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索 取 号 101103000-2024-001 发布机构
信息名称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产生日期 2024-01-26 文  号 鞍政办发〔20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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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如下:

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吴开华: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市审计局。

负责市政府党组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李宏振: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税、应急管理、国企国资改革发展、统计、国防动员、信访、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应急局、国资委、统计局、国防动员办(市人防办)、信访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粮食储备集团、鞍勤集团;协助市长分管市审计局。

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编办、市委党校、各民主党派、市税务局、国家统计局鞍山调查队、省统计局鞍山调查队、鞍山军分区,中石油鞍山分公司、中石化鞍山分公司、市烟草专卖局、中国移动鞍山分公司、中国联通鞍山分公司、中国电信鞍山分公司、中国铁塔鞍山分公司(通管办)、中央储备粮鞍山直属库有限公司。

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祁焱:负责金融稳定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金融发展局、鞍山银行。

联系人民银行鞍山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鞍山监管分局、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驻鞍山联络服务处,驻鞍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

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刘红强:负责科技创新、营商环境建设、行政审批、大数据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科技局、营商局(行政审批局)、大数据局。

联系市民族和宗教局、科协、老科协、社科联。

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施光磊: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商务、外事、市场监管、退役军人事务、乡村振兴、双拥共建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乡村振兴局、供销社、检验检测认证中心、鞍设集团。

联系驻鞍部队、市气象局、贸促会(国合办)、工商联、侨联、友协、鞍山海关、辽宁省地质勘探矿业集团驻鞍企业。

副市长周英秋:负责教育、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文化、旅游、体育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医保局、鞍山师范学院、职业技术学院(职教城管委会)、温泉集团、千山旅游集团、公共服务集团。

联系市文旅广电局、新闻传媒中心、市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文联、残联、红十字会、慈善总会、计划生育协会、辽宁科技大学。

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姜乃东:负责公安、司法、社会稳定、打击走私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司法局。

联系市法院、检察院、法学会、国家安全局、辽宁警察学院鞍山分院、辽宁省鞍山南台监狱、驻鞍武警部队。

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王凯峰:负责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鞍山机场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投集团、交通运输集团、供热集团、水务集团。

联系鞍山华润燃气、三冶集团公司、邮政管理局、鞍山邮政分公司、沈铁鞍山车务段。

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王植:负责工业和信息化、招商引资、双鞍融合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服务中心、鞍山冶金工业集团。

联系鞍钢集团公司、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鞍山供电公司、鞍山铁塔有限公司、鞍山市沈焦洗煤有限公司。

秘书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刘广新:兼任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分管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联系市政府新闻办、市档案局。

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负责(监督)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分管行业营商环境建设、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企业帮扶工作;完成市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为了便于工作衔接,副市长之间建立工作互补关系。李宏振、周英秋同志互补;祁焱、刘红强同志互补;施光磊、王植同志互补;姜乃东、王凯峰同志互补。互补领导均不在鞍时,由李宏振同志负责协调。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