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
“发言人进基层——我为群众办实事”我市农村公路建设情况
新闻发布会
信息来源:鞍山新闻网发布时间:2023-11-10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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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市交通运输局召开“发言人进基层——我为群众办实事”发布活动,着重发布我市农村公路建设情况。

目前我市共有各级农村公路2217条,总里程6821公里,占我市公路总里程88%。其中县级公路25条544公里,乡级公路277条2178公里,村级公路1915条4099公里。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六五五”工程任务,全市81个贫困村实现了100%通油路,与国省干道实现了无缝连接,解决了农村地区出行难、运输难问题,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020年至今,全市新改建农村公路共计700公里,新建桥梁160座2800延米,维修改造农村公路1300公里,危桥改造100座2400延米,治理隐患路段500公里,省以上投资共计6.5亿元。2023年,市交通运输局继续加大农村公路投资建设力度,新改建农村公路100公里,新建桥梁20座450延米,维修改造280公里,危桥改造18座,治理隐患路段60公里,省以上投资共计1.3亿元,极大地改善了我市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为更好地做好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我市出台了《鞍山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农村公路县、乡、村三级“路长制”,确保农村公路有路必养、养必到位。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工作,持续推进养护工程建设,路况始终维持较好水平,四级以上农村公路占比稳中有增,目前已占99%。各地区及时开展日常养护、巡查工作,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

2023年,市交通运输局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公路春秋养护会战、公路沿线绿化及沿途村镇美化建设工作,完成新植绿植153公里36924株,整修路基1260公里,处置翻浆3966平方米、坑槽11602平方米、灌缝1700延米,清理边沟2427公里,有效提升农村公路路域环境,为群众提供了整洁、安全、畅通的农村公路路域环境。

为提升农村公路质量管理工作实效,市交通运输局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责、社会参与、有效监督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七公开”“三同时”制度。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对项目业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进行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强化质量责任追究追溯机制,100%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在农村公路施工过程中定期组织联合督查,使工程建设在受控状态下运行,做到质量缺陷零容忍,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全面提升,令群众受益、群众满意。




鞍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发言人进基层——我为群众办实事”我市农村公路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
信息来源:鞍山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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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市交通运输局召开“发言人进基层——我为群众办实事”发布活动,着重发布我市农村公路建设情况。

目前我市共有各级农村公路2217条,总里程6821公里,占我市公路总里程88%。其中县级公路25条544公里,乡级公路277条2178公里,村级公路1915条4099公里。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六五五”工程任务,全市81个贫困村实现了100%通油路,与国省干道实现了无缝连接,解决了农村地区出行难、运输难问题,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020年至今,全市新改建农村公路共计700公里,新建桥梁160座2800延米,维修改造农村公路1300公里,危桥改造100座2400延米,治理隐患路段500公里,省以上投资共计6.5亿元。2023年,市交通运输局继续加大农村公路投资建设力度,新改建农村公路100公里,新建桥梁20座450延米,维修改造280公里,危桥改造18座,治理隐患路段60公里,省以上投资共计1.3亿元,极大地改善了我市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为更好地做好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我市出台了《鞍山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农村公路县、乡、村三级“路长制”,确保农村公路有路必养、养必到位。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工作,持续推进养护工程建设,路况始终维持较好水平,四级以上农村公路占比稳中有增,目前已占99%。各地区及时开展日常养护、巡查工作,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

2023年,市交通运输局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公路春秋养护会战、公路沿线绿化及沿途村镇美化建设工作,完成新植绿植153公里36924株,整修路基1260公里,处置翻浆3966平方米、坑槽11602平方米、灌缝1700延米,清理边沟2427公里,有效提升农村公路路域环境,为群众提供了整洁、安全、畅通的农村公路路域环境。

为提升农村公路质量管理工作实效,市交通运输局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责、社会参与、有效监督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七公开”“三同时”制度。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对项目业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进行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强化质量责任追究追溯机制,100%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在农村公路施工过程中定期组织联合督查,使工程建设在受控状态下运行,做到质量缺陷零容忍,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全面提升,令群众受益、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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