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1-04 浏览次数: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政务公开有关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开《鞍山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鞍山市乡村振兴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认真做好乡村振兴领域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年度,我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扶贫信息”专栏栏目,主动公开鞍山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2023年鞍山市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情况公示、部门主要职责和领导工作分工、鞍山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动态信息等;在“三年行动”专栏发布“鞍山市深入推行小额信贷“一自三合”模式助力金融帮扶落实见效”信息;在政府网站公开政协提案办理1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各类申请公开流程及答复公文的格式,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流程执行,信息公开工作更趋于正规化和规范化。2023年,我局未受理政务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安全、及时、准确。严格按照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做到重大政策、重要文件宣传到位,加强相关政策解读,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四)平台建设情况。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进一步维护好政务信息公开栏目。

(五)监督保障情况。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制度,新制定本部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已制定的三审三校制度重新进行补充完善。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任务开展政务公开信息的收集和发布,严格发布审核程序,统筹推进信息公开、典型宣传工作,主动做好政策解读,确保信息公开安全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市乡村振兴局政务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对政务公开理解不深入,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工作上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在“三年行动”专栏工作动态类信息发布较少,公开信息质量有待加强。针对存在的问题,将在下一步工作中通过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成为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自觉推行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需要主动学习,与时俱进,要加强信息编审力度,把握住信息公开时效性,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加强各类信息的采编,尤其是工作动态类信息的上报。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考核评估、新闻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制度,形成工作有部署、定期有通报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对乡村振兴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要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强化结果运用,深入、持续、高效地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三)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特别是要切实抓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

2023年,全市乡村振兴系统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围绕《鞍山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任务要求,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主线,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防范化解返贫致贫风险。抓住产业发展和就业帮扶两个关键,持续增加脱贫群众收入。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全市脱贫户、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得到稳定保障,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鞍山市项目资产管理经验在全省推广;全市为583户脱贫人口投放小额信贷2890.89万元,新增贷款额位列全省第二;全市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务工8383人,完成省定任务的129%,位居全省第二。

 

鞍山市乡村振兴局

2024年1月4日


鞍山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1-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政务公开有关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开《鞍山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鞍山市乡村振兴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认真做好乡村振兴领域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年度,我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扶贫信息”专栏栏目,主动公开鞍山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2023年鞍山市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情况公示、部门主要职责和领导工作分工、鞍山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动态信息等;在“三年行动”专栏发布“鞍山市深入推行小额信贷“一自三合”模式助力金融帮扶落实见效”信息;在政府网站公开政协提案办理1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各类申请公开流程及答复公文的格式,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流程执行,信息公开工作更趋于正规化和规范化。2023年,我局未受理政务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安全、及时、准确。严格按照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做到重大政策、重要文件宣传到位,加强相关政策解读,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四)平台建设情况。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进一步维护好政务信息公开栏目。

(五)监督保障情况。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制度,新制定本部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已制定的三审三校制度重新进行补充完善。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任务开展政务公开信息的收集和发布,严格发布审核程序,统筹推进信息公开、典型宣传工作,主动做好政策解读,确保信息公开安全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市乡村振兴局政务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对政务公开理解不深入,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工作上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在“三年行动”专栏工作动态类信息发布较少,公开信息质量有待加强。针对存在的问题,将在下一步工作中通过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成为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自觉推行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需要主动学习,与时俱进,要加强信息编审力度,把握住信息公开时效性,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加强各类信息的采编,尤其是工作动态类信息的上报。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考核评估、新闻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制度,形成工作有部署、定期有通报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对乡村振兴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要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强化结果运用,深入、持续、高效地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三)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特别是要切实抓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

2023年,全市乡村振兴系统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围绕《鞍山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任务要求,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主线,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防范化解返贫致贫风险。抓住产业发展和就业帮扶两个关键,持续增加脱贫群众收入。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全市脱贫户、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得到稳定保障,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鞍山市项目资产管理经验在全省推广;全市为583户脱贫人口投放小额信贷2890.89万元,新增贷款额位列全省第二;全市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务工8383人,完成省定任务的129%,位居全省第二。

 

鞍山市乡村振兴局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