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市审计局局长受市政府委托,向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作了《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现予以公告。
根据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市审计局对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疫情常态化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实现经济平稳运行,发展质量稳步提升,全市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一、市本级和开发区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2022年度市本级和3个开发区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财政资源统筹方面存在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和财政资金盘活不到位问题;二是预算管理改革方面存在预算安排不科学、预算编制未细化、政府采购管理不严格等问题;三是资金提质增效方面存在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和一般性支出压减不到位问题;四是库款保障管理方面存在库款保障水平未达规定标准和账户管理不严格问题。五是其他财政综合管理水平方面存在未及时建立资金管理办法和具体实施细则、决算编制质量有待提升、绩效审核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实现市直部门数据审计全覆盖,现场审计了60个部门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各相关单位能够较好地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各项支出,预算管理不断规范,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普遍性问题金额呈下降趋势。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决算编制和绩效管理仍需强化;二是预算执行管理不够严格;三是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四是内控管理质量亟需提高。
三、市县一体化审计情况
为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实现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穿透式审计,开展市县一体化审计工作,重点审计了部分民生工程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电子商务进农村等18项惠企利民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重大工程项目进展缓慢;二是工程项目管理不严格;三是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四是惠企利民政策未得到有效落实。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根据《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相关要求,重点关注企业、行政事业和自然资源资产等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方面存在会计信息不实、资产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二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方面存在账实不符底数不清、配置使用不够集约高效、资产处置缺乏有效管理等问题;三是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方面存在资源环境保护制度不完善、资金管理使用不严格、项目审批实施不规范、日常监督和执法监察有待加强问题。
五、民生保障资金审计情况
一是公立医院财政拨款和经营管理审计方面存在收费不规范和违规线下采购药品及医用耗材问题;二是教育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方面存在特殊教育发展资金分配不够精准科学、滞拨专项资金、扩大义务教育补助专项资金核算范围等问题;三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计方面存在政策修订和落实不及时、施工组织和程序审核不规范、资金使用和账户管理不严格问题。
六、审计建议
(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完善零基预算管理,科学测算支出规模,促进预算编制合理细化。规范实有账户管理,建立健全存量资金清理收回机制。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有效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强化项目实施监管,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加强对项目审批、实施、验收等重点环节管控,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规范项目后期运行监管,确保项目取得预期效果。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提高绩效目标的刚性约束,突出重点、择优安排,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推动政策落地见效,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增强政策执行精准度,加大对医疗、教育、环保等惠企利民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资金及时合理分配,高效合规使用。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基层“微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挤占、套取专项资金行为,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四)完善资源资产管理,促进资产保值增值。强化资产基础管理,规范处置程序。建立资产共享共用调剂机制,促进长期低效运转、闲置资产有效利用。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完善资源环境保护制度,持续开展监督检查,推动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和价值量双提升。
(五)狠抓整改责任落实,维护制度刚性约束。夯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举一反三,杜绝屡审屡犯问题。压实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针对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解决措施,有效推动问题标本兼治。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