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1-18 浏览次数: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此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工作紧密围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点,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准确地通过鞍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持续做好预财政预决算、局内设机构和工作职责、局主要职责、局领导工作分工、文件解读等重点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6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事务。

(四)平台建设。本年度我局开通新媒体平台两个,即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及鞍山住建抖音账号。截至12月31日,公众号共发布信息226条,其中转载重点时政要闻45条,部门动态87条,宣传燃气安全科普27条,助企宣传6条;抖音号共发布作品22条。进一步畅通群众知晓政府信息渠道,做党中央的发声筒传播正能量,引导舆论风向标。

(五)监督保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制定《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加强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3122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28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1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233.97878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61100006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45100004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120000012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00000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200000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61100006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44001813000131000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扎实有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总体形势向好,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决策意见征集工作有待提升;二是政策解读工作有待加强;三是公开内容、公开格式还需进一步规范。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着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维护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准确性;同时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畅通渠道,规范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等工作;明确各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修订完善主动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公开政府重点工作、决策部署、改革措施等,密切关注舆情发展走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024年1月18日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1-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此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工作紧密围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点,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准确地通过鞍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持续做好预财政预决算、局内设机构和工作职责、局主要职责、局领导工作分工、文件解读等重点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6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事务。

(四)平台建设。本年度我局开通新媒体平台两个,即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及鞍山住建抖音账号。截至12月31日,公众号共发布信息226条,其中转载重点时政要闻45条,部门动态87条,宣传燃气安全科普27条,助企宣传6条;抖音号共发布作品22条。进一步畅通群众知晓政府信息渠道,做党中央的发声筒传播正能量,引导舆论风向标。

(五)监督保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制定《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加强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3122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28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1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233.97878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61100006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45100004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120000012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00000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200000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61100006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44001813000131000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扎实有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总体形势向好,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决策意见征集工作有待提升;二是政策解读工作有待加强;三是公开内容、公开格式还需进一步规范。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着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维护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准确性;同时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畅通渠道,规范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等工作;明确各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修订完善主动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公开政府重点工作、决策部署、改革措施等,密切关注舆情发展走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024年1月18日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