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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办事程序 养老待遇实现网上申报审批
信息来源:鞍山发布发布时间:2024-04-25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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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能,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积极探索企业职工离退休待遇终止(遗属抚恤金)和待遇初审(退休金计算)网上办理,在原有基础上精简规范申请材料要件,极大缓解业务期现场经办业务量大、等待时间长、纸质经办审批材料存档量大的问题,更好满足参保企业和参保人员对优化办事服务的需求。

离退休待遇终止(遗属抚恤金)网上申报审批经办流程比较简单,企业可登录辽宁政务服务网平台。选择“企业养老”模块,下拉菜单选择“养老待遇”模块,下拉菜单选择“离退休待遇终止”。填写模块内相关申报信息,并上传附件。需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死亡证明原件(需销户)、火化收据原件、身份证原件(正反面)、领取退休工资的银行卡原件照片。填写并上传附件完毕后,保存并提交。待审批通过后,企业自行下载打印《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支付审批表》,并由企业自行留存存档;审批未通过的,企业需按照审批意见进行补充材料后,重新申报办理。

办理离退休待遇初审(退休金计算)网上申报审批时,企业可登录辽宁政务服务网平台。选择“企业养老”模块,下拉菜单选择“养老待遇”模块,下拉菜单选择“离退休待遇初审”。填写模块内相关申报信息,并上传附件。需填写个人退休相关信息,上传人社部门出具的辽宁省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原件正反面(需人社部门和单位盖章)、身份证原件(正反面)、领取退休待遇的社会保障卡原件照片,并确认提交材料的合法性、准确性。填写并上传附件完毕后,保存并提交。待审批通过后,企业自行下载打印《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待遇核定表》,并由企业自行留存存档;审批未通过的,企业需按照审批意见进行补充材料后,重新申报办理。

 

优化办事程序 养老待遇实现网上申报审批
信息来源:鞍山发布 发布时间:2024-04-25

23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能,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积极探索企业职工离退休待遇终止(遗属抚恤金)和待遇初审(退休金计算)网上办理,在原有基础上精简规范申请材料要件,极大缓解业务期现场经办业务量大、等待时间长、纸质经办审批材料存档量大的问题,更好满足参保企业和参保人员对优化办事服务的需求。

离退休待遇终止(遗属抚恤金)网上申报审批经办流程比较简单,企业可登录辽宁政务服务网平台。选择“企业养老”模块,下拉菜单选择“养老待遇”模块,下拉菜单选择“离退休待遇终止”。填写模块内相关申报信息,并上传附件。需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死亡证明原件(需销户)、火化收据原件、身份证原件(正反面)、领取退休工资的银行卡原件照片。填写并上传附件完毕后,保存并提交。待审批通过后,企业自行下载打印《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支付审批表》,并由企业自行留存存档;审批未通过的,企业需按照审批意见进行补充材料后,重新申报办理。

办理离退休待遇初审(退休金计算)网上申报审批时,企业可登录辽宁政务服务网平台。选择“企业养老”模块,下拉菜单选择“养老待遇”模块,下拉菜单选择“离退休待遇初审”。填写模块内相关申报信息,并上传附件。需填写个人退休相关信息,上传人社部门出具的辽宁省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原件正反面(需人社部门和单位盖章)、身份证原件(正反面)、领取退休待遇的社会保障卡原件照片,并确认提交材料的合法性、准确性。填写并上传附件完毕后,保存并提交。待审批通过后,企业自行下载打印《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待遇核定表》,并由企业自行留存存档;审批未通过的,企业需按照审批意见进行补充材料后,重新申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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