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部门、各执收执罚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
为切实做好2024年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非税收入相关政策,依法依规组织征收非税收入,防止违规设立收费项目,全面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政策的透明度,根据《辽宁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辽政办发〔2020〕10号)《辽宁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等规定,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我们编制了《2024年全市性及市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以下简称《非税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非税目录》是对各执收执罚单位及其收费项目核准之后整理编辑的,其设立均符合相关规定。
《非税目录》中若有遗漏的项目,由执收执罚单位随时向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反映或申报,以便按规定办理相关事宜。若涉及行政审批(含行政许可)事项的项目,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执行过程中若有项目增加、减少及调整的,以国家和省有效文件规定为准。
本次编辑《非税目录》文件依据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