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在千山区对桩石村清华大学乡村振兴工作站召开“发言人进基层——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发布会,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就依法“护农、助农、兴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进行了详细介绍,并现场回答群众提问。
今年以来,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农进程,不断提高农业执法的效率和水平,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更好发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对“三农”工作的服务保障作用,以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助推乡村振兴。
在强化队伍建设“提素质”方面,我市农业执法部门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等制度要求,全面落实农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适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防止机械执法、选择性执法、歧视性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制式服装着装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树立农业行政执法队伍良好形象。持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今年以来,全市围绕通用、专门法律知识和新法律法规,组织和参加职业培训51次,累计参加人员1899人次,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法治素养和业务技能,构建起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全市在编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有行政执法证。同时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工作时,秉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行政执法理念,杜绝粗暴执法,除穿着统一的制服、佩戴统一的标识、依法出示行政执法证外,还要使用规定的文明用语和手势。
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针对农业农村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主动排查廉政风险点并制定了防控措施。要求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六不准”,坚决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今年以来,全市无行政执法投诉件发生。
在农业执法工作中,我市农业执法部门积极聚焦主业,按照省市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以“打假护农优化营商环境”为中心,组织开展“护农保春耕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坚持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不断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水平,为我市乡村振兴领域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有力保障。今年上半年,全市办结行政处罚案件40件,移交司法机关案件1件。
在护农保春耕农资打假执法专项行动工作中,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814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391个,整顿市场40次,受理投诉举报案件11件,办结行政处罚案件30件;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抽取蔬菜水果样品75个,检测合格率100%,抽取玉米种子样品20个,转基因检测均为阴性;在开展渔政“清网”工作上,在南沙河水域清理非法捕捞“地笼子”76个,1580余延长米;挂网11个,640余延长米;放生渔获物185余公斤。
我市农业农村部门还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面“强服务”,制定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年度涉企行政执法联合检查计划,全市累计完成执法检查149家,检查结果已在辽宁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公示,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助推企业经济发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筑牢农业安全生产底线。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结合不同时期农业安全生产形势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工作步骤和管理机制。全市举办12次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培训会和应急演练活动,制作1部“农机安全普法宣传教育”视频。同时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及时解决百姓诉求。全市办结12345群众诉求164件,办结率和满意率100%。因需施策撰写《鞍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便民利企措施》,主要从优化服务“五举措”和柔性执法“十八条”方面组织贯彻实施。
在相关宣传工作方面力求“增效能”。坚持对意识形态和宣传工作的全面领导,创新工作思路,将宣传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鞍山全媒体和今日鞍山先后刊登文章宣传农业执法工作,扩大了工作辐射面。同时坚决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谁宣传”的工作理念,加强对工作对象的宣传培训力度,杜绝因不知法和不懂法造成的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全市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2次,发放宣传资料2.18万份,解答群众咨询781人次。
下一步,全市各级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综述为指导,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巩固农业基础地位、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总体要求,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通过依法履行职责、准确界定执法范围、优化执法程序、健全裁量基准,有效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一些不公正、不规范、不透明问题,切实提升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助力我市营商环境建设和法治环境建设体系规范化建设,为我市农业农村在新时代辽宁振兴发展中率先突破、走在前列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