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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首套房贷利率下调 鞍山最低降至4.2%
信息来源:鞍山新闻网发布时间:2023-09-26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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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获悉,存量首套房贷利率于9月25日起下调,借款人无需提交申请,银行统一批量调整,鞍山存量首套房贷利率最低可降至4.2%。

昨日,多家银行下调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借款人无需提交申请,银行统一批量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兴业银行鞍山分行工作人员表示,通过兴业银行APP,在“我要贷款”栏目就能查询到调整后的利率。市民胡女士查询完利率后很开心,“我是在兴业银行贷款的,调整前利率5.05%,这次下调到4.3%。我一共贷款42万元,算了一下每个月可以少还189元,一年能省下2268元。”

建行鞍山分行工作人员刘先生介绍,该行此次对存量首套房贷利率调整,分两批调整:9月25日,对已确认的首套房,签约时执行浮动利率的、拖欠不超过90天的贷款,25日在信贷系统中自动调整,无需客户办理手续。第二批在10月25日,对固定利率的以及原来属于二套房现在符合政策可以享受首套房利率政策的,由客户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调整利率。

市民张先生发现,同一年买的房子,自己的房贷利率调整为4.3%,朋友却是4.2%。对此,业内人士表示,主要与贷款利率重定价日有关。有的人房贷利率重定价日是每年的1月1日,即每年1月1日调整一次,这类人群目前仍要执行2022年12月的LPR,也就是4.3%;也有的人房贷利率的重定价日是在每年的贷款日调整——比如6月发放的贷款,以后每年6月调整一次,利率便调整为最新的LPR水平,也就是4.2%。

多家银行表示,对于部分存在“二套转首套”、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等特殊情况的存量房贷客户,仍需主动向贷款行提起申请。此类客户在完成相关手续、经银行审核通过后,房贷利率也可进行下调。


存量首套房贷利率下调 鞍山最低降至4.2%
信息来源:鞍山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3-09-26

昨日记者获悉,存量首套房贷利率于9月25日起下调,借款人无需提交申请,银行统一批量调整,鞍山存量首套房贷利率最低可降至4.2%。

昨日,多家银行下调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借款人无需提交申请,银行统一批量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兴业银行鞍山分行工作人员表示,通过兴业银行APP,在“我要贷款”栏目就能查询到调整后的利率。市民胡女士查询完利率后很开心,“我是在兴业银行贷款的,调整前利率5.05%,这次下调到4.3%。我一共贷款42万元,算了一下每个月可以少还189元,一年能省下2268元。”

建行鞍山分行工作人员刘先生介绍,该行此次对存量首套房贷利率调整,分两批调整:9月25日,对已确认的首套房,签约时执行浮动利率的、拖欠不超过90天的贷款,25日在信贷系统中自动调整,无需客户办理手续。第二批在10月25日,对固定利率的以及原来属于二套房现在符合政策可以享受首套房利率政策的,由客户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调整利率。

市民张先生发现,同一年买的房子,自己的房贷利率调整为4.3%,朋友却是4.2%。对此,业内人士表示,主要与贷款利率重定价日有关。有的人房贷利率重定价日是每年的1月1日,即每年1月1日调整一次,这类人群目前仍要执行2022年12月的LPR,也就是4.3%;也有的人房贷利率的重定价日是在每年的贷款日调整——比如6月发放的贷款,以后每年6月调整一次,利率便调整为最新的LPR水平,也就是4.2%。

多家银行表示,对于部分存在“二套转首套”、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等特殊情况的存量房贷客户,仍需主动向贷款行提起申请。此类客户在完成相关手续、经银行审核通过后,房贷利率也可进行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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