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
闫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信息来源:鞍山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4-04-30浏览次数:

鞍政人发〔202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闫明同志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李林林同志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勇同志为市公安局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局长;

于雷同志为市司法局副局长;

康悦同志为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长福、哈力木别克·贺扎道拉同志为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文东、张雅淇、李瑜同志为市信访局副局长;

高明、高向宁、刘金典、孙虹、叶春露、刘丹同志为市数据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傅志福同志为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付天财、韩月同志为市经济合作局副局长;

欧阳捍东同志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免去:

徐蓉同志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善认同志的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付天财同志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周辉同志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曹继锋同志的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高明、高向宁、刘金典、孙虹、叶春露同志的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职务;

刘丹同志的市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邵铁生同志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职务。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闫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信息来源:鞍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4-30

鞍政人发〔202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闫明同志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李林林同志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勇同志为市公安局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局长;

于雷同志为市司法局副局长;

康悦同志为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长福、哈力木别克·贺扎道拉同志为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文东、张雅淇、李瑜同志为市信访局副局长;

高明、高向宁、刘金典、孙虹、叶春露、刘丹同志为市数据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傅志福同志为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付天财、韩月同志为市经济合作局副局长;

欧阳捍东同志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免去:

徐蓉同志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善认同志的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付天财同志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周辉同志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曹继锋同志的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高明、高向宁、刘金典、孙虹、叶春露同志的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职务;

刘丹同志的市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邵铁生同志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职务。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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