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截至督察进驻时,
鞍山市渗滤液积存量达4.55万吨”问题整改结果公示
信息来源: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时间:2023-11-15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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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改任务

截至督察进驻时,鞍山市渗滤液积存量达4.55万吨。

二、整改目标

解决垃圾渗滤液积存问题。

三、整改措施

(一)2021年年底,完成海城市响堂老尖山垃圾场积存渗滤液 (约25000吨)应急处理,完成渗滤液全量化处置设施(200吨/日)建设。

(二)2022年年底,完成台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积存渗滤液(约6500吨)应急处理,完成渗滤液处置设施 (50 吨/日)建设。

(三)2021年年底,岫岩县城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完成1200米垃圾场填埋库区截洪沟、排洪渠等雨污分流设施改造,完成1万平方米防渗膜覆盖工作,减少渗滤液产生量,完成2000吨积存渗滤液处理工作。

(四)加速推进羊耳峪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2022年6月底,完成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减少渗滤液产生量;2023年6月底前,完成调节池内积存的渗滤液(12000吨)处理,使调节池内渗滤液达到合理水平。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海城市整改完成情况

1.海城市响堂老尖山垃圾场积存渗滤液(约25000吨)应急处理情况。2021年9月26日至12月29日,海城市垃圾场减量化处理渗滤液68650吨,产出清水38450吨,产生浓水32000吨。在保证正常渗滤液处理的情况下,积存的渗滤液共处理达到25000吨,原渗滤液积存池已全部清空。

2.积极推进渗滤液全量化设施建设情况。海城住建局委托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可研报告编制。经可研及初步设计批复,海城市垃圾场渗滤液全量化处理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建设,总投资3339.66万元。老尖山垃圾场渗滤液全量化处置设施已实现全量化生产处理。

(二)台安县整改完成情况

台安县渗滤液处理设备于2022年6月投入运行,6500吨渗滤液于2022年8月已处理完成,目前渗滤液日处理100吨,已完成整改。

(三)岫岩县整改完成情况

2021年10月25日城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改造工程正式开工,完成了垃圾卫生填埋场库区截洪沟、排洪渠维修维护1200延长米、1万平方米防渗膜覆盖工作。2021年8月份采购一台垃圾渗滤液整体处理机,处理能力为100吨/日,2000吨存储渗滤液已处理完毕,已完成整改。

(四)鞍山市城区羊耳峪垃圾填埋场整改完成情况

1.羊耳峪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于2020年10月16日进场施工,2022年1月9日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主要包括:垃圾堆体整形、气体收集利用、渗滤液导排系统、封场覆盖系统、雨水导排等项目。现羊耳峪垃圾填埋场在草木茂盛的植被覆盖下成为一处绿色生态公园,异味问题已彻底解决。

2.市住建局组织专题会议研讨相关方案,报市政府批示同意,将雨污分流工程并入封场整体项目中。工程于2022年4月开始按照方案及相关设计进行施工。2022年5月30日,随封场项目整体竣工,新建截洪沟同时投入使用,并于2022年7月验收合格。

3.鞍山市羊耳峪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项目于2019年10月开工建设,2020年6月进入调试阶段,于2020年9月正式运行至2023年6月底。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1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