局局长阚小阳受市政府委托,向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作了《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现予以公告。

根据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市审计局对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较好地执行市人大批复的2021年财政预算,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总体平稳。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局具体组织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编制方面存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编制不科学和部分代编预算未细化到部门和地区等问题;二是预算执行方面存在个别农业补助资金未及时拨付和跨级次支付铁东区欠缴取暖费等问题;三是非税收入管理方面存在提前确认非税收入和少确认当年非税收入等问题;四是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绩效目标批复下达不及时和代编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不规范等问题。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20个重点单位的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预算管理质量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稳步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编制管理有待规范;二是预算执行管理仍需加强;三是个别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够规范;四是个别单位政府采购管理不够严格;五是部分项目绩效管理尚需完善。

三、市县联动一体化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县(市)、区财政收支管理,部分民生工程项目,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26项民生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财政收支管理有待规范;二是部分民生工程项目进展缓慢;三是部分惠民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四是部分补助类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

四、重点专项资金和重点项目建设审计情况

(一)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2018年至2020年鞍山市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就业创业和技能提升相关政策未能全面有效落实;二是创业担保贷款和职业技能提升相关资金管理不严格;三是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二)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海城市2018年至2020年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二是个别项目存在前期论证和设计不充分、项目推进缓慢、未按规定建设、资产闲置和收益不佳等问题;三是部分中标单位违规分包建设工程等。

(三)林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2018年至2020年岫岩县林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林地造林成活率低或造林地块实际保存率低;二是个别退化林修复补植苗木未及时补种;三是个别重叠造林重复发放造林补助资金等。

(四)市属国有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截至2020年底鞍山市本级所属19户国有企业应收款项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工程款和成本费用在应收款项挂账二是应收款项余额不实;三是未计提坏账准备;四是应收款项确认依据不足等。

(五)城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2019年至2021年鞍山市城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存在滞拨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现象;二是部分改造项目未按期开工或完工;三是部分工程项目质量不达标等。  

五、审计建议

(一)完善预算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强预算一体化管理,切实细化预算安排,落实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加强预算绩效全链条管理。全力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严控一般支出,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二)严格财经法纪,强化部门预算约束。压实部门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规范资金和资产管理,勤俭办事业。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善预算执行监督机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增强预算约束力,避免无预算支出,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三)兜牢民生底线,统筹推进生态建设。持续加大就业、教育、住房、医疗、社保等民生领域保障力度,突出保障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扎实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助力绿色发展和生态建设。

(四)加强资金管理,促进重大政策落实。严格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管好用好项目资金,提升重点项目财政保障能力。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严格项目立项管理,完善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监督考核机制,推进项目建设实施,狠抓工程建设质量,促进项目发挥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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