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三举措”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信息来源:鞍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10-28浏览次数:

鞍山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为重点,推进落实省委关于加强扶贫资产后续管理的工作要求,管好资产、稳住收益、促进增收,坚持以“五清”为目标不断完善帮扶资产管理机制,确保帮扶资产保值增效;以“一自三合”为抓手切实满足脱贫人口金融帮扶需求,实现脱贫基础更加稳固、脱贫成效更可持续;以引导工商资本下乡为突破口,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10月21日,省乡村振兴局召开全省加强衔接资金资产项目管理工作视频会议,岫岩县扶贫资产管理先进经验在全省进行推广。

建立“五清”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模式

在帮扶资产的“建”“管”“用”上,始终围绕“保值、增值、增效”为中心,形成了完整的工作体系,努力做到“五清”。一是健全制度,做到“政策清”。持续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优化,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市级出台《鞍山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鞍山市关于加强扶贫资金风险防控和扶贫资产管理的实施方案》;岫岩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出台《岫岩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暂行办法》《岫岩县扶贫资产管护实施细则》《岫岩县扶贫产业项目资产风险四级分类管理实施细则》等系列文件。二是清查资产,做到“家底清”。委托第三方权威专业机构,对脱贫攻坚以来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形成的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做好各类资产清查登记,进一步明确扶贫资产产权归属,所有资产全部完成产权认证确权。鞍山市扶贫(衔接)资产共计475项、总规模4.44亿元,资产累计收益2982.11万元。其中,经营类资产210项、2.72亿元,累计收益率6.8%;到户类资产1.19亿元。三是明确主体,做到“责任清”。按照“谁投入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乡镇政府经营管理站具体负责扶贫资产日常管理。在扶贫资产项目地悬挂长期公示牌,张贴扶贫资产卡片,安排专职经管人员管理。各类扶贫资产全部纳入“三资”平台统一管理。建立健全扶贫资产风险防控机制,为全市623个经营性扶贫资产投保178.02万元商业保险,提高扶贫资产的抗风险能力,确保受灾之后无损失。四是合理分配,做到“收益清”。在脱贫攻坚和巩固成果工作中探索建立“租赁式”、“股份式”“帮带式”等多种利益联结机制,针对脱贫群众的不同情况,合理选择一种或多种联结纽带,实现租赁联结挣租金、股份联结挣股金、劳务联结挣薪金,按照差异化分配、差别化奖补原则分配收益资金,主要用于脱贫户稳定脱贫和防止返贫。坚决杜绝“一分了之、一股了之、一发了之”做法,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利益。五是强化问效,做到“奖惩清”。将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推动落实好的县区乡镇予以表彰奖励,在来年资金项目指标分配过程中给予一定倾斜;对管理不善,甚至造成扶贫资产流失的严肃追责问责。

积极推行“一自三合”金融帮扶模式

针对脱贫户小额贷款门槛高、贷款难问题,深入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自我发展、合伙发展、合作发展、合营发展“一自三合”金融帮扶模式。坚持脱贫户自愿和参与两项基本原则,坚持“户贷户用”政策定位,坚持“户贷、户用、户还”,避免小额贷款“户贷企用”、市场风险转嫁等问题,由乡村振兴部门、农商银行同企业三方共同约定资金使用范围。农商银行设立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对资金使用进行实时监管,防止企业挪用资金,保障资金安全。今年,为全市464户脱贫户投放小额信贷2302.33万元,保证每户年均增收不少于3000元。

加强政策引导支持工商资本投入乡村振兴产业

积极引导和推进工商资本下乡,以现有扶贫项目资产为依托开展招商引资,以政府为中心促进企业与农户对接,在土地、金融等方面为企业创造有利条件,引导企业、大户、散户资本参与项目资产运营,找准企业与农户的利益交汇点,既要“输血”,更要“造血”,让更多农民群众从工商资本下乡中受益。全市引进大连典丰蓝莓种植有限公司、辽宁盛态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大连)、鞍山市鸿腾有限公司、辽宁源丰万禾农业有限公司等9个企业入驻,引入工商资本额达6000多万元,从而带动产业发展,带动村集体经济增收、农民收入增加。

鞍山市“三举措”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信息来源:鞍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0-28

鞍山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为重点,推进落实省委关于加强扶贫资产后续管理的工作要求,管好资产、稳住收益、促进增收,坚持以“五清”为目标不断完善帮扶资产管理机制,确保帮扶资产保值增效;以“一自三合”为抓手切实满足脱贫人口金融帮扶需求,实现脱贫基础更加稳固、脱贫成效更可持续;以引导工商资本下乡为突破口,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10月21日,省乡村振兴局召开全省加强衔接资金资产项目管理工作视频会议,岫岩县扶贫资产管理先进经验在全省进行推广。

建立“五清”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模式

在帮扶资产的“建”“管”“用”上,始终围绕“保值、增值、增效”为中心,形成了完整的工作体系,努力做到“五清”。一是健全制度,做到“政策清”。持续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优化,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市级出台《鞍山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鞍山市关于加强扶贫资金风险防控和扶贫资产管理的实施方案》;岫岩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出台《岫岩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暂行办法》《岫岩县扶贫资产管护实施细则》《岫岩县扶贫产业项目资产风险四级分类管理实施细则》等系列文件。二是清查资产,做到“家底清”。委托第三方权威专业机构,对脱贫攻坚以来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形成的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做好各类资产清查登记,进一步明确扶贫资产产权归属,所有资产全部完成产权认证确权。鞍山市扶贫(衔接)资产共计475项、总规模4.44亿元,资产累计收益2982.11万元。其中,经营类资产210项、2.72亿元,累计收益率6.8%;到户类资产1.19亿元。三是明确主体,做到“责任清”。按照“谁投入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乡镇政府经营管理站具体负责扶贫资产日常管理。在扶贫资产项目地悬挂长期公示牌,张贴扶贫资产卡片,安排专职经管人员管理。各类扶贫资产全部纳入“三资”平台统一管理。建立健全扶贫资产风险防控机制,为全市623个经营性扶贫资产投保178.02万元商业保险,提高扶贫资产的抗风险能力,确保受灾之后无损失。四是合理分配,做到“收益清”。在脱贫攻坚和巩固成果工作中探索建立“租赁式”、“股份式”“帮带式”等多种利益联结机制,针对脱贫群众的不同情况,合理选择一种或多种联结纽带,实现租赁联结挣租金、股份联结挣股金、劳务联结挣薪金,按照差异化分配、差别化奖补原则分配收益资金,主要用于脱贫户稳定脱贫和防止返贫。坚决杜绝“一分了之、一股了之、一发了之”做法,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利益。五是强化问效,做到“奖惩清”。将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推动落实好的县区乡镇予以表彰奖励,在来年资金项目指标分配过程中给予一定倾斜;对管理不善,甚至造成扶贫资产流失的严肃追责问责。

积极推行“一自三合”金融帮扶模式

针对脱贫户小额贷款门槛高、贷款难问题,深入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自我发展、合伙发展、合作发展、合营发展“一自三合”金融帮扶模式。坚持脱贫户自愿和参与两项基本原则,坚持“户贷户用”政策定位,坚持“户贷、户用、户还”,避免小额贷款“户贷企用”、市场风险转嫁等问题,由乡村振兴部门、农商银行同企业三方共同约定资金使用范围。农商银行设立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对资金使用进行实时监管,防止企业挪用资金,保障资金安全。今年,为全市464户脱贫户投放小额信贷2302.33万元,保证每户年均增收不少于3000元。

加强政策引导支持工商资本投入乡村振兴产业

积极引导和推进工商资本下乡,以现有扶贫项目资产为依托开展招商引资,以政府为中心促进企业与农户对接,在土地、金融等方面为企业创造有利条件,引导企业、大户、散户资本参与项目资产运营,找准企业与农户的利益交汇点,既要“输血”,更要“造血”,让更多农民群众从工商资本下乡中受益。全市引进大连典丰蓝莓种植有限公司、辽宁盛态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大连)、鞍山市鸿腾有限公司、辽宁源丰万禾农业有限公司等9个企业入驻,引入工商资本额达6000多万元,从而带动产业发展,带动村集体经济增收、农民收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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