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鞍山调查队抽样调查数据显示,一季度,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1015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5%。
今年,我市经济积极因素累积增多、内生动力不断增强,城乡居民收入实现良好开局。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11085元,同比增长5.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7966元,同比增长5.6%。从来源看,工资性收入成为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中增收贡献最大、最具增长潜力的收入部分;今年以来市场逐渐回暖对经营户从业者更加利好,经营净收入也有较大幅度提升;在各类保民生政策支持下,居民转移净收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