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鞍山市委 鞍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鞍山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司法局发布时间:2024-03-15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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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委〔2024〕17号

2023年,鞍山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持续增强

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2023年度法治鞍山建设工作要点》,完成我市“一规划两纲要”中期评估。充分发挥检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纳入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内容,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实现全覆盖。组织开展法治督察,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整改事项1972项,整改完成率100%。2023年鞍山市被推荐为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综合地区候选市。

(二)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大力开展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强化项目审批服务保障,将技术审查、现场勘验等特殊环节嵌入监管系统接受电子监察,绘制80个重点项目审批服务鱼骨图,联动破解疑难争议问题。出台《鞍山市涉企营商环境诉求办理实施细则》,整治化解各类营商问题2834件。建立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制定《鞍山市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工作方案》,组建43个律师团队,走访企业145次,解决企业问题146个。指导市律协成立公职、公司律师专门委员会,确保“两公”律师更好发挥作用。成功组织实施 2022年度(因疫情延期)、2023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连续六年实现“十个百分百、五个为零”目标。

(三)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持续改进

全面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编制了市政府2023年度行政立法计划。按照立法程序,完成了《鞍山市供热管理条例》、《鞍山市矿山扬尘管理条例》和《鞍山市地方铁路管理条例》(修改)立法议案提报市人大审议工作;制定了《鞍山市起草地方性法规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全面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法治审查制度,审查涉法事项110件次、法律顾问参与117次,参与率100%。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动态管理、聘任、考核、激励等机制,统筹做好公职律师调配工作,实现公职律师全覆盖。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稳步推进

完成全市6975名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证件换发,确认行政执法主体210家,公示行政执法事项3316项;打造“伴随式”执法监督模式,设置110个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特邀117名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县(市)区法治营商建议和考核;制定“一基准四清单”,细化33个行政执法领域行政裁量基准2905条。制定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强制事项四张清单1857项;制定《鞍山市包容免罚事项清单(第三版)》,全年累计实施包容免罚22万余次,罚款类免除共计2900余万元;累计评查案卷2556册,整改案卷不规范问题22大类,制定国内首个《行政执法案卷归档管理办法》,全市2023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落实率达到100%。

(五)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成效明显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动“四所一庭”联动化解矛盾纠纷,全面建成四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排查化解矛盾22845件。全年收到向市政府提出的复议申请138件,立案受理135件,不予受理3件。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5%以上,行政案件败诉率较上一年度降低10%。全市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共3721件,包括刑事3016件、民事704件、行政1件;受理仲裁案件申请150件,标的额3.81亿元,和解调解率47%。“12345”政府热线平台受理群众和企业诉求97.2万件,转责任部门办理21万件,办结率98.8%,满意率95.8%。省交办前两批“万件化访”台账1518件,其中涉法涉诉案件540件,已全部化解,化解率100%。

(六)依法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能力大幅提升

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应急预案修订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和安排,市级各类专项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现已全部完成。组织开展“鞍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集结拉动演练”“鞍山市2023年综合性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有效提升了我市应对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应急响应和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更加有力

市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58件、政协提案152件,办复率、见面率、满意率均为100%;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市主动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4517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08件;刊发《政府公报》5期;严格执行会计法、预算法、审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

(八)数字赋能政府稳步向前

坚持网办牵引、集成创新,涉企不动产登记等40个政务服务场景实现“一件事一次办”,供水等市政公用服务在省内率先实现“掌上办”,上线“免申即享”政策61项、“直达快享”政策93项,编制高频热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不找关系指南”2300余项,设置基层“一窗综办”窗口1367个,98个服务窗口获评首批“清风辽宁政务窗口”。自主开发设计“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居全省领先地位,平台上公示行政执法信息3000余条;采取数字化审计模式,全面助力实现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提质增效。在鞍山市政务服务网增设12348辽宁法网服务入口,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解答法律咨询27544人次。

(九)政府诚信建设有序开展

通过鞍山市信用综合应用平台定期归集全市政府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并在“信用中国(辽宁鞍山)”网站上进行公示。将机构失信情况推送至10个县(市)区、开发区及29个市直部门和单位,要求各地区及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相关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引导失信主体依法履行相关义务,及时完成信用修复。对不执行法院判决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向各部门推送失信黑名单信息427条,全市“黑名单企业”总数从1171户下降至679户,降幅达42%。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市公安局与市法院开展司法拘留合作,促使29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300余万元。共执结涉特殊主体案件87件,标的额1.7亿元,助推诚信政府建设。

(十)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更加健全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下发《2023年度鞍山市市(中、省)直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清单式普法。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全市各行政村(社区)均已完成5名法律明白人的配置。开设《每周说法》电视栏目,以“以案释法”为栏目形式,联合全市相关普法责任制单位,共同制作50余期,并同步在鞍山电视频道、“鞍山普法”抖音号、“鞍山云”APP播出。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行政执法规范化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基层法治基础仍然薄弱;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有差距。

三、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开展全面倒查和源头纠治。健全完善合同合法性审查机制,坚决维护法治权威。

(二)提高行政立法质量

坚持政府立法工作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探索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不断提高地方立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执行《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适时动态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确保决策施策经得起实践检验。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做好法规规章风险评估等工作,切实把好重大行政决策法律关。

(四)完善司法保障机制

健全出庭应诉通报、督察、约谈、考核等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诉源治理,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五)深入开展示范创建

总结创建工作经验,持续扩大示范效应,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提升,多点发力推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为助推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