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审计局发布时间:2023-05-16浏览次数:

根据鞍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认真研究部署了审计整改工作,市审计局根据出具的审计报告跟踪落实整改意见,各被审计单位按要求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部分预算资金下达不及时问题。财政部门将加强与项目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提高专项资金下达效率。二是财政预算编制与部门结转结余资金衔接不够问题。将详细掌握部门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和结构,加大存量资金的清收力度。三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平衡问题。市财政局对县(市)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做出了具体要求,明确年终考核措施。四是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和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奖补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各县(市)区目前已拨付1605万元;涉及质量问题的村道已经重新施工完毕;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在长期规划库中依次选取建设计划;已将多付的工程款全额收缴。五是乡镇财政向派出机构(非预算单位)拨款不规范问题。各县(市)区积极进行整改,严格资金监管,控制支出规模,规范各级财政收支行为。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个别部门项目预算编制不实不细,专项资金当年结余较多问题。相关单位已按审计报告要求对项目结余资金进行了整改。二是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等问题。已全部整改。三是财政收入未及时上缴问题。相关单位已整改并将资金上缴财政。四是违反政府采购规定问题整改情况。2个部门已整改、1个部门违规问题已移送市纪监委。五是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部门已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公务卡使用、差旅费报销等制度。六是“三公经费”方面问题。相关部门已规范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及公务接待管理档案资料。七是其他方面问题。相关部门已对非专业、非在编会计人员情况等问题进行整改。

三、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跟踪审计抽查的7个项目涉及未开工等问题。截至目前,3个项目已经整改、4个项目正在整改。

四、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相关地区已重新调整进展缓慢的项目方案,并对相关问题全部进行整改。

五、安全生产领域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财政部门将闲置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在2017年底决算时统筹财力平衡预算,要求相关部门对该项资金严格监管。

六、就业政策、资金管理使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相关单位已将项目结余资金、补助资金利息缴回财政,规范相关公示制度,清理超期限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

七、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安居工程资金分配管理和优惠政策落实方面问题。相关地区已按规定将安居工程租金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对危房改造未兑现补助资金已发放完毕;已将闲置的安居工程上级财政补助资金下拨。二是安居工程建设程序和建设管理方面问题。相关项目已补办了建设项目手续;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已竣工验收完成;个别公租房廉租房配套营业性网点未按规定有偿使用土地问题正在逐步推进。三是安居工程后续管理方面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对不再符合相关规定的保障对象家庭进行了整改;对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农户取消改造资格;对保障性安居住房欠缴房屋租金进行了补缴和处理。

 

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3-05-16

根据鞍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认真研究部署了审计整改工作,市审计局根据出具的审计报告跟踪落实整改意见,各被审计单位按要求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部分预算资金下达不及时问题。财政部门将加强与项目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提高专项资金下达效率。二是财政预算编制与部门结转结余资金衔接不够问题。将详细掌握部门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和结构,加大存量资金的清收力度。三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平衡问题。市财政局对县(市)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做出了具体要求,明确年终考核措施。四是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和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奖补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各县(市)区目前已拨付1605万元;涉及质量问题的村道已经重新施工完毕;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在长期规划库中依次选取建设计划;已将多付的工程款全额收缴。五是乡镇财政向派出机构(非预算单位)拨款不规范问题。各县(市)区积极进行整改,严格资金监管,控制支出规模,规范各级财政收支行为。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个别部门项目预算编制不实不细,专项资金当年结余较多问题。相关单位已按审计报告要求对项目结余资金进行了整改。二是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等问题。已全部整改。三是财政收入未及时上缴问题。相关单位已整改并将资金上缴财政。四是违反政府采购规定问题整改情况。2个部门已整改、1个部门违规问题已移送市纪监委。五是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部门已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公务卡使用、差旅费报销等制度。六是“三公经费”方面问题。相关部门已规范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及公务接待管理档案资料。七是其他方面问题。相关部门已对非专业、非在编会计人员情况等问题进行整改。

三、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跟踪审计抽查的7个项目涉及未开工等问题。截至目前,3个项目已经整改、4个项目正在整改。

四、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相关地区已重新调整进展缓慢的项目方案,并对相关问题全部进行整改。

五、安全生产领域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财政部门将闲置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在2017年底决算时统筹财力平衡预算,要求相关部门对该项资金严格监管。

六、就业政策、资金管理使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相关单位已将项目结余资金、补助资金利息缴回财政,规范相关公示制度,清理超期限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

七、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安居工程资金分配管理和优惠政策落实方面问题。相关地区已按规定将安居工程租金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对危房改造未兑现补助资金已发放完毕;已将闲置的安居工程上级财政补助资金下拨。二是安居工程建设程序和建设管理方面问题。相关项目已补办了建设项目手续;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已竣工验收完成;个别公租房廉租房配套营业性网点未按规定有偿使用土地问题正在逐步推进。三是安居工程后续管理方面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对不再符合相关规定的保障对象家庭进行了整改;对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农户取消改造资格;对保障性安居住房欠缴房屋租金进行了补缴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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