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市医疗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走进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开展5·15政务公开日“专家接热线解难题”线上主题活动。现场共计接听11件群众诉求,直接答复10件,转办1件,满意率达100%。
5月16日上午,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周忠走进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为百姓解答解读异地就医住院费“免申即享”有关政策和门诊共济改革便民措施。共接听5件诉求,直接答复4件,满意率达100%。
5月16日下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赵燚走进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为百姓解答解读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和职称申报的渠道及要求。共接听6件诉求,直接答复6件,满意率达100%。
现场接听典型案例及答复情况:
1.(诉求编号:11125726)咨询鞍山市城乡居民医保,到省内其他城市临时外出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答:城乡居民医保临时外出到异地门诊无报销政策。依据鞍山市医疗保障局、鞍山市财政局鞍医保发〔2022〕18号文件第二章第十条:开通未转诊且非急诊临时外出就医“免申即享”自动备案服务;第二十二条未转诊且非急诊临时外出就医住院,统一按照“起付标准2000元,城乡居民医保统筹支付比例45%”的待遇标准政策执行。
2.(诉求编号:11125204)咨询鞍山市职工医保到三甲医院门诊就医报销政策?
答:按照《关于优化完善我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政策的通知》(鞍医保发【2024】2号)规定,我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为400元,报销比例在职职工为50%,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5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鞍山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周忠
3.(诉求编号:11127809)咨询在省内其他城市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现已离职,想要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需如何办理?
答:根据辽人社〔2020﹞23号文件规定,我省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参加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在原工作城市未办理居住证,不能在原工作城市继续参加养老保险,需在户籍地继续参保。在鞍山市没有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建议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铁西区社保中心现场办理,地址在铁西区美年大健康西侧(鞍钢南门对面)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楼内,咨询电话:7166421。
4.(诉求编号:11127973)咨询2016年鞍山评审的中级职称如何网上查询?
答: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职称证书原件、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原件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一科(602房间)办理信息录入,待信息上传2-3个月后,即可在12333官网查询。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赵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