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政发〔2024〕1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
和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

和责任分工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要求和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市《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做好今年政府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现就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制定分工方案如下。

一、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全市经济运行工作专班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以上。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6.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全力在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上攻坚突破

(一)加快传统优势产业改造提升

7.优化完善产业支持政策,推动钢铁及深加工、铁矿、菱镁、装备制造、消费品等优势产业集群壮大规模、提高能级、提升竞争力。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8.深化“双鞍”融合工作机制,支持鞍钢冶金工艺战略转型,推进低碳冶金工艺优化升级项目在鞍落地,鞍钢产品本地加工率、供应链本地配套率再提升3个百分点,打造国家级综合性钢铁产业基地。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9.落实“基石计划”,加快重点铁矿项目开发,建设国家矿石储运基地。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0.加快菱镁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麦格尼氢氧化镁、远东矿业镁建材等项目建设,率先制定镁建材行业标准。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海城市政府、岫岩县政府

11.争取更多镁建材产品纳入省、市绿色建筑技术与产品目录推广应用。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海城市政府、岫岩县政府

12.支持海镁集团与央企合作,提速菱镁产业转型升级试验区建设,打造世界级菱镁产业基地。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海城市政府、岫岩县政府

13.做强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柔性输变电、冶金矿山及节能环保、专用车及零部件等集群,推动福鞍燃气轮机等项目开工建设,打造东北地区重要的装备制造业基地。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全市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4.大力发展消费品工业,做优纺织服装产业、做深再生纸产业、做大食品工业,打造辽宁主要的消费品产业基地。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5.壮大精细化工产业,推动六方化学有机高分子材料等项目竣工投产,化工精细化率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全市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6.推进工业资源规模化高效利用,探索废钢、焦炉煤气、尾矿等资源与建材、钢铁、化工等行业协同耦合发展,建设综合利用示范产业园。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积极培育新质生产力

17.推动储能产业延链,加快美彩普鲁士蓝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等项目开工建设、台安钠离子储能电站和激光产业园储能电站建成投用,打造东北地区最大的新型储能钠离子电池全产业链示范基地。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8.推动氢能产业建链,充分利用鞍钢氢资源、本地装备制造业基础和钢铁、矿石运输应用场景等优势,招引氢能产业项目快速落地,谋划推进新能源重卡产业。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9.发展储能装备制造,推动沈铁充电桩线缆、华信重工高压氢储能装备等项目竣工投产。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0.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推动华亿光刻机精密部件涂镀等项目开工建设。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1.谋篇布局未来产业,加快鞍钢元宇宙示范基地建设,支持鞍钢超低温奥氏体不锈钢研发,聚力打造更多未来技术应用场景。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着力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22.支持企业技术进步、智改数转、节能提效、降碳减排,加快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低碳化改造升级,实施三鱼泵业数字化改造等工业“四改”项目240个。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3.强化钢铁、菱镁产业能耗双控管理,开展钢铁、化工等重点行业碳排放核查,鼓励企业参与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3.8%。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4.持续培育工业大企业,力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突破1000户。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5.再建设一批5G基站,实现5G通信网络全域覆盖、重点产业园区深度覆盖。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营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6.培育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及应用场景100个,争创国家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科技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全力在扩大有效需求上攻坚突破

(一)用好用足政策红利

27.聚焦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32条政策措施,找准发力方向,抓紧谋划、包装、引进、实施一批高质量项目,推动国家重大试点示范、重点产业规划、重大专项资金等在鞍布局,让政策支持效应得到充分释放。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8.抢抓国资央企助力东北全面振兴政策机遇,创新央地合作模式,在资本、项目、创新、产业链供应链延伸等领域深化合作,加快推进中国华能新能源+生态修复、中国能建岫岩抽水蓄能电站等重大项目开工建设,争取更多央企在鞍山设立分支机构,最大程度扩容振兴发展“蓄水池”。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29.提升项目谋划的成熟度,按预可研标准提前抓好相对成熟项目的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0.提升招商引资的专业化水平,围绕“8+1”产业方向,完善产业招商图谱,建立目标企业库,瞄准头部企业高频对接,全年开展大型招商活动20次以上,对接行业重点企业1000家以上,确保每月都有招商活动、每个行业都有引资成果,力争全年新签约、新落地亿元以上项目分别突破600个和400个,实际到位内资增长15%、利用外资突破1亿美元。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1.在加大对外招商的同时,支持本地企业增资扩产、新上项目。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2.提升项目服务的精准度,持续开展手续办理攻坚和破解要素难题攻坚,设定激励多干快上的要素竞争性配置规则,着力提升项目开工速度、建设进度和投资强度。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营商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3.增强政府投资的带动作用,破除制约民间投资的隐性壁垒,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有存量资产盘活和重大工程建设。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4.健全项目全流程管理体系,完善谋划储备、在建实施、落地未开工、已签约未落地、达成意向、正在洽谈等“六个一批”全生命周期项目库,建立项目真实性巡查、推进缓慢约谈、未落地亮灯等机制,推进项目数量、建设质量、投资总量“三量齐升”,全年开复工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700个,其中新开工项目300个以上。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全市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充分释放消费潜力

35.开展“乐购鞍山·惠享美好”促消费系列活动,支持住房改善、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居家电、养老服务等消费。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6.丰富消费场景,加快建设站前品质时尚、汤岗子温泉康养、千山生态文旅、千山西路萌宠等主题商圈,改造提升观赏鱼、宁远蔬菜、西柳服装、台安农产品、岫岩玉文化等商品市场和千华风情街等10个特色商业街区,打造41个便民生活圈,评选十大“鞍山精品”特色品牌,以新场景催生消费新热点。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7.加快培育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新增电商基地3个,全面完成海城、岫岩国家级电商进农村示范县建设。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海城市政府、岫岩县政府

38.积极拓展文体旅消费,开展文旅服务设施和质量提质升级行动,推动文体旅深度融合,包装谋划“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工业旅游项目,发售全域旅游卡,推出四季主题活动300项,叫响“辽C出道·旅行就鞍山”品牌,力争全年旅游人数、旅游总收入分别增长35%和25%。

牵头单位:市文旅广电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39.更新完善稳经济政策“工具箱”。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40.开展上门送政策活动,提高政策知晓率、兑现率、惠及率,打通落实“最后一公里”。

牵头单位:市营商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41.提升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能力,组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建成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打造“信易贷”信用融资品牌,组织政银企对接、项目路演、融资沙龙等多元化、多层次互动活动,为企业提供多渠道低成本资金保障。

牵头单位:市金融发展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鞍山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42.全面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提升企业家恳谈会、鞍心直通车、领导干部进园区进企业等服务机制质效,一企一策、倾情倾力帮助企业跑订单、拓市场,解决融资难、招工难等实际问题,提振市场主体信心。

牵头单位:市营商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市域治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金融发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商联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43.力争新增市场主体6万户、“个转企”600户以上。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全力在培育发展新动能上攻坚突破

(一)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

44.加快千山湾科技园建设,推进七彩化学研发总部大厦等项目开工,打造鞍山最具科技元素的高水准研发集聚区。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高新区管委会

45.推进钢铁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搭建共性关键技术平台,提升钢铁、氢能等产业技术研发水平。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46.谋划建设菱镁产业公共检测服务中心,统一行业标准,提升产品综合竞争力。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海城市政府

47.助力辽宁科技大学菱镁和电池产业检验检测平台突破关键技术,拓展服务功能。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辽宁科技大学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48.新增市级以上创新平台20个。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培育高水平创新主体

49.持续实施高成长型科技企业培育计划,不断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企业占比提高到20%,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200家、高新技术企业40家、雏鹰瞪羚及潜在独角兽企业20家。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50.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及小巨人企业40家。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1.优化创新组织体系,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组建产学研联盟,集中优质资源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省级“揭榜挂帅”等攻关项目10个,力争在高端电力装备、储能、化工新材料等领域解决一批“卡脖子”技术难题。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辽宁科技大学、鞍山师范学院,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营造高品质创新生态

52.搭建“银行+担保+风险补偿”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做强“鞍科贷”品牌,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等融资新产品,为科技型企业发展提供更多资金支持。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金融发展局、人民银行鞍山市分行、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

53.构建梯度发展的产业中试体系,建设中试基地资源储备库,加快推进鞍钢—东大高品质钢铁材料制备及应用中试基地投产试运行,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全年转化科技成果80项以上,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10%。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辽宁科技大学,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54.探索科技创新驱动型园区建设新模式,支持经开区创建省级高新区。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55.开展菁英汇鞍工程,引育国内外高层次人才30人以上,吸引应届高校毕业生来鞍留鞍1万名以上,新增专业技术人才4000人以上。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五、全力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上攻坚突破

(一)打造“鞍心”营商品牌“升级版”

56.实施公平公正一流法治环境、高效便捷清风政务环境、宜业宜居优质发展环境、诚信担当清廉清明环境等优化营商环境“四大工程”。

牵头单位:市营商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57.聚焦利企便民,持续深化“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综合一窗”改革,再推出水电气网联合报装等10个“一件事一次办”主题服务场景,深化政务服务“全年无休”模式,建强清风政务窗口和“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推动更多事项由“可办能办”转向“好办易办”。

牵头单位:市营商局

责任单位:市市域治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58.推进建设项目“多测合一”。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营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59.继续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总体时限。

牵头单位:市营商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60.全力降低企业成本,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健全涉企收费监管长效机制,坚决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

61.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坚决纠治政务失信行为。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62.深入开展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持续清理不符合振兴发展要求的规定和做法,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牵头单位:市营商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当好改革攻坚“实践者”

63.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振兴专项行动。加快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进供热、水务等市属企业引进央企、大型国企开展合作,完成粮食集团储运分离改革。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责任单位:市属相关国有企业集团,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64.强化国企主责主业,推进企业内部同质化整合,加大“两非”“两资”处置力度,不断增强国企核心竞争力。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责任单位:市属相关国有企业集团,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65.开展减亏增效专项行动,实行全面预算管理,推动竞争性国企经济效益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公益性国企实现服务提升和盈亏平衡,功能类国企放大国有资本功能。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责任单位:市属相关国有企业集团,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66.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完善薪酬待遇与企业经济效益同向联动机制,在打破“铁交椅”“铁饭碗”“大锅饭”上取得实质突破。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责任单位:市属相关国有企业集团,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67.强化国有企业国有资产融资担保、租赁等监督管理。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责任单位:市属相关国有企业集团,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68.持续开展土地攻坚、停缓建项目攻坚等专项行动,积极盘活低效存量资产,新增盘活闲置楼宇厂房49万平方米、消化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1000公顷。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属相关国有企业集团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69.深化开发园区改革。持续优化开发园区产业结构,集中力量、集聚资源、集成政策发展主导产业,强化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提升承载能力。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70.坚持以投资强度和亩均产出效益为重点,落实“红黄牌”考核制度,推动开发园区“强身健体”。

牵头单位:各开发园区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71.深化“管委会+公司”等市场化运营模式,强化“区域评估”成果运用,实现市场准入和投资建设审批“不出园区办理”,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兼容M0”出让改革,力争拿地后3个工作日核发施工许可。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营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

72.深度参与东北海陆大通道建设,新建台安公铁物流园,推动鞍山陆港实质化运营。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鞍山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鞍山海关,台安县政府、立山区政府

73.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海城核心区建设,打造更多跨境电商线下园区。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74.深化西柳国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增设保税仓功能,建成辽宁省出口商品展示展销中心,构建消费品进出口平台,力争西柳市场集群年交易额突破千亿元。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鞍山海关、海城市政府

75.加快向北开放,推动紫竹集团等重点企业开展国际高端机械设备贸易合作,支持西柳海外分市场布局俄罗斯腹地城市。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76.拓展与日韩、欧美等地区交流合作,积极参加广交会、进博会、夏季达沃斯论坛等展会,全力吸引投资、拓展外贸。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77.深度融入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建设,深化鞍宁对口合作。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78.进出口总额增长10%。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六、全力在保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上攻坚突破

(一)着力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

79.稳妥推进鞍山银行和农信系统化险改革,依法加强金融监管。

牵头单位:市金融发展局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海城市政府、台安县政府、岫岩县政府、铁西区政府,鞍山银行、市农信联络服务处

80.强化地方债务管理,坚决遏制增量、化解存量。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81.深化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建立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督机制,习惯“过紧日子”,兜牢“三保”底线。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82.完成保交楼销号,争取城中村改造试点,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着力防范化解公共安全风险

83.完善应急管理和物资保障体系,全面提高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和救援效能,高效精准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8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85.深化食品药品全链条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着力防范化解社会领域风险

86.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和积案化解三年行动,完善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牵头单位:市委市政府信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中、省)直相关单位

87.严厉打击矿产资源、市场流通、涉网等黑恶犯罪和电信网络诈骗等突出违法犯罪行为。升级“钢城八警”,加强警务亭建设,优化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提高见警率、见巡率、处置率。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88.强化大数据建设,整合社会视频资源,做实主防警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89.深化全民国防教育,加强国防动员。

牵头单位: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90.深化军人军属权益保障、退役军人服务,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

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七、全力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上攻坚突破

(一)全方位保障粮食安全

91.深入实施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新建改造高标准农田22.35万亩,实施黑土地保护性耕作15万亩,粮食产量稳定在130万吨以上,蔬菜产量保持在175万吨以上。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92.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实施中型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10.5万亩。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93.强化农业科技支撑,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2%。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94.全力做好粮油、蔬菜、肉蛋等储备供应,优化提升农贸市场、生活超市布局,强化产、储、销协同保障,牢牢守住群众的“米袋子”“菜篮子”。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大力发展食品工业

95.做大粮食、畜禽、果蔬、饲料等深加工产业,发展速冻食品、饮品、萌宠等食品加工业,推动台安、岫岩、铁西食品工业园区提质扩容,谋划建设中蒙俄食品加工产业园,推进安井速冻调制食品、信利肉制品深加工等项目开工建设,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营业收入增长8%以上。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台安县政府

96.做精做大特色农产品,实施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行动,推动南果梨、食用菌等特色产业“串珠成链”,开发果饮、梨膏、即食小吃等特色化、多样化产品,提升“鞍字号”农产品的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建设“五好两宜”和美乡村

97.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建设,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98.建设改造农村路650公里。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99.维修养护农村供水工程70处。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00.建成农村垃圾处置项目21个。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01.常态化排查整治农村黑臭水体。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02.建设省级美丽宜居村70个,切实让农村净起来、美起来。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八、全力在建设绿色低碳“秀美鞍山”上攻坚突破

(一)持续提升城乡功能品质

103.全面开展城市体检,推进基础地理信息实景三维数据采集,建立供水、供气、供热、排水等地下基础设施数字化信息档案,有针对性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改造老旧小区128万平方米、危楼40栋,完成天然气置换4万户。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水务集团、华润燃气集团、市供热集团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04.持续“创文巩卫”,统筹规划、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城乡精细管理,逐步消除环境“脏乱差”和管理“宽松软”,推动海城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

牵头单位: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筹备组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05.实施“绿电点亮鞍山”,提升改造二一九公园、烈士山公园,新增、改造绿地11.6万平方米,因地制宜新建“口袋公园”75个,建成“千山湾”滨河绿道。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持续完善综合交通体系

106.谋划沈辽岫高速通达千山景区、鞍海快速路等项目,推进鞍台、台黑高速建设,确保沈海高速公路鞍山北出口、饶盖线盘道岭隧道建成通车。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海城市政府等相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07.改造钢西路、打通师院街。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铁东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108.探索开展航空货运业务,积极谋划新航线。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鞍山机场等相关部门

109.提升公交服务质效,优化公交运行路线,更新一批新能源公交车。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集团等相关部门

110.开展停车秩序专项治理行动,“一校一策”治理校园周边拥堵问题,提升动、静态交通管理水平,营造清朗有序的公共空间。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

(三)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111.扎实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12.有序淘汰菱镁轻烧反射窑,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157项。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13.开展“幸福河湖”建设。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14.加快南沙河、运粮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鞍山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铁西区政府、立山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千山风景区管委会。

115.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分类管理。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16.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生态修复治理矿山1.09万亩,创建绿色矿山9家,植树造林300万株、2.5万亩,森林抚育1万亩,综合治理沙化土地7万亩,建设太子河生态廊道,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九、全力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攻坚突破

(一)大力促进就业增收

117.更加突出就业优先导向,实施就业帮扶行动,收集发布就业岗位10万个,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力争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18.健全经济发展与收入增长联动机制,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扎实促进共同富裕。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119.加大重点人群关爱保护力度,继续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等困难群体供养金标准。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20.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监测帮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21.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养老事业、养老产业和银发经济,探索建设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新增街道(乡镇)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5所、幸福长者食堂10个。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22.完善落实生育支持政策,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实施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新增公益普惠幼儿园10所,持续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123.实施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启动名校长、名师工程,建立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开展城乡学校联盟共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24.坚持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实施县域高中提升行动,新增3所特色高中。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25.支持在鞍高校一流学科建设,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建成职教城公共实训基地,争创国家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辽宁科技大学、鞍山师范学院、市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26.实施校园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58个,解决11所学校土操场问题,打造安全美丽校园环境。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深化健康鞍山建设

127.开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赛道比拼,建成医大鞍山医院住院大楼,建强乡镇卫生院3所、村卫生室84所,简化优化异地就医转诊备案手续,切实提高群众就医满意度。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

128.建立健全智慧化多点触发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推进市结核病医院和市传染病医院整合。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

129.完善院前急救体系,优化120转运流程,提高重点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AED)覆盖率,加强群众急救知识宣传普及,提升全社会急救能力。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红十字会等相关部门

(五)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130.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打造一批高品质城市书房、城市小剧场和特色博物馆等文化新地标,举办公益惠民文艺演出100场,创排喇叭戏、评书等带有鞍山标签的文艺精品。

牵头单位:市文旅广电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31.持续擦亮“奥运冠军之城”金名片,建设奥运冠军体育公园,举办千山万人马拉松、全国户外乒乓球赛等赛事活动,办好市级足球联赛和足球特色学校,投放城乡健身路径80套。

牵头单位:市文旅广电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32.节假日有序开放中小学操场。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十、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133.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府工作各领域各方面,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安排不折不扣落地见效。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34.站稳人民立场,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尽心尽力把惠民生的事办实、暖民心的事办细、顺民意的事办好。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35.开展12345平台提质增效行动,畅通渠道、提高质量、提升速度,切实为企业群众排忧解难。

牵头单位:市党群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36.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政府工作各领域全过程,切实提高政府公信力。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37.强化政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支持监察监督和司法监督。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及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38.加强审计监督。

牵头单位:市审计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39.稳妥推进新一轮机构改革,组建市城市管理局。

牵头单位: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城市管理局筹备组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司法局、市机关事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40.争创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41.把从严监督管理与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建立完善激励和保护机制。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42.锲而不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厉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做好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重大。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高质量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勠力同心、勇毅前行,打好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鞍山新篇章。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紧紧围绕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统一思想和行动,高标准落实各项工作。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以上率下,部署推动落实。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直接抓,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每项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强化协同配合,牵头单位统筹抓总、整体推进,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密切协作。

二是统筹协调推进。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统筹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推动各项工作任务整体推进、一体推进,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全力抓好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五个一”工作机制(一项任务、一名领导、一个团队、一张图表、一抓到底),项目化管理、清单化落实、工程化推进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领域工作实际,围绕市《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把每一项举措落实到具体项目上,明确时间表、施工图、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问效和绩效考核,紧盯重点工作任务,督促各地区、各部门抓好工作落实。


鞍政发〔2024〕1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

和责任分工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要求和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市《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做好今年政府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现就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制定分工方案如下。

一、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全市经济运行工作专班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以上。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6.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全力在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上攻坚突破

(一)加快传统优势产业改造提升

7.优化完善产业支持政策,推动钢铁及深加工、铁矿、菱镁、装备制造、消费品等优势产业集群壮大规模、提高能级、提升竞争力。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8.深化“双鞍”融合工作机制,支持鞍钢冶金工艺战略转型,推进低碳冶金工艺优化升级项目在鞍落地,鞍钢产品本地加工率、供应链本地配套率再提升3个百分点,打造国家级综合性钢铁产业基地。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9.落实“基石计划”,加快重点铁矿项目开发,建设国家矿石储运基地。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0.加快菱镁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麦格尼氢氧化镁、远东矿业镁建材等项目建设,率先制定镁建材行业标准。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海城市政府、岫岩县政府

11.争取更多镁建材产品纳入省、市绿色建筑技术与产品目录推广应用。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海城市政府、岫岩县政府

12.支持海镁集团与央企合作,提速菱镁产业转型升级试验区建设,打造世界级菱镁产业基地。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海城市政府、岫岩县政府

13.做强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柔性输变电、冶金矿山及节能环保、专用车及零部件等集群,推动福鞍燃气轮机等项目开工建设,打造东北地区重要的装备制造业基地。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全市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4.大力发展消费品工业,做优纺织服装产业、做深再生纸产业、做大食品工业,打造辽宁主要的消费品产业基地。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5.壮大精细化工产业,推动六方化学有机高分子材料等项目竣工投产,化工精细化率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全市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6.推进工业资源规模化高效利用,探索废钢、焦炉煤气、尾矿等资源与建材、钢铁、化工等行业协同耦合发展,建设综合利用示范产业园。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积极培育新质生产力

17.推动储能产业延链,加快美彩普鲁士蓝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等项目开工建设、台安钠离子储能电站和激光产业园储能电站建成投用,打造东北地区最大的新型储能钠离子电池全产业链示范基地。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8.推动氢能产业建链,充分利用鞍钢氢资源、本地装备制造业基础和钢铁、矿石运输应用场景等优势,招引氢能产业项目快速落地,谋划推进新能源重卡产业。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9.发展储能装备制造,推动沈铁充电桩线缆、华信重工高压氢储能装备等项目竣工投产。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0.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推动华亿光刻机精密部件涂镀等项目开工建设。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1.谋篇布局未来产业,加快鞍钢元宇宙示范基地建设,支持鞍钢超低温奥氏体不锈钢研发,聚力打造更多未来技术应用场景。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着力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22.支持企业技术进步、智改数转、节能提效、降碳减排,加快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低碳化改造升级,实施三鱼泵业数字化改造等工业“四改”项目240个。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3.强化钢铁、菱镁产业能耗双控管理,开展钢铁、化工等重点行业碳排放核查,鼓励企业参与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3.8%。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4.持续培育工业大企业,力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突破1000户。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5.再建设一批5G基站,实现5G通信网络全域覆盖、重点产业园区深度覆盖。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营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6.培育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及应用场景100个,争创国家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科技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全力在扩大有效需求上攻坚突破

(一)用好用足政策红利

27.聚焦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32条政策措施,找准发力方向,抓紧谋划、包装、引进、实施一批高质量项目,推动国家重大试点示范、重点产业规划、重大专项资金等在鞍布局,让政策支持效应得到充分释放。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8.抢抓国资央企助力东北全面振兴政策机遇,创新央地合作模式,在资本、项目、创新、产业链供应链延伸等领域深化合作,加快推进中国华能新能源+生态修复、中国能建岫岩抽水蓄能电站等重大项目开工建设,争取更多央企在鞍山设立分支机构,最大程度扩容振兴发展“蓄水池”。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29.提升项目谋划的成熟度,按预可研标准提前抓好相对成熟项目的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0.提升招商引资的专业化水平,围绕“8+1”产业方向,完善产业招商图谱,建立目标企业库,瞄准头部企业高频对接,全年开展大型招商活动20次以上,对接行业重点企业1000家以上,确保每月都有招商活动、每个行业都有引资成果,力争全年新签约、新落地亿元以上项目分别突破600个和400个,实际到位内资增长15%、利用外资突破1亿美元。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1.在加大对外招商的同时,支持本地企业增资扩产、新上项目。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2.提升项目服务的精准度,持续开展手续办理攻坚和破解要素难题攻坚,设定激励多干快上的要素竞争性配置规则,着力提升项目开工速度、建设进度和投资强度。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营商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3.增强政府投资的带动作用,破除制约民间投资的隐性壁垒,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有存量资产盘活和重大工程建设。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4.健全项目全流程管理体系,完善谋划储备、在建实施、落地未开工、已签约未落地、达成意向、正在洽谈等“六个一批”全生命周期项目库,建立项目真实性巡查、推进缓慢约谈、未落地亮灯等机制,推进项目数量、建设质量、投资总量“三量齐升”,全年开复工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700个,其中新开工项目300个以上。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全市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充分释放消费潜力

35.开展“乐购鞍山·惠享美好”促消费系列活动,支持住房改善、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居家电、养老服务等消费。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6.丰富消费场景,加快建设站前品质时尚、汤岗子温泉康养、千山生态文旅、千山西路萌宠等主题商圈,改造提升观赏鱼、宁远蔬菜、西柳服装、台安农产品、岫岩玉文化等商品市场和千华风情街等10个特色商业街区,打造41个便民生活圈,评选十大“鞍山精品”特色品牌,以新场景催生消费新热点。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7.加快培育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新增电商基地3个,全面完成海城、岫岩国家级电商进农村示范县建设。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海城市政府、岫岩县政府

38.积极拓展文体旅消费,开展文旅服务设施和质量提质升级行动,推动文体旅深度融合,包装谋划“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工业旅游项目,发售全域旅游卡,推出四季主题活动300项,叫响“辽C出道·旅行就鞍山”品牌,力争全年旅游人数、旅游总收入分别增长35%和25%。

牵头单位:市文旅广电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39.更新完善稳经济政策“工具箱”。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40.开展上门送政策活动,提高政策知晓率、兑现率、惠及率,打通落实“最后一公里”。

牵头单位:市营商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41.提升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能力,组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建成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打造“信易贷”信用融资品牌,组织政银企对接、项目路演、融资沙龙等多元化、多层次互动活动,为企业提供多渠道低成本资金保障。

牵头单位:市金融发展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鞍山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42.全面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提升企业家恳谈会、鞍心直通车、领导干部进园区进企业等服务机制质效,一企一策、倾情倾力帮助企业跑订单、拓市场,解决融资难、招工难等实际问题,提振市场主体信心。

牵头单位:市营商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市域治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金融发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商联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43.力争新增市场主体6万户、“个转企”600户以上。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全力在培育发展新动能上攻坚突破

(一)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

44.加快千山湾科技园建设,推进七彩化学研发总部大厦等项目开工,打造鞍山最具科技元素的高水准研发集聚区。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高新区管委会

45.推进钢铁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搭建共性关键技术平台,提升钢铁、氢能等产业技术研发水平。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46.谋划建设菱镁产业公共检测服务中心,统一行业标准,提升产品综合竞争力。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海城市政府

47.助力辽宁科技大学菱镁和电池产业检验检测平台突破关键技术,拓展服务功能。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辽宁科技大学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48.新增市级以上创新平台20个。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培育高水平创新主体

49.持续实施高成长型科技企业培育计划,不断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企业占比提高到20%,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200家、高新技术企业40家、雏鹰瞪羚及潜在独角兽企业20家。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50.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及小巨人企业40家。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1.优化创新组织体系,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组建产学研联盟,集中优质资源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省级“揭榜挂帅”等攻关项目10个,力争在高端电力装备、储能、化工新材料等领域解决一批“卡脖子”技术难题。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辽宁科技大学、鞍山师范学院,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营造高品质创新生态

52.搭建“银行+担保+风险补偿”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做强“鞍科贷”品牌,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等融资新产品,为科技型企业发展提供更多资金支持。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金融发展局、人民银行鞍山市分行、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

53.构建梯度发展的产业中试体系,建设中试基地资源储备库,加快推进鞍钢—东大高品质钢铁材料制备及应用中试基地投产试运行,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全年转化科技成果80项以上,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10%。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辽宁科技大学,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54.探索科技创新驱动型园区建设新模式,支持经开区创建省级高新区。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55.开展菁英汇鞍工程,引育国内外高层次人才30人以上,吸引应届高校毕业生来鞍留鞍1万名以上,新增专业技术人才4000人以上。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五、全力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上攻坚突破

(一)打造“鞍心”营商品牌“升级版”

56.实施公平公正一流法治环境、高效便捷清风政务环境、宜业宜居优质发展环境、诚信担当清廉清明环境等优化营商环境“四大工程”。

牵头单位:市营商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57.聚焦利企便民,持续深化“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综合一窗”改革,再推出水电气网联合报装等10个“一件事一次办”主题服务场景,深化政务服务“全年无休”模式,建强清风政务窗口和“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推动更多事项由“可办能办”转向“好办易办”。

牵头单位:市营商局

责任单位:市市域治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58.推进建设项目“多测合一”。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营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59.继续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总体时限。

牵头单位:市营商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60.全力降低企业成本,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健全涉企收费监管长效机制,坚决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

61.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坚决纠治政务失信行为。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62.深入开展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持续清理不符合振兴发展要求的规定和做法,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牵头单位:市营商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当好改革攻坚“实践者”

63.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振兴专项行动。加快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进供热、水务等市属企业引进央企、大型国企开展合作,完成粮食集团储运分离改革。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责任单位:市属相关国有企业集团,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64.强化国企主责主业,推进企业内部同质化整合,加大“两非”“两资”处置力度,不断增强国企核心竞争力。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责任单位:市属相关国有企业集团,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65.开展减亏增效专项行动,实行全面预算管理,推动竞争性国企经济效益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公益性国企实现服务提升和盈亏平衡,功能类国企放大国有资本功能。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责任单位:市属相关国有企业集团,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66.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完善薪酬待遇与企业经济效益同向联动机制,在打破“铁交椅”“铁饭碗”“大锅饭”上取得实质突破。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责任单位:市属相关国有企业集团,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67.强化国有企业国有资产融资担保、租赁等监督管理。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责任单位:市属相关国有企业集团,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68.持续开展土地攻坚、停缓建项目攻坚等专项行动,积极盘活低效存量资产,新增盘活闲置楼宇厂房49万平方米、消化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1000公顷。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属相关国有企业集团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69.深化开发园区改革。持续优化开发园区产业结构,集中力量、集聚资源、集成政策发展主导产业,强化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提升承载能力。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70.坚持以投资强度和亩均产出效益为重点,落实“红黄牌”考核制度,推动开发园区“强身健体”。

牵头单位:各开发园区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71.深化“管委会+公司”等市场化运营模式,强化“区域评估”成果运用,实现市场准入和投资建设审批“不出园区办理”,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兼容M0”出让改革,力争拿地后3个工作日核发施工许可。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营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

72.深度参与东北海陆大通道建设,新建台安公铁物流园,推动鞍山陆港实质化运营。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鞍山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鞍山海关,台安县政府、立山区政府

73.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海城核心区建设,打造更多跨境电商线下园区。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74.深化西柳国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增设保税仓功能,建成辽宁省出口商品展示展销中心,构建消费品进出口平台,力争西柳市场集群年交易额突破千亿元。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鞍山海关、海城市政府

75.加快向北开放,推动紫竹集团等重点企业开展国际高端机械设备贸易合作,支持西柳海外分市场布局俄罗斯腹地城市。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76.拓展与日韩、欧美等地区交流合作,积极参加广交会、进博会、夏季达沃斯论坛等展会,全力吸引投资、拓展外贸。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77.深度融入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建设,深化鞍宁对口合作。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78.进出口总额增长10%。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六、全力在保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上攻坚突破

(一)着力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

79.稳妥推进鞍山银行和农信系统化险改革,依法加强金融监管。

牵头单位:市金融发展局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海城市政府、台安县政府、岫岩县政府、铁西区政府,鞍山银行、市农信联络服务处

80.强化地方债务管理,坚决遏制增量、化解存量。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81.深化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建立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督机制,习惯“过紧日子”,兜牢“三保”底线。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82.完成保交楼销号,争取城中村改造试点,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着力防范化解公共安全风险

83.完善应急管理和物资保障体系,全面提高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和救援效能,高效精准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8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85.深化食品药品全链条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着力防范化解社会领域风险

86.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和积案化解三年行动,完善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牵头单位:市委市政府信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中、省)直相关单位

87.严厉打击矿产资源、市场流通、涉网等黑恶犯罪和电信网络诈骗等突出违法犯罪行为。升级“钢城八警”,加强警务亭建设,优化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提高见警率、见巡率、处置率。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88.强化大数据建设,整合社会视频资源,做实主防警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89.深化全民国防教育,加强国防动员。

牵头单位: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90.深化军人军属权益保障、退役军人服务,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

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七、全力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上攻坚突破

(一)全方位保障粮食安全

91.深入实施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新建改造高标准农田22.35万亩,实施黑土地保护性耕作15万亩,粮食产量稳定在130万吨以上,蔬菜产量保持在175万吨以上。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92.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实施中型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10.5万亩。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93.强化农业科技支撑,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2%。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94.全力做好粮油、蔬菜、肉蛋等储备供应,优化提升农贸市场、生活超市布局,强化产、储、销协同保障,牢牢守住群众的“米袋子”“菜篮子”。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大力发展食品工业

95.做大粮食、畜禽、果蔬、饲料等深加工产业,发展速冻食品、饮品、萌宠等食品加工业,推动台安、岫岩、铁西食品工业园区提质扩容,谋划建设中蒙俄食品加工产业园,推进安井速冻调制食品、信利肉制品深加工等项目开工建设,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营业收入增长8%以上。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台安县政府

96.做精做大特色农产品,实施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行动,推动南果梨、食用菌等特色产业“串珠成链”,开发果饮、梨膏、即食小吃等特色化、多样化产品,提升“鞍字号”农产品的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建设“五好两宜”和美乡村

97.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建设,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98.建设改造农村路650公里。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99.维修养护农村供水工程70处。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00.建成农村垃圾处置项目21个。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01.常态化排查整治农村黑臭水体。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02.建设省级美丽宜居村70个,切实让农村净起来、美起来。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八、全力在建设绿色低碳“秀美鞍山”上攻坚突破

(一)持续提升城乡功能品质

103.全面开展城市体检,推进基础地理信息实景三维数据采集,建立供水、供气、供热、排水等地下基础设施数字化信息档案,有针对性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改造老旧小区128万平方米、危楼40栋,完成天然气置换4万户。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水务集团、华润燃气集团、市供热集团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04.持续“创文巩卫”,统筹规划、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城乡精细管理,逐步消除环境“脏乱差”和管理“宽松软”,推动海城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

牵头单位: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筹备组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05.实施“绿电点亮鞍山”,提升改造二一九公园、烈士山公园,新增、改造绿地11.6万平方米,因地制宜新建“口袋公园”75个,建成“千山湾”滨河绿道。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持续完善综合交通体系

106.谋划沈辽岫高速通达千山景区、鞍海快速路等项目,推进鞍台、台黑高速建设,确保沈海高速公路鞍山北出口、饶盖线盘道岭隧道建成通车。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海城市政府等相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07.改造钢西路、打通师院街。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铁东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108.探索开展航空货运业务,积极谋划新航线。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鞍山机场等相关部门

109.提升公交服务质效,优化公交运行路线,更新一批新能源公交车。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集团等相关部门

110.开展停车秩序专项治理行动,“一校一策”治理校园周边拥堵问题,提升动、静态交通管理水平,营造清朗有序的公共空间。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

(三)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111.扎实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12.有序淘汰菱镁轻烧反射窑,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157项。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13.开展“幸福河湖”建设。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14.加快南沙河、运粮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鞍山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铁西区政府、立山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千山风景区管委会。

115.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分类管理。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16.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生态修复治理矿山1.09万亩,创建绿色矿山9家,植树造林300万株、2.5万亩,森林抚育1万亩,综合治理沙化土地7万亩,建设太子河生态廊道,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九、全力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攻坚突破

(一)大力促进就业增收

117.更加突出就业优先导向,实施就业帮扶行动,收集发布就业岗位10万个,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力争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18.健全经济发展与收入增长联动机制,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扎实促进共同富裕。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119.加大重点人群关爱保护力度,继续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等困难群体供养金标准。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20.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监测帮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21.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养老事业、养老产业和银发经济,探索建设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新增街道(乡镇)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5所、幸福长者食堂10个。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22.完善落实生育支持政策,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实施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新增公益普惠幼儿园10所,持续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123.实施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启动名校长、名师工程,建立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开展城乡学校联盟共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24.坚持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实施县域高中提升行动,新增3所特色高中。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25.支持在鞍高校一流学科建设,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建成职教城公共实训基地,争创国家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辽宁科技大学、鞍山师范学院、市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26.实施校园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58个,解决11所学校土操场问题,打造安全美丽校园环境。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深化健康鞍山建设

127.开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赛道比拼,建成医大鞍山医院住院大楼,建强乡镇卫生院3所、村卫生室84所,简化优化异地就医转诊备案手续,切实提高群众就医满意度。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

128.建立健全智慧化多点触发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推进市结核病医院和市传染病医院整合。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

129.完善院前急救体系,优化120转运流程,提高重点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AED)覆盖率,加强群众急救知识宣传普及,提升全社会急救能力。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红十字会等相关部门

(五)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130.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打造一批高品质城市书房、城市小剧场和特色博物馆等文化新地标,举办公益惠民文艺演出100场,创排喇叭戏、评书等带有鞍山标签的文艺精品。

牵头单位:市文旅广电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31.持续擦亮“奥运冠军之城”金名片,建设奥运冠军体育公园,举办千山万人马拉松、全国户外乒乓球赛等赛事活动,办好市级足球联赛和足球特色学校,投放城乡健身路径80套。

牵头单位:市文旅广电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32.节假日有序开放中小学操场。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十、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133.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府工作各领域各方面,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安排不折不扣落地见效。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34.站稳人民立场,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尽心尽力把惠民生的事办实、暖民心的事办细、顺民意的事办好。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35.开展12345平台提质增效行动,畅通渠道、提高质量、提升速度,切实为企业群众排忧解难。

牵头单位:市党群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36.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政府工作各领域全过程,切实提高政府公信力。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37.强化政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支持监察监督和司法监督。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及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38.加强审计监督。

牵头单位:市审计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39.稳妥推进新一轮机构改革,组建市城市管理局。

牵头单位: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城市管理局筹备组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司法局、市机关事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40.争创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41.把从严监督管理与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建立完善激励和保护机制。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42.锲而不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厉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做好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重大。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高质量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勠力同心、勇毅前行,打好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鞍山新篇章。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紧紧围绕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统一思想和行动,高标准落实各项工作。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以上率下,部署推动落实。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直接抓,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每项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强化协同配合,牵头单位统筹抓总、整体推进,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密切协作。

二是统筹协调推进。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统筹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推动各项工作任务整体推进、一体推进,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全力抓好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五个一”工作机制(一项任务、一名领导、一个团队、一张图表、一抓到底),项目化管理、清单化落实、工程化推进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领域工作实际,围绕市《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把每一项举措落实到具体项目上,明确时间表、施工图、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问效和绩效考核,紧盯重点工作任务,督促各地区、各部门抓好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