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着力推动地方立法高质量发展
王忠昆出席并讲话 孙慧芳主持
17日,全市立法工作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和全省立法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研究部署我市贯彻落实工作,着力推动地方立法高质量发展,为打好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鞍山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市委书记王忠昆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慧芳主持会议。
王忠昆在讲话中指出
当前,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聚力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各方面事业、各领域工作都需要有力的法治支撑和保障。
我们要深刻认识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围绕中央及省委、市委中心任务确定立法项目,努力实现立法决策与市委决策相衔接、相促进,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王忠昆强调
要高质量做好立法工作,为推动鞍山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着力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要守正创新、精益求精,遵循立法工作规律,保持法规的连续性、稳定性、开放性,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深入推进依法立法,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要吸纳民意、汇集民智,丰富和拓展公众参与立法的途径,完善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的制度机制,加强立法全过程解读阐释,在立法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要常态监督、长效落实,加强对法规实施的监督,切实推进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完善立法宣传工作机制,推动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
王忠昆要求
要切实加强领导,为做好立法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地方立法工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切实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到地方立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要形成立法工作整体合力,市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履行立法主导责任,抓好法规制定立项、起草、审议各个环节工作,市政府及其部门要发挥立法依托作用,提高立法“含金量”。
要打造高素质立法队伍,加强教育培训,注重强化立法咨询专家、基层立法联系点、第三方机构等“外脑”“智库”智力支持,大力推进数字赋能,推动地方立法提质增效。
孙慧芳就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强调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和全省立法工作会议精神,高质量做好立法工作。
要坚持党委领导立法,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具体地、现实地贯彻落实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要坚持人大主导立法,着重把好立项、起草、审议“三关”,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职责。
要坚持政府依托立法,抓好法规立项、起草等前期工作,精准实施法规草案的起草和审核修改工作,加强司法部门牵头协调作用,保证立法的专业性、针对性和可行性。
要坚持各方参与立法,践行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和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做好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不断增强立法工作的中立性、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会议宣读了市人大常委会新增基层立法联系点名单,作了全市立法工作报告。有关部门进行了交流发言。
市领导张兴东、刘依椿、马长青、崔玉玲、潘新宇、姜乃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谷东芳,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候选人李海东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