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世界级菱镁产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取 号 101102000-2022-012 发布机构
信息名称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世界级菱镁产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产生日期 2022-10-11 文  号 鞍政发〔202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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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世界级菱镁产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世界级菱镁产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我市拥有全球最优良的菱镁资源,菱镁矿储量大、品位高、埋藏浅、易开采,素有“世界镁都”之称,是全球最重要的镁质耐火原料生产基地。为进一步提升影响力,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不断探索菱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理念、新模式、新路径,全面开启菱镁产业高水平发展新征程,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和独具特色的世界级菱镁产业基地,为鞍山经济建设提供重要的产业支撑,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立足高质量发展,对标先进水平,聚焦重点环节,突破发展短板,延伸产业链条,优化产业生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不断提升我市菱镁产业技术水平、装备水平以及产业规模,推进我市菱镁产业高端化、规模化、智能化和集约化发展,力争到“十四五”末期,我市具备建设世界级菱镁产业基地的基础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产业集聚。严格矿业权管理,坚定推进现有矿山企业整合重组工作。支持有条件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上市融资等形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科学布局产业发展空间,引导菱镁企业向产业园区聚集,延伸产业链条,形成集聚效应,提升产业集群持续发展能力和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

(二)坚持结构优化。把结构调整作为提升行业竞争力的重中之重,不断增强行业发展内在动力。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新兴产业,促进产业延伸升级,实现传统产业高端化、新兴产业规模化。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企业由生产型向服务型转变。

(三)坚持绿色发展。坚持节约资源和综合利用,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生产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增加资源投入带动向主要依靠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带动转变,实现行业绿色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四)坚持科技赋能。围绕产业转型升级这一主线,充分发挥5G+互联网技术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引导企业开展升级改造和技术攻关,开发新品种,促进传统的产品制造向智能制造升级,以信息化服务平台、公共检测及研发平台信息化为重点,深入开展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五)坚持项目推进。把项目作为发展菱镁产业的支撑,谋划推进一批具有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通过产业链延伸,推进一批新材料和深加工项目;借助产业转移,引进一批产业集群项目;支持创新创业,孵化一批高科技项目;通过外引内联,新上一批公共服务项目。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菱镁产业实现阶梯性增长,到2025年实现总产值500亿元,海城市、岫岩县每县(市)原则上不超过两家采矿企业。资源供给比重和产值比重吻合,产业布局与生产要素更加协同。鞍山市菱镁产业转型升级试验区集约水平显著提升,规上企业入园率70%以上。

(二)结构调整目标。到2025年,镁砂产能利用率达到80%,镁质建筑材料、镁质化工材料、镁合金材料等非耐产业产值比重达到40%以上;落后窑炉全部淘汰,压缩原料产能20%以上,产品高端化率达到50%以上。

(三)绿色发展目标。到2025年,菱镁行业能耗强度比十三五末期降低18%。所有矿山达到绿色矿山标准,新增绿色工厂6个。菱镁矿尾矿、碎矿、烟气除尘粉等固体排放物综合利用率80%以上。

(四)科技创新目标。到2025年,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培育40家以上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0家专精特新企业,国家、省、市级技术创新平台16个。

四、产业发展方向和布局

(一)发展方向。

1.矿石开采。依托资源优势,推动企业联合重组,构建世界级矿业加工基地和骨干矿业集团,按照优化产业链要求,推进采选、加工企业通过联合实现一体化经营,塑造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对矿山进行技术改造,通过采用合理的选别流程、流程结构及适宜的先进选别设备,提高菱镁矿提纯效果及资源利用率,使低品位菱镁矿石资源优势得以有效利用。

2.镁质耐火材料。以精深加工和绿色环保为主要发展方向。重点发展优质、高效、环保、节能、长寿、功能性耐火材料,提高为高温工业服务的整体水平,拉长做宽产业链,引导企业加速技术改造和装备升级,加速企业的服务化转型。进一步优化镁耐材产业结构,加大高端耐火材料产品研发力度,积极引进、开发优质镁质功能材料生产,积极推进镁质耐火材料向产业链高端发展演进。

3.镁质建筑材料。引导企业研发、生产绿色镁建材产品。积极引进国内外镁建材创新型企业,重点发展A级镁质建筑外墙保温板、装饰板、装配式建筑模块化防火板等产品。大力发展轻质高强镁基墙体和屋面材料、轻质高韧性镁质高档装饰材料、生物质纤维增强的镁质建材、建筑装饰工艺品、园林装饰工艺品、室内工艺品摆件等产品。研发镁质“装配式”配套墙体材料、结构与保温装饰一体化的镁质外墙板、“海绵城市”镁基彩色柔性透水材料、镁质吸声材料、镁基复合膨胀剂及低温烧结无缓凝剂的新型磷酸镁水泥等高新技术及产品。

4.镁质化工材料。重点培育以菱镁粉矿生产高性能功能化的镁化工产品(高活性氧化镁、优质电工级氧化镁、高纯氧化镁、硅钢级氧化镁等)、专用镁盐(电子、饲料、医药、食品级镁盐)、改性水镁石、氢氧化镁及其复合材料、合成法氢氧化镁阻燃剂、镁制农用肥料及土壤改良剂等产品,积极在钢铁等重化工行业领域推广硫酸镁再利用技术,促进镁法脱硫技术的推广应用。

5.镁质新材料。重点探索和布局面向能源、电子、医疗、电力领域的新型高效镁质能源材料、镁质光电材料、镁质纳米材料等新材料产品,拓宽镁质材料的应用领域。组织力量突破关键技术,重点开发面向航空航天、军工、车辆领域的镁质陶瓷材料、镁质功能材料、镁电池材料等新型镁质材料。

6.滑石产业。重点发展滑石深加工技术,研发粉体表面活化处理和纳米化修饰工艺,改变粉体结构和性能,生产高性能系列母粒产品和新型矿物材料;大力发展优质滑石超细粉,以满足我国塑料、造纸、油漆、涂料的发展需要和国际市场需求为重点,继续推动滑石产业的技术进步、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对低品质矿石进行最大化利用,提高矿石的利用率,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分离出优质矿石,生产高目数的滑石微粉,利用低档矿石,生产低目数石粉。

7.菱镁装备。依托鞍山市传统装备制造业的雄厚基础,打造高效、节能、环保、智能的成套镁质材料加工装备产业集群,重点开发菱镁行业转型升级所需要的关键装备。主要研发菱镁矿石煅烧窑炉、大功率电熔炉以及烟气净化技术与成套装备。通过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及其工程组装集成,建设智能制造、精准制造和高效制造的示范生产线。

(二)产业布局。

将海城市牌楼镇做为世界级菱镁产业基地主战场,完善园区配套设施,将其打造为全国性菱镁产业转型升级试验区和绿色、智能、高质量发展园区,实行一区多园管理模式,将海城市、岫岩县优质资源整合到牌楼试验区,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

试验区主要由五园一区一中心组成,五园分别是代家工业园、海镁工业园、筛分产业园、滑石产业园,菱镁深加工产业园。一区是城镇生活区,相应配套设施有卫生院、九年一贯制学校、银行和天然气设施等。一中心是仓储物流中心,推动物流业与菱镁产业高效联动发展。支持菱镁物流行业发展,增强物流服务产业发展的能力,加强菱镁物流基地建设和物流市场改革。同时,在牌楼镇代家工业园区设置产能减量置换、镁建材产业、镁化工产业、镁合金产业、预留区等5个区域。其中,产能减量置换区将配套建设集中清洁能源中心、工业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镁建材产业区将重点面向镁质防火板、玻镁板、镁质通风管道等制品企业进行定向招商;镁化工产业区主要生产镁肥系列、镁质建材原料等系列产品;镁合金产业区重点发展高强度铸造镁合金、耐腐蚀铸造镁合金、变形高温合金、航空航天、军工、汽车领域具有高强、耐热或超轻特性的高端镁合金。

岫岩县偏岭镇菱镁产业集聚区要严格控制镁耐火产业规模,推进产品高端化。重点推动镁质建材、金属镁多元化利用、菱镁尾矿综合利用产业发展。

五、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矿山资源管理,提升资源利用率。

1.规范矿石开采。禁止新建露天矿山,既有露天矿山禁止平面扩大范围,新建菱镁矿山储量规模必须达到中型以上,最低开采规模为30万吨/年。具备转为地下开采条件的,应转为地下开采。市镁产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每年年初根据我省菱镁资源供给系数,调配资源开采量,组织海城市和岫岩县制定开采计划。市自然资源局组织海城市、岫岩县严格管控措施,严禁掠夺式、破坏性开采。(责任主体:海城市、岫岩县,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实施矿山智能化监管。完善海城市和岫岩县菱镁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集中管理矿石资源,所有矿石纳入平台交易。通过平台对菱镁矿山实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在矿山监测、矿石运输、智能开采、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数字场景应用建设,实现全方位智能化监管,提升采矿效率和矿山整体运行能力。推动资源税代征试点,促进管控体系良性运行。(责任主体:海城市、岫岩县,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3.提高采矿企业集中度。推进现有矿山整合重组,整合重组后矿山储量规模为中型以上的,开采规模应达到30万吨/年以上;储量规模为小型的,开采规模必须达到10万吨/年以上。菱镁采矿权整合完成后,海城市将现有40个菱镁矿采矿权整合至23个,岫岩满族自治县将现有23个菱镁矿采矿权整合至14个;支持大型企业集团参与矿山整合,到2025年全市保留不超过4家采矿企业,到2030年将所有矿山企业组建为1家世界级大型菱镁矿开采企业。(责任主体:海城市、岫岩县,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提升低品位菱镁矿利用率。以资源最大化综合循环利用为原则,积极引导和扶持企业充分利用低品位矿石,将资源“吃干榨净”。支持海城地区建设集中排岩场,实行废石统一管理。通过中低品位菱镁矿提质降杂技术、不同产品梯级利用不同原料等方式,提高中低品位菱镁矿附加值。(责任主体:海城市、岫岩县,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5.建设绿色矿山。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督察企业按期完成矿山复植复垦工作,对未按期完成恢复治理任务的企业,依法不予延续矿业权。执行《菱镁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必须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现有矿山要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升级改造,原则上除大型矿山外,其余矿山应在2025年底前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实现绿色开采。(责任主体:海城市、岫岩县,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6.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在海城市牌楼地区和岫岩县偏岭地区建设世界级菱镁产业链集群。鼓励产业集聚区外企业向集聚区集中。规范行业准入,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破解初级产品困境,做强镁耐火产业,做大镁建材产业,发展镁化工产业,布局镁合金、镁质新材料产业,同时,做优滑石产业,培育形成新的产业增长点。制定轻烧氧化镁用于镁建材标准,建设轻烧氧化镁均化基地,保证镁建材产品稳定性。(责任主体:海城市、岫岩县,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营商局〔市行政审批局〕)

7.化解过剩产能。严禁新增菱镁矿浮选及镁砂产能,新、改、扩建菱镁矿浮选及镁砂项目需进行产能置换,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项目产能置换方案进行公告后方可备案建设。采取分类处置方式,清理整顿建成违规产能,2023年底前,将手续不全且不能补办、产量低、规模小、高能耗、污染大的产能违规企业全部关闭。通过兼并、收购、股权转让等方式进行企业重组,将产能集中到技术含量高、生产效率高的企业,到2025年,菱镁行业产业集中度提高到45%。(责任主体:海城市、岫岩县,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营商局〔市行政审批局〕)

8.推动窑炉升级改造。推动镁砂原料生产装备同步升级,加速退出生产能力小、工艺落后、环保不达标的各种窑炉和设备,鼓励新建高效、节能、环保新型镁砂炉窑。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研发适合产业发展的新型窑炉及技术。到2025年,推进现有传统轻烧反射窑、重烧镁砂窑、中档竖窑改建新型窑炉,老式高纯竖窑和电熔炉全部实现改造升级。(责任主体:海城市、岫岩县,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9.实施标准战略。鼓励企业加快构建大标准体系,支持我市菱镁领军企业参与国内外标准的制定,加快创建一批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标准,逐步掌握镁质耐火原料行业市场话语权。鼓励企业制定出台科学规范、符合实际、简单精炼、能够指导生产与应用的企业产品标准以及检测方法,建立菱镁矿山企业开采标准,明确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资源综合利用率等指标,制定较为完善的镁质耐火材料生产、应用操作手册。(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实施低碳节能行动,推进绿色可持续发展。

10.推动重点领域清洁生产。支持海城市建设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推进天然气在高纯窑、隧道窑企业的应用。科学、务实进行清洁煤制气中心工程的评估、规划、建设工作。对存在‘双超’、‘双有’和高耗能问题的重点排污单位,分年度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现窑炉排放由末端治理向生产过程控制+末端治理转变。鼓励现有企业加快清洁低碳能源替代,新建菱镁项目应使用清洁燃料。(责任主体:海城市、岫岩县,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1.实施污染全面监管和深度治理。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有关标准。将建有焙烧窑的企业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进行重点监管,按规定安装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开展菱镁产业生态环境专项执法,对未达标排放企业,停产整治;情节严重的,相关县(市)区政府依法责令停业、关闭。(责任主体:海城市、岫岩县,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12.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推进用后耐火材料的回收和再生利用。加强与下游钢铁等行业的合作,经过简单分选、归类后,进行用后耐火材料的回购;鼓励企业研发新技术、新工艺,利用用后耐火材料制备各种粒度的颗粒料,提升废弃耐火材料的掺入量和使用范围,到2025年,用后耐火材料的返回利用率达到75%。(责任主体:海城市、岫岩县,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坚持科技赋能,提高产业创新水平。

13.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培育自主创新能力。围绕菱镁产业发展的战略需求,培育、组建科技创新平台。大力谋划建设世界级、国家级、省级各类创新平台,布局建设市级各类创新平台。以现有的菱镁产业集群公共研发平台为基础,发挥辽宁省镁质材料公共研发服务平台“研究”“开发”“检测”三大职能作用,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机构注册成立公共研发机构,为区域内菱镁企业提供分析、检验、测试等基础公共研发服务。(责任主体:海城市、岫岩县,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4.加强产学研合作,提升菱镁产业创新水平。定期举办世界级、国家级菱镁产业高峰论坛,建立国际化菱镁交流平台,为全球知名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提供学术交流、成果展示、合作对接的平台,从而促进我市镁资源利用原始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支持菱镁企业牵头组建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形成联合开发、优势互补、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协同创新机制。规范产学研联盟运营管理,切实提高技术创新联盟的实际绩效。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建立健全菱镁产业技术创新支撑体系。(责任主体:海城市、岫岩县,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15.加强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打造菱镁产业发展的人才高地。创新人才工作方式方法,建立有竞争力的报酬体系,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引进院士、专家科研团队、高级工程师等产业高端技术人才。加强产业现有科技人才的培养培训,通过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强化科技人才的持续学习与创新;鼓励企业科技人员更多地参与理论研究和科技攻关,提升科技人员的研发能力。引导企业建立合理的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体系,通过多样化的报酬体系吸引和留住科技人才。(责任主体:海城市、岫岩县,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加速推进两化融合,实现产业智能化。

16.加快推进数字化改造。鼓励企业数字化改造,培育有潜质的企业快速实现研发数字化、生产集约化、管理现代化。重点推动菱镁窑炉等主要耗能设备和工艺流程的智能化改造,普及先进流程控制、质量控制和制造执行系统,深化核心系统综合集成,提高安全生产、节能降耗水平。(责任主体:海城市、岫岩县,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7.实施两化融合试点示范工程。支持发展以现代传感技术、网络技术、自动化技术等为主的信息技术,推进面向菱镁企业的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能源系统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重点企业建设产品数据采集、智慧识别、实时定位、远程监控和在线诊断等智能服务平台,实现设计数字化、装备智能化、生产自动化、管理网络化、商务电子化、服务定制化及全流程集成创新。(责任主体:海城市、岫岩县,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8.运用大数据赋能菱镁产业。探索菱镁产业创新发展的新模式,以工业大数据的搜集和特征分析为基础,加强大数据方法论的应用研究,开发出可以用于菱镁产业制造过程分析的工具和使用软件,强化通过工业大数据技术分析和应用去预测市场需求、预测产业制造,整合产业链和价值链,发现市场和用户的价值缺口,发现和管理不可见的问题,提升菱镁企业服务市场和客户的能力。(责任主体:海城市、岫岩县,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管理局)

(六)培育龙头企业,提升产业竞争力。

19.建立健全龙头企业认定、成长机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支持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参与海镁等企业混改。深挖本地龙头企业潜力,发挥龙头企业的集聚带动效应,增强竞争优势。建立龙头企业上下游延链、补链、强链激励机制,支持重大工程项目,整合涉企资源要素,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国有企业集团和本地龙头企业采用多种方式,对上下游配套企业进行重组、改造;通过重组提高菱镁企业集中度,建成至少1户具有影响力的世界级大型菱镁龙头企业。(责任主体:海城市、岫岩县,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加强金融扶持,通过资本运作培育大型企业。遴选优质企业,制定个性化培育方案,提供全方位帮扶服务,进一步促进企业快速成长。引导企业规范公司治理架构,提升基础管理水平,加大金融帮扶力度,支持企业更加有效地运用金融杠杆,通过在境内(外)资本市场IPO上市等方式培育大型企业,引领行业快速发展。(责任主体:海城市、岫岩县,责任部门:市金融发展局)

(七)构建菱镁生产性服务体系,助推基地建设。

21.开展服务型制造试点示范。引导支持企业围绕拓展产品功能和满足用户需求,加大对产品设计、营销方式、售后服务、企业管理、供应链管理、品牌管理等服务环节投入,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的融合发展,丰富产业链结构,助推菱镁制造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提高企业和集群竞争能力和抵抗风险能力,实现“工业服务化、服务产品化”。(责任主体:海城市、岫岩县,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2.建设转型升级试验区。全面推行“试验区+开发区”“管委会+公司”的新管理模式,组建菱镁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菱镁产业平台建设、信息采集、产业分析、行业融资等服务工作;组建招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打造专业招商团队;组建海城市菱镁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试验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运管和管理。筹建沈阳化工大学海城菱镁产业学院、资源化工与材料产业技术创新学院、鞍山镁质新材料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责任主体:海城市,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

23.推动物流业与菱镁产业高效联动发展。支持菱镁物流行业发展,增强物流服务产业发展的能力,加强菱镁物流基地建设和物流市场改革,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提升菱镁货物运输能力和仓储服务水平;鼓励现有的物流企业聚焦菱镁物流,开拓菱镁物流新业务,为菱镁企业提供定制化物流服务方案;培育菱镁专业物流公司,提供专业化、集约化、便捷化的原材料物流、生产物流和销售物流。(责任主体:海城市、岫岩县,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24.积极开展现代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助力菱镁企业管理水平提升。引导企业关注管理问题,通过内部管理水平提升创造新的经营绩效,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利用高校管理智库、产业生产运营管理专家、专业管理咨询公司、行业协会等主体,针对菱镁企业的具体管理问题,提供生产运营、财务管控、市场营销、品牌建设、人力资源管理等多领域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帮助企业破解管理难题,培养专业化的管理团队,助力菱镁企业的快速成长。(责任主体:海城市、岫岩县,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5.推进鞍山菱镁产业指数,提升基地影响力。通过与新华社指数部合作,建立全球认可的鞍山菱镁产业高质量发展指数,将为鞍山菱镁产业转型发展成效和发展路径提供权威评估工具,通过挖掘城市数据价值,以数字化形式总结资源型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鞍山经验”、输出“鞍山模式”,为政策制定提供权威参考和决策依据,为菱镁产业建设提供话语权和主抓手,持续提升“世界镁都”的竞争力、影响力。(责任主体:海城市、岫岩县,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明确目标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制定年度推进计划,加强指导和督办,其他相关委办局按照各自职能分头负责相关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承担本辖区目标任务落实的主体责任,要细化量化分解任务,形成工作清单,项目化推进各项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强与各政府部门的配合,形成合力,加强联合督导,形成定期调度的工作机制,引导、监管和服务我市菱镁产业发展。

(二)加强招商引资,促进产业升级。积极开展项目谋划包装和招商引资。以项目建设为“生命线”促进产业链升级,加速形成全菱镁产业链的竞争优势和规模效益。着眼省市菱镁产业政策和结构调整相关要求,紧盯产业链高端、关键、紧缺环节开展“精准招商”、“中介招商”,在镁耐火主导产业以及镁建材、镁化工等短板产业,着力引进一批战略性、支撑性、引领性的大公司、大集团、大项目和先进技术研发基地,以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为支撑强力推动我市菱镁产业提档升级。

(三)建立制度保障,强化考核评价。强化制度执行,通过严格执法和监督检查倒逼镁产业综合治理。运用政策分解和绩效考核的管理手段,对各项政策制度的总目标进行分解,编制出政策执行活动的“路线图”。切实开展绩效考核,将相关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纳入到政府部门的绩效考评体系,运用考核的指引、鞭策和激励作用强化制度的保障功能。

(四)注重人才培养,加大技术支撑。加强对人才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积极开展招才引智工作。建立菱镁产业人才培养培训的总体规划,依托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等机构,建立菱镁产业人才专项培养项目,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和现代企业管理培训,打造高素质的菱镁产业人才团队。整合政府、高校、企业以及社会资源,开发技术和管理类学习资源,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和移动通讯终端,建立电子化网络化学习平台,为企业和员工提供便捷的学习服务。以职业技能提升为重点,强化培训资源供给,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展内部培训,建立常态化的学习和培养培训机制,持续提升企业人才的综合素质。

(五)增强服务理念,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的执法和服务理念,坚持市场化手段、法制化观念。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项目全阶段监管,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