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3-01-30 浏览次数: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市民族和宗教局编制。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19年,鞍山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根据市政务公开办的统一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维护宗教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结合民族宗教工作领域相关要求和实际情况,市民族和宗教局上报市政府网站信息共17条,按季度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季度政府工作报告和“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执行情况,按要求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决算报告。2019年度,市民族和宗教局没有接到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000
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0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00
行政强制0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0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采购项目数量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137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市民族和宗教局存在的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为: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稳定性不强,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理解不够深入透彻,机关依法公开政务信息的整体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和深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时效性不强。三是开展政务公开方式单一、形式简单。

在今后的工作中,市民族和宗教局将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法律法规的主动性、积极性,及时总结、分析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全面加强政务公开硬件建设,拓宽信息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对标先进单位,学习好的经验做法,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审查,持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高质量地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联系电话(传真):5537540

地址:鞍山市立山区科技路4-1号13F

邮编:114052


鞍山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2020年1月26日

鞍山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3-01-30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市民族和宗教局编制。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19年,鞍山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根据市政务公开办的统一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维护宗教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结合民族宗教工作领域相关要求和实际情况,市民族和宗教局上报市政府网站信息共17条,按季度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季度政府工作报告和“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执行情况,按要求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决算报告。2019年度,市民族和宗教局没有接到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000
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0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00
行政强制0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0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采购项目数量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137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市民族和宗教局存在的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为: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稳定性不强,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理解不够深入透彻,机关依法公开政务信息的整体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和深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时效性不强。三是开展政务公开方式单一、形式简单。

在今后的工作中,市民族和宗教局将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法律法规的主动性、积极性,及时总结、分析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全面加强政务公开硬件建设,拓宽信息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对标先进单位,学习好的经验做法,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审查,持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高质量地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联系电话(传真):5537540

地址:鞍山市立山区科技路4-1号13F

邮编:114052


鞍山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