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收2022年度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的通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时间:2023-06-26浏览次数:1898次
出租汽车经营者:
2022年度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已于2023年4月21日至6月9日征收。目前,尚有部分经营者的经营权有偿使用费仍未缴纳。为维护出租汽车经营者合法权益,请尚未缴纳2022年度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的,于2023年7月20日前缴纳,逾期不缴纳将依法依规处理。
特此通告。
鞍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26日
出租汽车经营者:
2022年度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已于2023年4月21日至6月9日征收。目前,尚有部分经营者的经营权有偿使用费仍未缴纳。为维护出租汽车经营者合法权益,请尚未缴纳2022年度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的,于2023年7月20日前缴纳,逾期不缴纳将依法依规处理。
特此通告。
鞍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26日
出租汽车经营者:
2022年度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已于2023年4月21日至6月9日征收。目前,尚有部分经营者的经营权有偿使用费仍未缴纳。为维护出租汽车经营者合法权益,请尚未缴纳2022年度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的,于2023年7月20日前缴纳,逾期不缴纳将依法依规处理。
特此通告。
鞍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