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审计局发布时间:2023-05-16浏览次数:

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要求,下发督办通知,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市审计局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和市政府督办要求,下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清单,并安排专门科室进行跟踪检查。各被审计单位按要求积极整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基本得到落实。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个别项目资金预算编制未细化问题。正在完善和规范预算编制,切实把预算编制细化到地区。二是关于非税收入未应收尽收问题。已按照相关规定,完善非税收入项目目录。三是关于部分市级专项资金未支出问题。将协调项目主管部门加快资金使用进度,督促各预算单位尽快列支。四是关于预备费使用不规范问题。将规范使用预备费,提高预备费管理水平。五是关于超范围安排地方教育附加支出问题。按照相关要求,严格做好地方教育附加预算安排。六是关于未严格控制暂付性款项新增规模问题。已采取积极措施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清还,严格执行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挂钩”制度。七是关于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审查不严问题。市财政局已加强管理,督促项目单位编制详细的项目支出预期目标,严审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预算编制管控基础尚未夯实问题。相关部门已按照《预算法》要求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二是关于预算执行管理有待规范问题。相关部门已按照审计要求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三是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相关部门已按照审计要求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四是关于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上缴问题。相关部门已将存量资金上缴市财政。五是关于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有待加强问题。相关部门已按照审计要求建立健全内控制度。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油泥坑塘清运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地区已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并安排对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审计。二是关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未及时使用问题。相关地区已积极整改,部分地区已使用完毕。三是关于科技创新政策兑现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相关地区已拨付科技创新政策兑现资金。四是关于农业专项补助项目占用基本农田问题。已将问题线索移交至主管部门,其认定上述问题不构成违法占地。

四、重点专项资金和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政策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相关地区已对未参合人员办理参合,对少赔付的商业大病保险已赔付35.2万元。二是关于基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问题。相关地区已将重复参保参合问题有关线索移交至本地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追责。三是关于定点医疗机构存在不合理医疗行为问题。相关单位已将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取的床位费、护理费等全部予以追缴并返还至医保基金账户。四是关于欺诈骗取医保基金问题。相关地区已将骗取的医保基金全部予以追缴并返还至医保基金账户。五是关于管理部门监管不到位问题。相关地区已召开专题会议,对新农合信息系统开展培训学习,要求定点医疗机构严格规范信息填报。

(二)非税收入和涉案财物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诉讼费、申请执行费收缴不合规问题。相关单位已进一步完善操作流程和审批手续。二是关于执行款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已出台管理办法,对执行款分科目管理单独核算。三是关于罚金、取保候审保证金管理有待加强问题。相关单位已完善刑事案件移送执行立案工作,欠缴罚金已全部上缴。四是关于涉案财物监管存在漏洞问题。相关单位已加强涉案财物管理,设立台账。

(三)国有闲置资源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销售房款长期未清收问题。相关单位已收回房款346万元。二是关于未及时收缴代建费及保障房租金问题。相关地区已收回保障房承租户拖欠租金1.57万元。三是关于未合理确认销售面积造成国有收益损失问题。相关单位已收缴潜在损失55.93万元,对国有资产收益损失14万元提起诉讼。四是关于代建费未上缴财政问题。相关地区代建费均已原渠道上缴财政。五是关于国有房产被长期非法占用问题。截至目前,已清理清退占用房产面积1.6万平方米。

五、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政府债务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个别项目挪用债券资金问题。已原渠道归还。二是关于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问题。相关单位正逐步整改。

(二)脱贫攻坚项目资金管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已销号贫困村集体收入未达标准问题。相关村集体已采用发展生猪养殖、产业大棚、肉牛养殖、入股企业等方式达到标准。二是关于产业项目安排未向贫困村或贫困人口倾斜问题。相关地区已将2020年扶持壮大村集体项目,优先安排给贫困人口多、扶贫项目较少村。三是关于已脱贫贫困户饮水安全未得到保障问题。相关地区已对有饮水安全问题的贫困户供水管网接点入网工程进行施工,保障饮用水安全。四是关于个别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退出不精准问题。相关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已对相关退出贫困户进行重新认定,认真验收核查把关,确保精准退出。五是关于个别县就业培训方式不规范问题。2020年不再采用远程教育培训方式,结合实际需求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面对面培训。六是关于贫困户脱贫后返贫风险大问题。相关地区已整合扶贫资金,集中注入企业,为没有扶贫项目的村上项目,让贫困户兜底有保障。

(三)环保资金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多支付污水处理费问题。相关单位研究修改污水处理厂运营协议,以实际污水处理量付费。二是关于大量污泥长期露天存放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截至目前,相关单位建设工程已竣工试生产。三是关于水源地保护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不到位问题。已按相关要求进行完善,建立水源保护区日常巡查制度。四是关于部分水源地内污染源管控不力问题。相关单位对所有水源地进行了隔离防护,垃圾堆放点及建筑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五是关于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管理相对薄弱问题。相关单位已开展水源水质分析,加强给水设施日常维护和排查,发现饮水安全隐患问题及时解决。

 

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3-05-16

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要求,下发督办通知,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市审计局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和市政府督办要求,下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清单,并安排专门科室进行跟踪检查。各被审计单位按要求积极整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基本得到落实。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个别项目资金预算编制未细化问题。正在完善和规范预算编制,切实把预算编制细化到地区。二是关于非税收入未应收尽收问题。已按照相关规定,完善非税收入项目目录。三是关于部分市级专项资金未支出问题。将协调项目主管部门加快资金使用进度,督促各预算单位尽快列支。四是关于预备费使用不规范问题。将规范使用预备费,提高预备费管理水平。五是关于超范围安排地方教育附加支出问题。按照相关要求,严格做好地方教育附加预算安排。六是关于未严格控制暂付性款项新增规模问题。已采取积极措施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清还,严格执行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挂钩”制度。七是关于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审查不严问题。市财政局已加强管理,督促项目单位编制详细的项目支出预期目标,严审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预算编制管控基础尚未夯实问题。相关部门已按照《预算法》要求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二是关于预算执行管理有待规范问题。相关部门已按照审计要求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三是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相关部门已按照审计要求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四是关于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上缴问题。相关部门已将存量资金上缴市财政。五是关于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有待加强问题。相关部门已按照审计要求建立健全内控制度。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油泥坑塘清运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地区已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并安排对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审计。二是关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未及时使用问题。相关地区已积极整改,部分地区已使用完毕。三是关于科技创新政策兑现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相关地区已拨付科技创新政策兑现资金。四是关于农业专项补助项目占用基本农田问题。已将问题线索移交至主管部门,其认定上述问题不构成违法占地。

四、重点专项资金和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政策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相关地区已对未参合人员办理参合,对少赔付的商业大病保险已赔付35.2万元。二是关于基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问题。相关地区已将重复参保参合问题有关线索移交至本地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追责。三是关于定点医疗机构存在不合理医疗行为问题。相关单位已将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取的床位费、护理费等全部予以追缴并返还至医保基金账户。四是关于欺诈骗取医保基金问题。相关地区已将骗取的医保基金全部予以追缴并返还至医保基金账户。五是关于管理部门监管不到位问题。相关地区已召开专题会议,对新农合信息系统开展培训学习,要求定点医疗机构严格规范信息填报。

(二)非税收入和涉案财物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诉讼费、申请执行费收缴不合规问题。相关单位已进一步完善操作流程和审批手续。二是关于执行款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已出台管理办法,对执行款分科目管理单独核算。三是关于罚金、取保候审保证金管理有待加强问题。相关单位已完善刑事案件移送执行立案工作,欠缴罚金已全部上缴。四是关于涉案财物监管存在漏洞问题。相关单位已加强涉案财物管理,设立台账。

(三)国有闲置资源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销售房款长期未清收问题。相关单位已收回房款346万元。二是关于未及时收缴代建费及保障房租金问题。相关地区已收回保障房承租户拖欠租金1.57万元。三是关于未合理确认销售面积造成国有收益损失问题。相关单位已收缴潜在损失55.93万元,对国有资产收益损失14万元提起诉讼。四是关于代建费未上缴财政问题。相关地区代建费均已原渠道上缴财政。五是关于国有房产被长期非法占用问题。截至目前,已清理清退占用房产面积1.6万平方米。

五、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政府债务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个别项目挪用债券资金问题。已原渠道归还。二是关于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问题。相关单位正逐步整改。

(二)脱贫攻坚项目资金管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已销号贫困村集体收入未达标准问题。相关村集体已采用发展生猪养殖、产业大棚、肉牛养殖、入股企业等方式达到标准。二是关于产业项目安排未向贫困村或贫困人口倾斜问题。相关地区已将2020年扶持壮大村集体项目,优先安排给贫困人口多、扶贫项目较少村。三是关于已脱贫贫困户饮水安全未得到保障问题。相关地区已对有饮水安全问题的贫困户供水管网接点入网工程进行施工,保障饮用水安全。四是关于个别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退出不精准问题。相关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已对相关退出贫困户进行重新认定,认真验收核查把关,确保精准退出。五是关于个别县就业培训方式不规范问题。2020年不再采用远程教育培训方式,结合实际需求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面对面培训。六是关于贫困户脱贫后返贫风险大问题。相关地区已整合扶贫资金,集中注入企业,为没有扶贫项目的村上项目,让贫困户兜底有保障。

(三)环保资金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多支付污水处理费问题。相关单位研究修改污水处理厂运营协议,以实际污水处理量付费。二是关于大量污泥长期露天存放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截至目前,相关单位建设工程已竣工试生产。三是关于水源地保护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不到位问题。已按相关要求进行完善,建立水源保护区日常巡查制度。四是关于部分水源地内污染源管控不力问题。相关单位对所有水源地进行了隔离防护,垃圾堆放点及建筑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五是关于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管理相对薄弱问题。相关单位已开展水源水质分析,加强给水设施日常维护和排查,发现饮水安全隐患问题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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