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2023年2月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鞍山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发布时间:2023-03-06浏览次数:

鞍政办公开〔202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省关于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检查的工作要求,根据《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辽政办公开〔2019〕15号),采用技术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各级各类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了2023年2月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情况。2月,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在运行的31家政府网站进行每周全覆盖检查,共检查124家次,总体合格率100%。并对全市在运行的129个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面检查,累计检查516家次,合格率为100%。

(二)重点信息转载情况。经开区管委会,市司法局、市水利局多次未按要求及时转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信息。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立即开展整改。各地区、各部门要对照通报中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自查整改。本通报指出具体问题的相关单位于3月13日前,将整改情况传真至市政府办公室(传真:5585806)。

(二)严格落实主管职责。各地区、各部门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和落实开办单位的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责任,保障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的安全稳定运行。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即初审、复审、终审,坚持“谁公开、谁审核”、“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确保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高效有序运行。

(三)加强内容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渠道,做好内容更新,要注重信息质量,切实维护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权威性、严肃性。及时转载党中央、省级和市级重要决策部署信息和解读,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要整体联动、协同发声,积极传播党和政府声音。积极培育政务新媒体优质精品账号,做大做强主账号,适应移动互联网传播规律,制作发布多样化政策解读产品,面向不同平台用户提升解读效果。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2月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鞍山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 发布时间:2023-03-06

鞍政办公开〔202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省关于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检查的工作要求,根据《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辽政办公开〔2019〕15号),采用技术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各级各类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了2023年2月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情况。2月,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在运行的31家政府网站进行每周全覆盖检查,共检查124家次,总体合格率100%。并对全市在运行的129个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面检查,累计检查516家次,合格率为100%。

(二)重点信息转载情况。经开区管委会,市司法局、市水利局多次未按要求及时转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信息。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立即开展整改。各地区、各部门要对照通报中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自查整改。本通报指出具体问题的相关单位于3月13日前,将整改情况传真至市政府办公室(传真:5585806)。

(二)严格落实主管职责。各地区、各部门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和落实开办单位的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责任,保障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的安全稳定运行。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即初审、复审、终审,坚持“谁公开、谁审核”、“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确保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高效有序运行。

(三)加强内容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渠道,做好内容更新,要注重信息质量,切实维护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权威性、严肃性。及时转载党中央、省级和市级重要决策部署信息和解读,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要整体联动、协同发声,积极传播党和政府声音。积极培育政务新媒体优质精品账号,做大做强主账号,适应移动互联网传播规律,制作发布多样化政策解读产品,面向不同平台用户提升解读效果。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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