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政办公开〔202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省关于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检查的工作要求,根据《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辽政办公开〔2019〕15号),采用技术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各级各类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了2022年第四季度暨十二月份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12月,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在运行的31家政府网站进行每周全覆盖检查,共检查124家次,发现不合格网站1家,总体合格率99.2%。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各级各类129个政务新媒体进行抽查,累计抽查516次,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9个,总体合格率98.3%。
(三)办理网友找错情况。四季度,全市各地区、各部门政府网站共受理省政府办公厅转办“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6条,经查实网友留言问题属实6条,全部按期办结。
二、主要问题
(一)政府网站存在的问题。“鞍山市自然资源局”政府网站首页超过两周未更新。
(二)政务新媒体存在的问题。“海城市民政局”、“台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岫岩文旅之声”、“山水前营”、“微牧牛”、“鞍山高新区发布”、“鞍山河长”、“健康鞍山”微信公众号及“岫岩文旅”快手短视频超过两周不更新。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立即开展整改。各地区、各部门要对照通报中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自查整改。本通报指出具体问题的相关单位于1月12日前,将整改情况传真至市政府办公室(传真:5585806),同时,电子版通过OA内网发至市府办政务公开办公室。
(二)严格落实主管职责。各地区、各部门办公室应切实履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管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对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工作,及时跟踪巡查,确保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高效有序运行。
(三)加强内容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渠道,做好内容更新,要注重信息质量,切实维护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权威性、严肃性。及时转载党中央、省级和市级重要决策部署信息和解读,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要整体联动、协同发声,积极传播党和政府声音。积极培育政务新媒体优质精品账号,做大做强主账号,适应移动互联网传播规律,制作发布多样化政策解读产品,面向不同平台用户提升解读效果。
(四)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填报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12号)要求,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的编制工作,于2023年1月13日前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并通过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及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网站年度报表”栏目集中向社会发布。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