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十七届“5·15政务公开日”
——“行政决策大家看”访谈活动
信息来源: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2023-05-15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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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用监督管理科科长 解虹

记者:今天,我们邀请了市市场局信用监督管理科科长解虹参加“5.15”政务公开日“行政决策大家看”线上主题活动。解科长,据了解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具有信用风险分类特色的《鞍山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广大市场经营者对此很感兴趣。您对《鞍山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进行一下深入解读谢谢。

解虹:谢谢你的问题。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努力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我市通过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并在全省率先探索将通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以信用赋能事中事后监管,协同跨部门监管资源,实施差异化监管方式,创新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具体举措是政府部门按照《鞍山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制定抽查检查计划时,将企业按照信用风险分等级为四类,对信用风险低的企业,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实现“无事不扰”;对信用风险一般的企业,按照常规比例和频次开展抽查,实现“无处不在”;对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予以重点关注,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实行严格监管,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必要时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实现“利剑高悬”,进而实现“差异化监管”。

记者:既然信用风险分类分成四个等级,那分类的标准以及如何分类的,请给大家讲解一下。

解虹: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指标共涉及企业的基础属性信息、动态信息、监管信息、关联关系信息、社会评价信息五大类一级指标,25个二级指标,81项三级指标, 各项指标权重各有高低,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检查结果、投诉举报平台的信息反馈等都会触发相应指标,然后通过辽宁省“互联网+监管”平台进行系统计算得出最终分数,分数越低说明风险等级越低,企业的信用也就越好,反之分数越高说明企业信用越差。但信用风险高的企业也不用太担心,因为这个分数不是一成不变的,企业可以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信用修复,同时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坚持诚信为本,守法经营,是可以重新回到低风险分类中的。总而言之,要坚持信用赋能,实现信用监管与市场监管各领域深度融合,让信用监管最大限度地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服务效能,最大限度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增强守信获得感。

记者:《鞍山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的一大特色就是引入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同时也是市场监管部门实施信用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请您和大家谈谈信用监管的意义和作用?

解虹:首先,信用监管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以信用为核心,通过信息公示等信用约束手段进行柔性管理,依靠市场的自我监督和规制,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改变依赖行政处罚进行强制管理的做法,节约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顺应了发挥市场作用和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随着信用监管制度的深入实施,信用监管的威慑力和塑造市场环境的影响将逐渐显现。“十四五”规划和 2035远景目标纲要把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作为推进监管能力现代化、提升政府经济治理能力的一项重要工作。

其次,信用监管是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它能够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和信息沟通的成本,提高经商办企业的便利度,能进一步激发整个社会创新创业的活力,对培育市场主体有积极的作用。

最后,信用监管是构建社会信用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手段。信用体系建设为创造高质量发展市场环境奠定了基础。企业信息公示、信用承诺、信用约束、“双随机、一公开”等信用监管措施,调动了全社会的积极性,促进了社会的共建、共治、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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