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头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层层抓落实

政策全面优化!这两类群体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了

信息来源:鞍山云发布时间:2023-12-18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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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自住住房且租住住房的职工、多子女家庭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17日,记者采访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重点支持新市民、青年人解决住房问题,落实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总要求,同时也为了加大对租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住房消费作用,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作出两项优化调整。

鞍山市无自住住房且租住住房的职工,以人为单位,每月可提取一次,租房提取限额为1200元/月,当月未提取的可累计计算,最多累计一年。 

多子女家庭,也就是指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二孩以上家庭,提供发票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合计提取额可按实际月租金为限额提取,无发票可按每人1200元/月为限额提取。优化调整政策自2023年12月18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