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鞍山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解决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民建鞍山市委会提出的,近年来,我市电动车已成为群众出行的主要代步工具之一,与此同时,随着电动自行车用户的不断增加,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充电难的问题日益突出,老小区私搭乱接、新小区乱停放等问题却成为了小区潜在的重大安全隐患。
一、对于既有住宅小区,县(市)区住建局要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支持业主委员会根据实际需求,制定改造方案,合理配备充电设施。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可由社区居委会代行其职责。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业主委员会做好相关工作。鼓励利用公共区域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并提供充电服务。老旧小区改造要遵照居民意愿,因地制宜合理增设或改建配备充电设施,满足居民需求。新增设或改建的充电设施要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
二、加大新建楼宇和居民小区充电桩建设。在新建小区前期土地出让规划时,加强调研、充分论证、科学谋划新建小区总体规划指标,根据新建小区体量和业主的需求,推进非机动公用车库配建,同步实施非机动车充建桩建设和验收交付,从而实现居住小区充电桩配建全覆盖。
三、对全市物业小区下发了《关于开展住宅小区飞线充电、楼道堵塞等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物业企业要加大小区治安、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制定电动自行车管理制度,加强电动自行车档案管理,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发现有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乱拉电线、接线板现象的,物业服务企业要进行劝阻,对不配合工作的车主,要上门与其进行沟通,劝其集中停放,对拒不听劝,不集中停放的车主,应及时报告消防部门,共同做好相关业主的思想工作,增强车辆文明停放意识。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