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继续保持增长态势,累计实现213.4亿元,同比增长6.2%,高于全省平均增速0.1个百分点。
从销售单位所在地来看,城镇消费市场和乡村消费市场同步发展。一季度,城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实现191.2亿元,同比增长6.2%;乡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实现22.2亿元,同比增长6%。
从消费形态来看,餐饮收入增速略高于商品零售收入。一季度,餐饮收入实现14.8亿元,同比增长8.5%,增速高于商品零售2.5个百分点。
从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商品类值来看,一季度,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6%,其中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及金银珠宝类的商品零售额增幅较大,对限上批零业拉动作用较为显著,同比增长分别为30.3%和57.5%,拉动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零售额增长5.2和4.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