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实施《鞍山市市政基础设施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一批)》的通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自然资源局发布时间:2024-05-10浏览次数:230次
《鞍山市市政基础设施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一批)》已经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准,自批准之日(2024年5月7日)起生效。内容包括铁东区01号、02号、03号、04号、06号、07号、08号单元,铁西区30号单元和鞍山经济开发区35号单元的市政基础设施控制性详细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现由我局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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