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2024年一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鞍山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发布时间:2024-02-05浏览次数:

鞍政办公开〔202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省关于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检查的工作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辽政办公开〔2019〕15号),采用技术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各级各类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了2024年一月份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1月,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在运行的30家政府网站进行每周全覆盖检查,发现不合格政府网站1个,共检查120家次,总体合格率99.2%。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各级各类94个政务新媒体进行抽查,累计抽查376次,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1个,总体合格率99.7%。

二、主要问题

检查发现,市商务局政府网站存在空白栏目,千山区政务新媒体存在监测时间点超过两周不更新。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立即开展整改。各地区、各部门要对照通报中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自查整改。本通报指出具体问题的相关单位于2月7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告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传真至市政府办公室。

(二)严格落实主管职责。各地区、各部门办公室要切实履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规范管理各项运维服务。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及时更新栏目内容,避免出现错别字、表述不规范等问题。定期排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错链断链,提升网站服务质量。按照政务新媒体工作相关要求,及时备案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情况。政务新媒体账号开设的栏目、系列主题专栏等内容应及时更新、定期维护,保障内容有效、功能可用。确保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稳定运行。

(三)加大常态化监管力度。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主体责任,履行主管主办职责,加大监管力度,切实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要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加强常态化监管,结合人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5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一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鞍山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 发布时间:2024-02-05

鞍政办公开〔202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省关于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检查的工作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辽政办公开〔2019〕15号),采用技术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各级各类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了2024年一月份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1月,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在运行的30家政府网站进行每周全覆盖检查,发现不合格政府网站1个,共检查120家次,总体合格率99.2%。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各级各类94个政务新媒体进行抽查,累计抽查376次,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1个,总体合格率99.7%。

二、主要问题

检查发现,市商务局政府网站存在空白栏目,千山区政务新媒体存在监测时间点超过两周不更新。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立即开展整改。各地区、各部门要对照通报中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自查整改。本通报指出具体问题的相关单位于2月7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告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传真至市政府办公室。

(二)严格落实主管职责。各地区、各部门办公室要切实履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规范管理各项运维服务。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及时更新栏目内容,避免出现错别字、表述不规范等问题。定期排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错链断链,提升网站服务质量。按照政务新媒体工作相关要求,及时备案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情况。政务新媒体账号开设的栏目、系列主题专栏等内容应及时更新、定期维护,保障内容有效、功能可用。确保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稳定运行。

(三)加大常态化监管力度。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主体责任,履行主管主办职责,加大监管力度,切实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要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加强常态化监管,结合人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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