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获悉,根据辽宁省人社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和省社保中心要求,市社保中心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工作,于7月8日前通过系统完成全市养老金调整工作,并于7月25日前完成全市退休人员调整后当月养老金发放及1至6月调整补发工作。此次调待共惠及全市54万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后人均养老金每月增加98.02元。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相结合的调整方法,对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为确保调整养老金政策落实落地,市社保中心提前做好调待前期准备工作,确保调待各项数据精准,流程规范有序。并与省社保中心、财政部门积极沟通,提前做出全市基金支出计划,积极筹措资金确保调整后各县(市)区退休人员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截至7月25日,全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和增资补发工作圆满完成,调整增加待遇(含补发)已全部发放到位。
下一步,市社保中心将持续做好养老金发放各环节工作,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进一步增强退休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