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收2022年度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的通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时间:2023-06-26浏览次数:1898

出租汽车经营者:

2022年度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已于2023年4月21日至6月9日征收。目前,尚有部分经营者的经营权有偿使用费仍未缴纳。为维护出租汽车经营者合法权益,请尚未缴纳2022年度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的,于2023年7月20日前缴纳,逾期不缴纳将依法依规处理。

特此通告。

鞍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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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收2022年度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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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经营者:

2022年度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已于2023年4月21日至6月9日征收。目前,尚有部分经营者的经营权有偿使用费仍未缴纳。为维护出租汽车经营者合法权益,请尚未缴纳2022年度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的,于2023年7月20日前缴纳,逾期不缴纳将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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