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十七届“5·15政务公开日”
——“行政决策大家看”访谈活动
信息来源: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23-05-15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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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人社帮你忙第一期直播邀请了市人社局养老保险一科徐永进科长就大家最为关心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进行讲解和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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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包括哪些人员?

徐科长:①全省范围内各类企业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职工,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从业人员应参加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②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我省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自愿在注册地、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参加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省外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居住证所在地参加养老保险。从2020年7月1日起,我市正式取消参加养老保险户籍限制,具有鞍山市户籍(或持有鞍山市居住证的外地户籍),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人员,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我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是什么?

徐科长:各类企业及其职工都应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为16%,记入统筹基金;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记入个人账户。

参保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可在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200%、300%缴费基数档次中自愿选择缴费。

3、如何核定职工缴费工资基数?

徐科长:职工缴费统一以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即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核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为单位缴费基数。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最高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就是说,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中超过300%的部分不作为个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工资如果低于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按60%作为缴费基数。无法确定月工资收入的职工,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新招用职工以起薪当月工资收入为缴费工资基数,第二年开始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

4、什么是缴费年限?

徐科长:缴费年限是指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个人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之前,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个人实际缴费年限是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按照国家规定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5、企业职工办理退休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徐科长:①正常达龄退休: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

②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目录内的特别繁重体力劳动、高空、高温、井下、有毒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并达到规定年限:特别繁重体力劳动、高空满10年,高温、井下满9年,有毒有害满8年。

③非因工伤残或因病退休: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非因工致残,经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缴费年限满15年。

④退职: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5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因病、非因工致残,经市以上劳动鉴定机构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办理退职。

⑤2004年1月1日后首次登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不论是一直以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身份缴费,还是后来转入企业按照企业职工缴费,均需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

需要说明一下:

认定职工的退休时间时,对于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按照规定,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6、办理退休的审核流程及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徐科长:(一)办理正常退休的审核流程和所需要的材料

①中省直、市直企业:含三冶、热能院等在鞍参保的中省直企业(不含鞍钢),交运、燃气、水务、粮食等市直企业

审核流程:市人社局审核

所需要件:职工档案、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

②各县(市)区、开发区所属企业、托管中心(含在县区参保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还有下放到县区管理的原市直企业,即使在市社保参保,退休也在所属县区就近办理。)

审核流程: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审核          

所需要件:职工档案、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

(二)办理提前退休的审核流程及所需材料

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和非因工伤残或因病退休(退职)的审核流程和所需材料大体相同。

①中省直、市直企业:含三冶、热能院等在鞍参保的中省直企业(不含鞍钢),交运、燃气、水务、粮食等市直企业

审核流程:市人社局审核

所需要件:职工档案、身份证、户口本、申请书、承诺书、特殊工种岗位认定表、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等材料。

②各县(市)区、开发区所属企业、托管中心托管的下岗职工档案:含在县区参保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还有下放到县区管理的原市直企业,即使在市社保参保,退休也在所属县区就近办理。)

审核流程:(1)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初审。(2)市人社局复审。

所需要件:职工档案、身份证、户口本、申请书、承诺书、特殊工种岗位认定表、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等材料。

7、企业未及时上报而延迟办理退休手续,如何处理?

徐科长: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退休条件,因企业单位未及时上报而延迟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其退休时间仍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间确定,从办理退休审批手续次月起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按月支付基本养老金,延迟期间的退休待遇由企业负责。延迟期间企业缴费部分不予返还,个人多缴部分不记入个人账户,其本金和利息返还给本人。在此也提醒企业应该及时为职工申请办理退休,个体自然人也应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及时咨询。

8、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达到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不足15年,如何延长缴费至15年?

徐科长:我国在2011年7月1日出台实施了《社会保险法》,这是一个分界点。

①如果在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前(即2011年7月1日之前)就参加养老保险了,实施后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当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不足15年时,可延长缴费5年,如果延长缴费5年还不足15年的,剩余的年限,可以在第5年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就可以办理退休并领取养老金。

举例说明:

李女士,2005年6月1日首次参保(社保法实施之前参保),2019年当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已累计缴费14年,那么她只需延长缴费1年就可以办理退休并领取养老金。

陈女士,2011年3月1日首次参保(社保法实施前参保),2019年当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已累计缴费8年,那么她需先延长缴费5年,然后一次性将剩下的2年保费交齐,就可以办理退休并领取养老金。

②如果在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后(即2011年7月1日之后)参加养老保险的,当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不足15年时,应继续逐年延长缴费至满15年,方可办理退休并领取养老金。

举例说明:

王先生,2012年8月1日首次参保(社保法实施后参保),2019年当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已累计缴费7年,那么他需延长缴费8年方可办理退休并领取养老金。

(在这里说明一下:企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纳养老保险年限不足15年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能继续在企业缴费。应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职工本人申请将其养老保险关系转至户籍所在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5年时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以缴费达到15年的时点确定)。

二、职称评审直通车问答

2022年,市人社局印发了《关于实施“钢都英才计划”的若干政策 (2.0版)》配套实施细则,现针对职称评审直通车相关问题给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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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直通车”?

专技一科田科长: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直通车”针对的是中小型科技企业,围绕先进装备制造、精细化工、金属材料、生物医药、农产品加工等领域组织实施,旨在助力企业留住和吸引人才,主动为企业上门提供科学合理、标准贴近、成效明显的人才评价服务,将职称评定向产业融合、向人才对接,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全面唱响“我是人社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主旋律。我们每年选择3-5家民营企业开展职称评审“直通车”。

2、“直通车”的评价方式和传统的职称评审有区别吗?

专技一科田科长:“直通车”不拘泥于传统的评审模式,专家评委将通过深入企业车间,现场考察,针对不同岗位、不同专业的技术人员对本职工作的熟练程度,跳出纸上谈兵的评审模式,制定出更加全面、真实的评价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方式。对于因工作不能到场的申报者采取视频答辩的灵活形式。

3、“直通车”的参评人员享有哪些优惠政策?

专技一科田科长:评审“直通车”是服务专业技术人员成长和我市经济发展为中心,在现有职称评定的制度框架内,秉承业内评价机制,积极吸纳企业专家进入评委会,注重发挥企业的用人主体权限,注重企业对申报人员的推荐意见,科学客观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直通车”可适当放宽通过率,对于有重大科技突破、原创性科技成果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可“一票决定”。几年来通过职称评审“直通车”,600余名民营企业职工取得了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职称,为我市民营企业在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方面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4、出台的奖励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称的政策及奖励标准是什么?

专技一科田科长: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实施“钢都英才计划”的若干政策(2.0版)的通知》鼓励民营企业职工、农村实用人才提升专业技术水平,为我市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鞍山市民营企业职工、农村实用人才职称晋升奖励实施细则》。奖励的对象是首次晋升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民营企业职工或农民。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高级农村实用人才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

5、奖励从什么时候开始落实执行?

专技一科田科长:自细则印发后,即2022年度开始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也就是说去年取得资格的人员都可以申请奖励,这项工作我们已经开始进行统计了,我们本市组织评审的系列已经完成统计,也请在各行业主管厅组织评审取得资格的人员和单位所在的县(市)区人社部进行登记。具体的申报方式可以登录市人社局官网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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