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鞍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经省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8日
(此件有删减)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鞍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经省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8日
(此件有删减)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鞍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经省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8日
(此件有删减)