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增进民生福祉 践行为民宗旨”
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
信息来源:鞍山新闻网发布时间:2023-11-30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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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市民政局、市残联召开“增进民生福祉 践行为民宗旨”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介绍今年以来民政、残联部门工作情况。

2023年以来,市民政局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更有温度的举措,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提高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目前,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06万人,城乡特困人员0.96万人;孤儿137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31人。提标后,城市低保(城区)标准提高2%、城市低保(海台岫地区)标准提高2.1%,农村低保标准提高6.01%;城市特困标准提高2.04%、农村特困(城区)标准提高4.3%、农村特困(海台岫地区)标准提高6.05%;机构内养育孤儿标准提高5%、散居孤儿标准提高7.05%。新标准已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

目前,全市共有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53所,其中城市5所、农村48所,床位5628张,集中供养特困人数1412人。为改善全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的供养条件,市民政局积极争取上级资金270万元,对9所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进行提升改造。

目前,全市居家分散供养特困人员8200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约7400人。市民政局今年列支280万元,用于实施10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改造工作以“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厨房操作方便、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辅助器具适配”为主要目标,按照“一户一策”原则设计改造方案并实施建设。目前,10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任务已经全部完成。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各级残联和广大残疾人工作者始终聚焦主责主业,有力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帮助越来越多的残疾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

市残联紧紧围绕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体系,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将“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列为重点工作,以残疾儿童“应救尽救”为出发点,提标救助金额、扩大救助范围、提升救助质量。2023年,争取中央、省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专项资金655万元,487人(次)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得到康复救助。制定出台《鞍山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评定12家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残疾儿童监护人可以向户籍所在地县区残联申请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在选择定点康复机构和转介安置过程中,可根据监护人工作和生活需要,自行选择适合的定点机构进行康复训练。

市残联制定出台《鞍山市“十四五”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严格质量标准、加强指导督办,积极开展“一户一策”改造,让无障碍设施最大限度地符合残疾人的日常生活习惯。今年共投入资金148万元,为1280户困难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

加大力度实施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通过开展就业援助月、助残日就业促进活动、专场招聘会等方式,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定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工作,完成审核用人单位351家,按比例安置残疾人2666名。加强残疾人个体创业资金扶持,今年扶持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个体工商户458户,发放资金196.4万元。开展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为48名应届残疾人高校毕业生提供“一生一策”就业指导与职业推荐服务。建立“市残联驻市工商联就业服务联络站”,进一步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走进鞍山新闻综合广播《空中立交桥》直播间,介绍我市就业惠残助残相关政策, 精准帮扶残疾人就业创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与竞赛工作,举办盲人按摩、睫毛加工、语言艺术、宠物美容、手提袋制作等培训班,积极参加第七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辽宁选拔赛,2名选手成功入围全国职业技能大赛。



鞍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增进民生福祉 践行为民宗旨”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
信息来源:鞍山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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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市民政局、市残联召开“增进民生福祉 践行为民宗旨”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介绍今年以来民政、残联部门工作情况。

2023年以来,市民政局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更有温度的举措,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提高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目前,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06万人,城乡特困人员0.96万人;孤儿137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31人。提标后,城市低保(城区)标准提高2%、城市低保(海台岫地区)标准提高2.1%,农村低保标准提高6.01%;城市特困标准提高2.04%、农村特困(城区)标准提高4.3%、农村特困(海台岫地区)标准提高6.05%;机构内养育孤儿标准提高5%、散居孤儿标准提高7.05%。新标准已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

目前,全市共有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53所,其中城市5所、农村48所,床位5628张,集中供养特困人数1412人。为改善全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的供养条件,市民政局积极争取上级资金270万元,对9所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进行提升改造。

目前,全市居家分散供养特困人员8200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约7400人。市民政局今年列支280万元,用于实施10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改造工作以“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厨房操作方便、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辅助器具适配”为主要目标,按照“一户一策”原则设计改造方案并实施建设。目前,10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任务已经全部完成。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各级残联和广大残疾人工作者始终聚焦主责主业,有力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帮助越来越多的残疾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

市残联紧紧围绕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体系,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将“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列为重点工作,以残疾儿童“应救尽救”为出发点,提标救助金额、扩大救助范围、提升救助质量。2023年,争取中央、省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专项资金655万元,487人(次)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得到康复救助。制定出台《鞍山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评定12家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残疾儿童监护人可以向户籍所在地县区残联申请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在选择定点康复机构和转介安置过程中,可根据监护人工作和生活需要,自行选择适合的定点机构进行康复训练。

市残联制定出台《鞍山市“十四五”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严格质量标准、加强指导督办,积极开展“一户一策”改造,让无障碍设施最大限度地符合残疾人的日常生活习惯。今年共投入资金148万元,为1280户困难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

加大力度实施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通过开展就业援助月、助残日就业促进活动、专场招聘会等方式,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定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工作,完成审核用人单位351家,按比例安置残疾人2666名。加强残疾人个体创业资金扶持,今年扶持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个体工商户458户,发放资金196.4万元。开展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为48名应届残疾人高校毕业生提供“一生一策”就业指导与职业推荐服务。建立“市残联驻市工商联就业服务联络站”,进一步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走进鞍山新闻综合广播《空中立交桥》直播间,介绍我市就业惠残助残相关政策, 精准帮扶残疾人就业创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与竞赛工作,举办盲人按摩、睫毛加工、语言艺术、宠物美容、手提袋制作等培训班,积极参加第七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辽宁选拔赛,2名选手成功入围全国职业技能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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