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2020年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35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信息来源: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时间:2023-03-01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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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鞍山市2020年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鞍山市2020年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35项:铁东区、铁西区有多处违法建筑垃圾堆放场所,周边扬尘污染严重

二、整改目标

建筑垃圾乱堆乱放及周边扬尘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整改措施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对全市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现象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当地政府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办。

2.铁东区、铁西区政府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含铁西区的鞍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现有乱堆乱放的建筑垃圾进行集中清理整治,清除扬尘污染(2021年5月底前完成)。

3.铁东区、铁西区政府组织各街道办事处人员对建筑垃圾乱排乱放加强管理,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鞍山市建筑垃圾管理情况

我市高度重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起草了《鞍山市建筑垃圾排放管理办法》。以市精细化管理办公室名义下发了精细化管理考评办法,将建筑垃圾乱排放作为考核指标之一,每周开展巡查考核,发现乱排放行为立即督办所属城区清理。对铁东区、铁西区卫生死角进行摸排,对建筑垃圾堆建立台账逐一销号,目前已经全部清理。

2.铁东区、铁西区整改情况

铁东区住建局牵头组织建筑垃圾整治工作,区综合执法局对偷排建筑垃圾行为进行执法管理,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管理,配合区综合执法局对偷排建筑垃圾进行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工地、物业小区拆迁区域和空闲地块等进行规范管理。

铁西区住建部门联合综合执法、公安、交警、属地街道和铁西经开区管委会等多个部门联合对全区建筑垃圾情况进行排查。共计排查出5处建筑垃圾乱堆乱放问题,现已全部清理整治,完成整改,消除扬尘污染。

此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达到整改目标要求。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市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8

受理部门:鞍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2-5234907 

邮寄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155号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